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之中難免小人的存在,這是社會屬性的必然組成。
其實,不止是職場,就是生活中,甚至婚姻裡,誰都保不齊不會遇上小人。
提及小人,每個人都會馬上提高警覺,他們實在是太可惡了,一天到晚的不幹正經事兒,總盯著別人的財富,隨時隨地準備把手伸進別人的口袋裡去偷。但他們自己把這種行為辯解為“拿”。
然而,“明槍易躲,暗箭難防”,因為小人總是躲在暗處,臉上也沒刻著“小人”兩個字。所以,不經過時間的沉澱或者真發生了什麼事情去考驗,還真是不容易發現他們。
劉若菲是一個職場“白骨精”,人美、工作能力強。唯獨婚姻是她最大的敗筆。
因為一直忙於事業,劉若菲忽略了自己的情感生活。錯過了在最好的年華與最中意郎君相遇可能更容易的機會,直到被無情的列入大齡剩女的“名錄”,才在匆忙中成婚。
02選擇閃婚,不單單是因為該到了婚嫁的年齡,而是,在她的朋友裡,也有閃婚的先例,而且他們過得還算不錯,雖不是每天膩膩歪歪,卻也彼此關照,共同在為了小家努力著。所以,她沒有過多考慮閃婚的負面影響。
婚後,她沒有因為自己賺錢比老公多而把家務都甩到一邊,反而一有時間還會變著花樣弄點好吃的菜品出來。她也沒有因為婆家遠不如自己孃家而對公婆有瞧不起的意思,反而很尊重他們。
可是,就是這樣一個篤定原配的婚姻才是最可靠的女子,那份篤定,最終帶給她的不是幸福,卻是數不盡的淚水和對婚姻的絕望。
結婚還不到半年,那個叫苟懷仁的男人跟他吵架的次數就不下幾十次了。
而且每次吵架,苟懷仁都很竭斯底裡,指著她的鼻子嚷:“你不就是人生起點比我好嗎?出生在一個衣食無憂的城市家庭,有什麼了不起的?如果你出生在偏遠的村,還指不定混成什麼樣兒呢。”
03他們的吵架,無一例外都是因為錢。小額、大額都會吵,只要談及錢,就會觸及到那個苟懷仁敏感而脆弱的神經。他最怕別人說他窮,更怕別人說他是精於算計的小人。就算平時閒聊天,說別人的事,只要提及“窮”字,“小人”,他都會突然發瘋。
後來,因為她拒絕了拿出自己的婚前財產給苟懷仁“做生意”,苟懷仁就恨恨地說她從沒想過要好好過日子。若不然,又怎麼會把自己的錢捂的那麼緊?結婚了,那就應該是兩個人的錢。而且做為妻子,有責任和義務幫自己的丈夫完成理想。
在他們結婚不到一年的時間裡,苟懷仁三天兩頭的就巧立各種名目、找各種理由與藉口跟劉若菲談錢。但是,他自己在婚前有幾個大子兒卻從來都是閉口不提的。
而且在平日裡,苟懷仁經常的買很多東西偷偷送給公婆。隔三差五給家裡置辦一些有用沒用的大小物件兒。
劉若菲開始的時候不明白,一個天天跟自己哭窮,就連喜歡了大半輩子的太陽鏡都要劉若菲送的男人,為什麼在其他地方花錢卻是如此大手大腳?沒錢買水果,卻有錢買擺放水果的桌子?
