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王亞鑫 範俊娟
01“離婚吧,我感覺不愛了!”“我感覺不愛你了,我們離婚吧”,成為了我們近期諮詢中,要離婚的高頻理由。
我琢磨了一下,發現一個很有意思的點:感覺不愛了,其實是個偽命題啊。
為什麼這麼說呢?我先透過一個案例故事跟大家講一講:
楊先生和妻子李女士結婚十一年,在各種瑣事的爭吵下,他們從恩愛的夫妻慢慢變成了天天吵架的怨偶。
某天妻子因為丈夫煮雞蛋前沒有將雞蛋衝一下,開始和他吵架。
以往楊先生一定會和她爭個面紅耳赤,可這次楊先生不再像平時一樣和妻子講道理。
只是沉默的坐在沙發上,聽著妻子的抱怨,突然說了句:“我累了,我們還是離婚吧。”
聽到丈夫提出離婚後,李女士心裡一驚,但馬上又被憤怒掩蓋,歇斯底里地問:“憑什麼?我讓你衝個雞蛋我錯了嗎?你還累,家裡的事不都是我操心嗎?連煮雞蛋這種小事我不說你都做不好,你憑什麼累?要說累也是我累啊!”
丈夫看到妻子的反應,覺得沒有辦法溝通,更沉默了,於是兩個人不歡而散。
晚上妻子收到了丈夫發來的資訊:“我對你心死了,過去我們天天吵,每次有點小事,你不是說我這不好,就是那不行,這樣的日子我過夠了。我對你所有的感情已經被磨沒了,我覺得我不愛你了,還是離了吧。”
糾纏了許久,兩個人還是分開了。
還有另一對夫妻L女士和她的前夫也是這樣,他們一起經歷了很多困難,健康危機、工作問題、老人出狀況、孩子的問題……
本應該感情更堅固的他們,卻因為婆媳矛盾開始激烈爭吵。
L女士覺得經歷那麼多事情,自己一心幫著他,站在他身邊,可面對婆媳矛盾的時候,老公根本不站在自己的角度考慮問題,她憤怒、怨恨,可這些老公卻好像都看不到。
兩個人的精神都備受折磨,身體也出了問題,為了逃離這樣的互相折磨,他們最終選擇了離婚。離婚時男方將所有的財產都留給了L女士和孩子。
他們離婚一個月後,L女士後悔了,覺得自己太過偏激,想要復婚,但卻被前夫拒絕了:“我不想復婚,我覺得我已經不愛你了,我們就這樣吧。”
“感覺不愛了”似乎成為了很多人離婚的理由。
他們在這樣說時,好像是將所有責任推到了伴侶身上,覺得都是因為你對我不好,你傷害了我,你親手把我對你的感情一點一點消耗光了。
而那種愛的感覺再也找不回來了,心死了,那種決絕的,一定要離開的態度如此傷人。
這時候想要挽回關係的伴侶就會感到不解:“明明都是一些小事,我們也都是為了這個家好,怎麼就會上升到不愛的地步了呢?”
曾經幸福的他們走到今天,一句感覺不愛了,就真的不愛了嗎?
02 你根本無法透過感覺來確定:你還愛不愛一個人愛等同於感覺嗎?
