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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無數的情侶總是從暗送秋波到神魂顛倒的熱戀開始,彼此分享秘密,說著只有彼此能懂的玩笑,盡享床笫之歡,養育自己的後代,積攢著財富....

在五彩斑斕的旅途中,見證了彼此的歡笑,愉悅,幸福,可就算曾經經歷過這一切之後,為何還有那麼多人能放得下如此深厚的感情呢?

再見已如仇人或陌路人.....

婚後的各種大吵大鬧,雙方說話口無遮攔,缺乏溝通,聽不進對方的話,排斥性生活等等,男人女人們對於為何要離婚所給出的理由和原因與他們一開始結合的動機一樣多。

針對這一現象,有心理學家研究,全世界的人選擇離婚的原因總還是有一些共通之處。

一:離婚理由排行前三

1)明目張膽的出軌行為,尤其是妻子的出軌,是夫妻雙方鬧離婚的最常見理由。

2)有一方婚後不孕不育,或者拒絕生育後代。

3)丈夫家暴,脾氣暴烈。

二:經濟越來越獨立

在我們越來越提倡經濟獨立,人格獨立的時候,我們的離婚率和不婚率開始飆升。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在任何地方都是適用的,在男女雙方都不需要彼此依賴以求生存的地方,糟糕的婚姻隨時都可能結束,因為人類最早的結合,就是為了強大自身或家族的力量,可以對抗外侵。

如果兩人的結合不能達到1+1>2的情況,或者出現1+1<2時,人們會本能的選擇放下包袱,自己輕鬆上陣,然後選擇更強的合作人。

許多文化中都能見到這種經濟自立與離婚率之間的關聯,個人經濟獨立帶來的是離家出走的自由。

一個人結婚可不是為了在這輩子剩下的時間裡鬱鬱寡歡,對此世人基本同意,只要男女有條件分手,婚姻不幸的夫妻往往都會這麼做。

要是夫妻需要相互依靠才能更好的生活,那麼離婚率自然就會低得多。

追溯我們的農耕時代,務農的夫妻只有彼此扶持才能活得下去,生活在農場裡的農婦要靠丈夫的體力,搬走石塊,砍伐樹木和犁地;而丈夫這需要妻子播種,除草,採摘,清理和儲存蔬果,地要兩人一起種才行。

更重要的是,誰選擇出走,誰就得淨身出戶,從事農業的男女一輩子與土地為伴,被牢牢捆綁在一起,只與一個地域固定的鄉親親戚來往,鑑於上述的生態條件,離婚時行不通的。

而工業革命改變了這種男女之間的經濟關係,之後,離婚率就隨之上升了。

在長期男權為主導的社會結構中,大部分男人都更傾向於一位給自己洗衣做飯,照顧一家老小的女人,而拋棄一個會賺錢的老婆。

而那些越來越自主的職業女性比起那些連一頓晚飯都要靠男人提供的女人來說,往往更無法忍受婚姻的不如意。

三:離婚之癢

我們常說婚姻七年之癢是一個時限,然而有資料顯示,原來並不是什麼七年之癢,取而代之的應該是三年或四年之癢,就連莎士比亞也在婚後三到四年的時候拋棄了斯特拉福德的妻子,去倫敦追求事業了。

為什麼是三四年呢?因為城市裡的適婚女性一般是在22-25歲左右,男性在24-27歲左右,三四年之後,女人25歲-29歲左右是離婚高發期,男人30歲-34歲是高發期,隨著人們變老,離婚率也開始降低。

這看似很奇怪,人變老了,或者孩子慢慢長大,讀書或者成人了,夫妻怎麼反倒不會彼此厭倦,互相嫌棄了呢?

我們從年齡段來看,或許能找出一些答案,在離婚高發期的年齡段為“奔三”和三十出頭,這個年齡段是男女生育力最強的時期,就算離了婚,還有機會再續良緣,生育子女。

還有一個原因是婚後三到四年是人類傳統的生育間隔期,也就是說,一般婚後生過孩子的人,要間隔三到四年再生育下一胎。

所以選擇離婚的人內在一定會有一種意識,離的時間越早,以後的機會還多,離的時間越晚,機會越少,年齡是致命的限制。

把七年之癢縮短為三到四年的人類繁殖週期,這或許是一種生物學的現象。

有時候不得不感嘆,我們從深陷情網到重新追逐的過程,真的是因為感情變了嗎?如果真的如科學家研究所說,再婚的男性可以挑選更年輕的老婆,然後生出健康的孩子,再婚的女性也有機會重新找一個更能保護並支援她的伴侶。

這些潛意識的行為是因為進化論還是為了獲得更幸福的生活呢?可能都有吧,人類,始終是最複雜又智慧的生物,無論怎樣,愛情千變萬化的形式,終將注滿我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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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挽回中一直被拒絕,你踩了這些雷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