04後來,直到他們走到了離婚的地步,她才終於懂了:原來,苟懷仁從一開始就算計好了,結婚前自己一直想買卻不捨得買的那些大件傢俱家電,運動器材等,婚後統統都買了。花完也沒事,有劉若菲這個硬核後盾呢。
而且他想的還挺遠,自知劉若菲一旦發現他的不上進和婚前欺瞞的許多事,一定會跟自己離婚的。因為婚後,他從來沒有真正在劉若菲身上用過真心,他更多的是想在劉若菲還被矇在鼓裡的時候,多讓她為自己家做些“貢獻”。
然後,等哪天劉若菲看清了、想明白了,要跟他離婚了,那些大件物品她一個女人也拿不走,就算她想拿,自己也會不讓呢。吃的喝的卻不行,天長日久的可不是花的小錢兒,親戚走動也不是小數,而且吃完喝完就沒了。所以,吃穿用度,他是肯定不花錢的。
05果然,真到了離婚的那一天。對於婚後買的那些大件兒,苟懷仁一口否認;對於劉若菲的婚前財產和婚後由她出錢購置的家電等等,那個男人一概不承認。而且還要劉若菲賠償他的精神損失費。理由是,他們天天吵架,他的父母跟著傷心費神。
此時的劉若菲,已經完全確認,自己是遇上了從一開始就計劃吃大戶的小人了。
為了證明婚後他們沒有任何共同財產,苟懷仁將傢俱家電分別放到了幾個親戚家。而且還四處散播,說劉若菲是一個自私自利、貪慕虛榮、眼裡只認錢沒有感情的女人。
劉若菲被氣笑了,他不知道誰給的苟懷仁迷之自信的勇氣?選擇下嫁的女人,竟然是隻認錢不認感情?
“你還真是個吃相難看的小人啊,我們家如果不重情,會同意我下嫁你這個偽鳳凰男?會不跟你要彩禮?會直到離婚我都不知道你的存款是個位數還是兩位數?”劉若菲在被人身攻擊和算計個人財產之後,說了這樣一番話。
“哼,我這個小人還不是你和你父母養出來的?誰讓你們家當初不要彩禮的?不要彩禮的女人就是不值錢!你要真是個天仙,那幹嘛不要彩禮?你要是真有那麼好,又怎麼會嫁給我?我說什麼你就信什麼,我看你那不是單純,是蠢,不算計你我算計誰?活該!”那個男人奸笑著,很得意。
06是的,當初朋友們說劉若菲不該嫁一個鳳凰男,太欠考慮。剛開始她還不以為然,天真的認為,農村孩子考學出來不容易,也代表他肯努力。直到婚後,原本說好回城市定居的他,竟然紮根在了農村,且還阻止劉若菲回城市買房。
苟懷仁說,他要留在他的父母身邊,怕他父母萬一哪天發生什麼意外沒人發現。
劉若菲反問他,為什麼婚前不說明這種情況。他竟然一臉不屑的回答:“我又不傻,婚前什麼實話都跟你說了,你會嫁給我?”
劉若菲承認,如果婚前那個男人就告訴她,一輩子得住在偏遠的農村,她一定不會嫁。但是,輕信了小人,才有了今天離婚難的局面,她也只能恨自己。索性,懶得跟他計較那些物質,就當是扶貧了。
07在他們分居的某一天,有他們共同認識的人告訴劉若菲,苟懷仁家著火了,房子也燒塌了,是電器引發的火災。
劉若菲嘴上沒有說什麼,心裡倒是突然想起了西方的一句俗語,叫做:“上帝想讓其滅亡,必先令其瘋狂”。小人達到目的之時,也是他被收拾之日,這是天理的必然。
那個上過不入流“大學”的偽鳳凰男,以為自己算計了妻子的錢財,而且在保護個人財產和分割共同財產的問題上拒不認賬,自己佔了天大的便宜。卻沒想到,機關算盡,最後卻被一個電器將他婚前翻建了才沒幾年的房子化為了灰燼,苟懷仁的臉也被燒傷了。
那個在外面算計旁人,回到家算計妻子的男人,那個一時佔不到便宜就好像丟了東西一樣的精於算計的男人,終日忙算計,最終把他自己給算計的連一處安身之所都沒了。
真的是應了老百姓常說的那句話:“再陰險的小人,也算不過老天爺。”#情感#(圖自網路,圖文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