我想很多人會回答是的,他們會說,愛就是一種心動的感覺,一種想靠近的感覺,一種舒適的感覺。
不可否認,愛確實會帶來這樣的感覺,可感覺並不是恆定不變的,今天我感覺開心,明天我感覺不開心,今天我感覺憤怒,明天我感覺悲傷,人的感覺是一直在變化著的。
感覺到底是什麼呢?感覺在人的認知過程中其實是處於最基礎的部分,是單一的、模糊的,而愛卻是很多認知集結後的結果。
比如:我們注意力放在他身上(注意),時常回憶他(記憶),思考他的談吐(思維),和他交流(語言),產生欣賞(態度),願意接近他(動機),看到他會開心(情緒),為他好(行為),決定在一起一輩子(承諾)。
所以,愛不僅僅是感覺,愛是意志、行為、態度、承諾的總和。僅從感覺的角度去衡量愛就有失偏頗。
斯滕伯格的愛情三角理論中將愛分為三個部分:激情、親密和承諾。僅僅有激情那只是一種迷戀,僅有親密那只是喜歡,如果僅有承諾則被稱為空洞的愛。
這三部分都具備了才能稱為是真正的愛。所謂感覺不愛了,可能只是激情消失了,親密和承諾還存在,但是他們卻視而不見,僅僅把感覺當愛情。
所以將愛簡單的定義為感覺,那麼你給出的承諾將毫無意義,你們的愛會如同蚍蜉,朝生暮死。
03 所謂的“感覺不愛了”不過是面臨痛苦的自我麻醉楊先生說不愛了是因為日復一日的吵架,L女士的前夫說不愛了是因為傷害的累積。他們都有著無法更改的態度,決絕的要走。
可楊先生的婚姻裡,即使吵了11年,但楊先生也包容了11年;L女士的前夫即使離婚,也把所有的資產都留給老婆孩子,為了讓他們生活質量不降低。
正如前邊所說,愛是意志,是行動。他們還有著一些愛的行動,自己卻親口說不再有愛的感覺。
突然想起來很多電視劇情裡,女方對男方的質問:你明明還在對我好,為什麼不敢承認還愛我?
答案很簡單,因為傷害太多了。
在十分受傷的條件下,我們會試圖給自己麻醉,來減少痛苦。外傷手術一定要打麻藥,心理上也是如此。
這就像是抑鬱症病人的痛苦常人難以想象。然而一旦達到了重度抑鬱,他們整個人會麻木,痛苦會減輕,同時快樂也消失了。
我們不可能在想要摒棄傷害的時候保留愛,就如同不可能麻痺一種感覺保留另一種感覺。所以,很多時候,說感覺不愛了的人,並非不愛了,他們僅僅是不敢愛了,不想愛了。
當時間過去,傷口有所緩解,傷害減輕時,愛又浮現出來,一切又會不一樣。
肖先生當初因為感覺婚姻太痛苦,也覺得已經不愛了,於是用了各種辦法,很堅決的要離婚。
然而,離婚一段時間後,他開始喝完酒偷偷給前妻打電話。打電話的時候會講一些似是而非的話,潛臺詞都是:我後悔了。
他想復婚,可是又不敢直接說。因為當初離婚的過程中,把老婆和老婆的家人傷的太深了。
他開始反思自己,婚姻裡面有什麼做錯的,為什麼當初會覺得不愛了的,為什麼自己要堅決的離開。
很多像肖先生一樣的人,在婚姻中不明白自己的心,會被一時的感覺矇蔽,覺得自己就是不愛了,離婚之後又後悔。
在一段關係裡面受過很多傷,覺得很痛苦時,你是沒有辦法認真思考是否還愛著。
就像打了很多麻藥,當痛苦減少,麻木過去後,重新再看那個人,或許你會發現你還是愛他,但是你們之間的關係修復,已然錯失機會。
以不愛了的名義切斷關係,遠遠的逃開傷害,註定會留下很多遺憾。
事實上,就像上文所說,愛不是感覺,我們根本無法透過感覺告訴自己不愛了,我們只能說:心累了,不想再去愛他了;愛他太累了,不想再做這些感覺有愛的行為了。
所以這一句話拆解之後,本來那個不可能改變的:我已經不愛你了,就變成了可能破局的事情。
當那個因為傷痛麻木的人審視自己的心,把這句不愛了解釋的更清楚的時候,解決的方法也就出現了。
這時候你真正需要的是空間,既然過去發生的事情太痛苦,那就讓心去休息,讓自己輕鬆一點。
重點是從痛苦走出來,再去看你們的婚姻。如何讓心一點一點活回來,活得有溫度,然後從那種痛苦裡面走出來,才是目標。
無論你要不要繼續關係,你都要走這一條修復創傷的路,因為你未來不可能帶著一顆死的心活著。
一個人心死,絕大多數的原因都是因為痛苦。當你從痛苦裡面走出來,你的心恢復了活力之後,你才能真正知道自己真正的感覺是什麼。
感覺不愛了並不是婚姻結束的理由,只有能夠平靜的面對你的婚姻的時候,那時候選擇的離開才有意義。
在那之前,如果你是感覺沒有愛了,或許你只是在逃避問題,麻痺自己的感覺,被傷害控制著,做了一個不理性的決定。
祝願大家都能明白自己的心,有幸福的婚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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