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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性”,在中國的傳統觀念中,從來都是一個難以啟齒的話題。

不過隨著社會的進步,性觀念也是越來越受到重視和尊重。

性應該以愛為前提,有愛可以無性,而有性不該無愛。

在現今的社會,婚前性行為也是一個受到關注的熱點。

不由得讓人深思,“嘗試婚前性行為”對愛情重要嗎?

很多年輕朋友都認為婚前性行為沒有什麼不好,他們之所以贊成,主要可以歸納出下列一些理由:

1. 只要兩人相愛,有了心靈上的溝通與分享,自然也可以有肉體的關係,如此才更能體驗到兩人的「合為一體」。

2. 時下電影、小說的劇情中,男女相歡,很自然的就有性行為,性行為彷佛成為現代青年談愛時的「摩登活動」。因此大勢所趨,婚前性行為是愛情的潮流趨勢,否則反而是古板與落伍。

3. 認為婚前性行為是對愛情的肯定,藉著婚前的性行為可以鞏固兩人的愛,男孩藉此可以控制女友,同樣也有女性會以性來控制男人,要求男人負責到底。

4. 兩人相愛時,性行為難以抗拒所以不必抗拒。兩人相愛,在花前月下的海誓山盟,難免會有肌膚之親,尤其年輕人在此時生理壯況更是衝動,婚前性行為在所難免。所以用不著去排斥也無法排斥。

5. 婚前性行為,主要的關鍵只是處女膜的破裂問題,而現在醫學發達,了不起可以在必要的時候予以整型,所以用不著太擔心。

6. 婚前性行為最令人擔心的是懷孕問題,但是現在避孕的工具、技巧,已普遍被應用,就算萬一不慎懷孕,也可以用月經規則術處理,所以婚前性行為也不致引起太大的困擾。

這些論點固然大部分屬實,而且贊成者眾。我們發現婚前性行為會帶來莫大的困擾,而且危害了戀愛中的男女關係,茲分析如下:

1. 性不等於愛,愛情本身是一種「過程」,而不是「結果」。當男女交往時,不管有多麼甜蜜,畢竟也只是一種過程,誰也不能保證兩人一定可以結婚。愛情也是一種「感覺」,而不是一成不變的「事實」,而感覺本來就是善變的,也是很容易受環境左右的。而性行為則是一種事實,它不能隨著時間而「淡忘」,也不會因為兩人已經不相愛了,以前的性行為事實就可以一筆勾消。不管兩人相愛與否,發生過的性行為是一個事實。

2. 幾乎每個男人都希望太太是處女,僅管大眾傳播中不知不覺的讓人有「婚前性行為是很普遍的,或是摩登、現代」的假象,但是我們也不能疏忽一般男人的心態,以前幾年的調查為例,臺大男生中有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認為男女只要相愛,兩人便可以有婚前性行為;但同時也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男生希望自己將來的太太必須是處女。臨床的協談經驗也清楚的指出,很多女人在結婚時由於不是處女而引起夫妻間不少衝突的例項。

3. 性會破壞愛,性行為並不是愛情的保證與肯定,相反的性行為會帶來愛的恐懼與不安。尤其女孩子,當她與男友發生關係以後,她若不會強烈自責或產生罪惡感,她也難免會有無法抑制的擔心,怕男友以後會變心離她而去,所以在日後與男孩的交往當中,她已從以前受寵的角色慢慢變成爭寵的角色。反之她若是堅決的拒絕性行為,自然會使唯性是圖的男友離她而去,不過倘若她的男友夠成熟,則會因為她的堅貞而更愛她、更尊重她。

4. 婚前性行為一般而言可以歸納為四種

第一種是婚前性行為致使女方懷孕,而由於各種因素兩人又不能結婚。

這種情形最慘,女孩子所受的傷害與損失最大,未婚媽媽加上她生下來的小孩將是社會沉重的負擔,在此不用贅述。

第二種是奉兒女之命結婚的狀況。

雖然兩人終於結為連理,但不到一年孩子便已來臨,對夫婦而言是一種很大的考驗。

婚姻協談理論中指出婚姻中有六大危機,其中的三大危機是:

一、新婚夫婦適應危機;

二、夫妻性行為失去新鮮感之危機;

三、孩子出生造成夫婦適應不良之危機。

奉兒女之命結婚的人,在孩子出生以後馬上要面臨這三個危機,辛苦與危險可想而知。

第三種是有了性行為沒有懷孕,但日後兩人又不能結婚。

這種情形最大的危害是影響女方以後的戀愛或婚姻生活,協談經驗中,我們發現很多女孩由於以前與別人有過性關係,認為反正自己已經不是貞潔的女孩而墮落,或對未來的婚姻與交友產生自卑感。

第四種現象是有了性行為但沒有懷孕,幸運的是兩個人又能相愛,而且順利的結婚,這種情形也是很多在戀愛中的男女最期待的。

事實上,這種情況也不盡理想,它所帶來的危害不是在戀愛的時候,而是在結婚以後—它會使夫妻彼此間的信賴感降低。

真正造成美滿婚姻的因素必須視夫婦雙方有沒有相互尊重,是否能為對方著想,是否為對方著想,是否能互相容忍,以及兩個人是否皆能共同接受道德約束或是社會規範的能力,如此才能提供真正幸福美滿的婚姻。

愛情到達一定程度自然而然就到了性 ,所以我想這很正常的,真正的愛情也不應該用性來衡量。這點西方男人就很好,即使有過婚前性行為也並不影響愛情的發生 !

這才應該是最理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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