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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我以前的那些事,我一點兒都不想提起,對於以前認識的人我也不想再見,所謂“英雄最怕見街坊”說的就是我這種情況的人。之所以不願意提起,是因為以前過得一點兒都不好,甚至很落魄,那時候我就是一個普通的打工仔,在流水線上掙著一點兒可憐的薪水。可是我是個天生不甘於平凡的人,後來我開始自己創業,想自己當老闆。可是創業的路哪有那麼容易,我一次次創業又一次次失敗,原本攢的一點兒錢也都打了水漂,接二連三的失敗讓我一蹶不振,後來,我老婆不停地鼓勵我,併為我到處求人借錢,又為我籌集了創業啟動資金,後來我才慢慢成功了。

像我這種一直活在社會底層的人,面對成功,好像還有點不適應。創業成功以後,我整個人有點飄了,什麼我都要最好的,吃的穿的都要講究,房子換成了大別墅,車子換成了上百萬的,我家裡的所有人都被我安置地妥妥帖帖。總之,我的人生被重新粉飾了一遍,我不斷地往自己臉上貼金,我要面子,恐怕別人知道我的過去。最後,在統統都換成新的以後,我開始覺得我的糟糠之妻似乎也該換掉了,她為了幫助我創業人老了很多,等有錢後還是那種窮人意識,捨不得花錢捯飭自己,每次我帶出去都好沒有面子,看看別人帶著光鮮亮麗的小姑娘一樣的老婆參加場合,我都羨慕地不得了。

後來,我就動了歪心思,我想離婚了。當時我很坦誠,我直接跟我老婆說,如今我的身份不一樣了,我覺得我們不合適了,還沒等我說到離婚兩個字,我老婆說她都懂了,她會成全我的。後來,我們很順利離婚了,離婚的時候我給了她五十萬,她收下了。離婚後,我陸陸續續找了很多個小姑娘做女朋友,對於她們我沒有多少真情,不過是逢場作戲,她們要的是錢,我要的是面子,各取所需罷了!而我老婆跟我離婚以後,她拿著五十萬去了我們當地的農村老家,聽說承包了十幾畝地,我也懶得知道她的情況,從此橋歸橋路歸路,或許再也不復相見了!

我得意的日子過了很多年,各種榮華富貴都見識過了,享受過了。從一開始的新鮮變成了後來的厭倦,我開始厭倦那西裝革履的打扮,開始厭倦夜夜笙簫的歡愉,我開始懷念質樸簡單的生活,半夜做夢總是夢見以前的事,那時候生活在農村,穿著厚重的棉襖棉褲站在大街上曬太陽,那種暖洋洋的感覺是我在別墅的陽光房裡感受不到的。那天,助理給我買了一件貂皮大衣,我看了一眼就來氣,覺得礙眼,不知哪來的想法,覺得貂皮大衣沒有以前的棉花絮的棉襖好,於是就讓我助理給我買點棉花做成棉襖。第二天,送棉花的人就來了,我一看嚇一跳,這不是我前妻嗎?這一問才知道原來當年離婚後,前妻拿著五十萬跑去鄉下種棉花去了,如今成了棉花大王,她知道是我要棉花,這才親自送過來。

我悲喜交加,臨走的時候給了她十萬塊錢,算是對她的一點點補償吧!她走了以後,我開啟袋子,摸著那柔軟的棉花,心裡感覺特別舒服和踏實。開啟棉花,裡面竟然還包著一塊麵料,我展開面料一看,這不是做棉襖用的那種老布嗎?跟我結婚時候穿的那個棉襖的花色一模一樣!我沒讓助理給我買面料啊,我這才明白,布料肯定是我前妻主動放裡面的,她早就知道我要棉花的目的是想做一件棉襖,所以才貼心地連布料都給我準備好了。我頓時熱淚盈眶,有了想復婚的想法,因為畢竟是結髮夫妻,兜兜轉轉過了這麼多年,最瞭解我的人還是我的髮妻。繁華看盡,最質樸的生活和最真摯的感情,才是最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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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人不可太極端,即便本意純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