我是三年前離婚的,當初和前夫離婚也是因為我爸媽的緣故,我媽總是嫌棄我前夫,覺得前夫沒有本事,事實上我和前夫家裡都是農村的,兩人大學畢業以後,也是一起努力,可是什麼也沒有,兩個人都是那種農村走出來的,在大城市裡是真的不容易,可是我爸媽卻還是總覺得,我這個女兒長得不錯,覺得我應該嫁給有錢人,他們把我養大了,又供著我上了大學,我就應該用他們希望的方式,去回報他們。
我後來結婚之後,爸媽就是對我前夫一再的嘮叨,每次在一起吃飯的時候,我前夫都會和我媽吵幾句,我也是沒有辦法,後來有一回我和前夫吵架之後,也是說到了錢的事情,他就說沒想到我也是一個物質的人,就因此和我離婚了,當時我也是賭氣,毫不猶豫的就簽了字。
兩個人從那個時候開始,就成了陌生人,在爸媽的安排下我又找了一個男的,再婚的時候也是三年後的事情,再婚的當天,前夫也是沒有過來,再婚之後不久我就生了一個孩子,當時我是特別的高興,不說別的,這以後總算是能夠安穩的過日子了,可是沒有想到的是,結婚後不久,老公就揹著我找了別的女人,在我懷孕的時候,還是和別的女人糾纏不清,我是心都涼了,也不能說他什麼。
孩子過滿月的時候,前夫就給我發了一個紅包,我一開啟沒有想到竟然是那麼多,後來得知他現如今混的不錯,還買了車子房子,那一瞬間我就哭了起來,我當初是為什麼和他離婚啊,要不然這日子過得該有多好,你們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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