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2
今天想到一個概念,二八定律。
在任何一組東西中,最重要的只佔其中一小部分,約20%,其餘80%儘管是多數,卻是次要的,因此又稱二八定律。
比如說,財富,擁有大量財富的人只佔20%,他們創造了社會的核心生產力,80%的人擁有少量的財富,乾的卻是簡單機械重複的事情。
這也啟發我思考,寫作的質量是不是也如此?
好像不是,因為寫作的質量是我自己可以控制的。我可以透過大量閱讀,認真搭建文章框架,反覆打磨文章邏輯結構,從而提高文章的質量。
然而如果這些文章釋出出來給大家看,當文章好壞的評判者是讀者時,二八定律就成立了。因為讀者們的需求不一致、價值觀有差異,對於好文章的評價標準是很難把控的。
這麼看來,二八定律有一個關鍵,是評價這組東西的標準是不是可控,如果人為可控,像我自己寫作,完全可以控制文章質量,那麼法則可能不適用,比如我可能寫的全是爛文章。但如果人為不可控,那法則一般是適用的,畢竟不可控的因素,讓事件的發生取決於機率了,二八定律就發揮作用了。
因此,我覺得二八定律適用於不是人為可控的情境下使用,在人為可控的條件下,由於我們可以透過自己的努力,去改變這個數字的分配,於是結果可能不符合二八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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