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浙地區的“兩頭婚”習俗引發熱議,引發我們對當下社會,重新思考婚姻,思考婚姻的可能存在形式。
一生未婚,2年籤次合同,維持了51年,他們為何不選擇結婚?
何為兩頭婚呢?男女雙方不娶不嫁,男女各自成家後,互相仍以各自原生家庭為主,生育的兩個孩子分屬父母兩個姓氏,從形式上看,兩頭婚約,是男女婚姻平等的最好證明,也同時破解了沿襲千年的中國婆媳關係問題,是獨生子女普遍的現代社會。
為了更好的平衡家庭與照顧父母,這也是新時代的一種全新的探索形式,這無關好壞,無謂對錯,是我們現代社會探索的自由空間,正如硬幣的兩面,正面反面都是硬幣本身所繫。
一生未婚,2年籤次合同,維持了51年,他們為何不選擇結婚?
在我國多民族的機構下,在婚姻法的框架下,也存在各式各樣的婚姻習俗,比如:摩梭族的走婚習俗,走婚以母性為尊,沒有門當戶對,沒有媒妁之言,更不必遵從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準確的說,走婚也體現了婚姻的本質,沒有經濟糾葛,男女平等,感情是走婚的重要因素。
走婚為中國婚姻提供了另外一種模式,婚姻不靠一紙合約束縛彼此,在西方的現代歷史上,根據書籍記載,20世紀法國著名大思想家薩特和波伏娃,給出了另外一種範本。
一生未婚,2年籤次合同,維持了51年,他們為何不選擇結婚?
薩特是一名偉大的哲學家,一生在追求自由,絕對的自由,為了自由,他拒絕接受諾貝爾文學獎,理由是:
我拒絕榮譽稱號,因為這會使人受到約束,而我一心只想做個自由人,一個作家應該真誠地做人。
這是他對自由的追求,對於愛情,他說:愛情是衝突。他的存在主義哲學也體現在他的婚姻觀念中。
什麼是愛情?薩特說:
如果成為別人的物件,並樂於按對方的意願來展現自我,以滿足對方的自由,這就是愛情。
什麼是愛情的自由?
愛人的被佔有不同於物的被佔有,這種佔有是精神的特殊方式,主客雙方都在共享自由。這是薩特的答案。
為了這份自由,他一生未婚,卻有一個終生伴侶,風風雨雨,彼此相伴半個世紀,如果童話是美好的,那麼這份純粹大概就是童話最美的模樣了吧!
薩特與波伏娃的故事始於一見鍾情的浪漫,也終於相伴白首的美好。他們一見鍾情,相互陪伴了51年,從始至終,沒有走入婚姻。
相信很多人都很難想象,也很難理解,他們認為彼此喜歡這件事不需要任何其他因素的干擾,結婚也是干擾因素之一,彼此喜歡的意願是決定他們在一起的唯一原因,這份意願維持了整整51年。
那為什麼他們彼此喜歡,感情一直很好,結不結婚又有何妨呢?
如果結婚了,我們會無法分辨究竟是什麼讓我們相守在一起,是因為相互的愛戀,還是因為婚姻制度的約束,如果沒有婚姻的制約,我們仍然是伴侶,那我們在一起,必然是出自彼此自由的意願,純粹出於愛情。
這是薩特的回答,也是這位偉大哲學家的婚姻準則。
薩特與波伏娃的故事,無論我們覺得難以接受,或者表示欽佩,或者覺得不切實際,抑或是不可能做到,無論如何,他們為我們提供了另外一種存在的範本。
結婚只是一種形式,無論結婚與否,感情是維繫兩個人的核心,是親密關係的基礎,在不影響他人的情況下,你的願意,你的主張是最重要也是我們做出選擇的唯一依據。
日益高升的離婚率,離婚冷靜期,非婚生活方式的正常化,這些是現代社會婚姻的現狀,這其中有男女身份的平等意識提升,有人們對自由的追求,有個性中的特立獨行,正如開頭說的,任何一枚硬幣的丟擲,有其正面,必然也要承擔選擇後的反面帶來的後果。
無論環境如何,無論社會如何變遷,大概婚姻或者感情最美好的本質,卻從未改變,是忠於彼此的純粹,是自由,婚姻的形式,僅取決於,你的意願,你的自由。
薩特的對婚姻的存在主義哲學,無論認同與否,都為我們提供了另外一種婚姻文化的樣本,不需我們效仿,只希望我們可以多個維度,去看待,去接納,各種各樣的可能性。
一生未婚,2年籤次合同,維持了51年,他們為何不選擇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