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家拆遷的事情已經摺騰了好幾年了,之前就說要拆,卻一直沒動靜。
終於在去年的時候拆遷的事情落實了,這又扯到了拆遷分配的問題。
婆婆有兩個孩子,按道理兩家人應該是一人一半。我也不貪婆婆,只要能夠公平對待就行。
但是婆婆一直在跟我玩心眼,一會兒說給,一會兒說不給。
後來我被弄火了,當著親友的面就質問婆婆,到底要不要給我這拆遷的份額。礙於面子,婆婆當場承認會給我50萬,並且直接去銀行把50萬取了送過來。
不過送到我家的時候婆婆特別的囂張,說是我要是敢拿這個錢,那我要掂量掂量後果。
和婆婆吵得挺晚,到後來我都沒有精力再去跟她鬧騰,所以就直接回房睡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媽居然會跑到我們家來給我送了一籃雞蛋。
我絕對不能讓我媽看到這幅場景,不然她肯定會替我擔心的,所以我一把搶過了籃子就把我媽給趕出了家。
我知道婆婆這個人是欺善怕惡的人,所以我一點都沒有被她的囂張氣勢給壓倒。
錢我是拿的,不過我也寫了一張字據,算是一個收款依據,還讓我婆婆在上面簽了字。
我不怕婆婆以後來找我麻煩,這本就是我應得的,準確的說是我和老公應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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