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夫妻之間是最親密的關係,雙方几乎沒有秘密,有些夫妻本著坦誠的態度,把什麼都說給對方,該說的不該說的,合盤托出,以為雙方關係更親密,更信任,沒想到,卻因為說話不慎,造成夫妻失去信任,甚至反目。
陳女士:我向丈夫坦白,卻毀了我的婚姻
我很愛我的丈夫,我們戀愛了三年,才結婚,在新婚之夜,我們才在一起,在那個時刻我感到非常幸福,可是,因為我向丈夫說了實話,反而失去了丈夫。
在那個幸福的時刻,我們非常激動,丈夫發現我的肚子上有疤痕,問我是怎麼回事?
我說是小的時候,爬樹樹枝刮壞的,留下的傷痕,但是丈夫不相信,一定要我說實話,說不管發生什麼,他都不會介意,我相信了他,全部告訴了他我的秘密。
過去,我有一個男朋友談了5年戀愛,甚至懷上了他的孩子,都要生了,男朋友因為出國拋棄了我,當時,都快到時間了了,在悲痛之下,我只好拿掉孩子,剖腹產,拿下孩子留下了,一個長長的刀口,有10釐米長。
丈夫相信了我的話,他臉上紅一陣白,一陣,突然,大聲喊道:“你是個壞女人,骯髒的女人,不乾淨的女人,你給我滾”。
我向丈夫認錯,求情,表面上丈夫原諒了我,饒過我,可是每當和他爭執吵架的時候,他就拿著這事說事,罵我、侮辱我,什麼能聽的話都說出來,我實在受不了,主動和他離婚了,我特別後悔和他說了實話,男人表面上能接受,心裡根本接受不了。
如今,經過手術,經過治療,我肚子上的疤痕已經消失不見了,我再也不會愚蠢的的向男人說起這個事情了,因為我說了實話,卻毀掉我的婚姻。
張女士:我因為多給媽媽10000塊錢,丈夫和我吵架,還打了我
我是父母的掌上明珠,父母非常庝我,和老公結婚以後,我也非常想念父母,每年春節都是先在我孃家過年,然後再去婆婆家過年。
丈夫卻非常不高興,總覺得我慢待他父母,對他父母不尊重、不禮貌。
但是,我和公公婆婆很少接觸,只有過年過節才回去看一下,哪有什麼感情,讓我對他們好,我也裝不出來。
但是我自認為也對得起丈夫,也沒有說過分的話,也對得起公公婆婆,那年過年過節,給公公婆婆包紅包,我和老公各包了一個1000元,給公公婆婆。
然後,到我的父母家,我和老公也給我父母包了1000元,公平合理,但是我發現媽媽身體不太好,我偷偷的拿給她一萬元,讓她多買點好吃的。
回到家以後,我向老公坦白了這件事,他卻大發雷霆,讓我去要回來,說我吃裡扒外,沒有告訴他,沒有和他商量,這是我,這是我母親,是我的媽媽,我給我媽媽錢,還要和他商量嗎?何況是我的私房錢,我們爭吵起來,後來他打了我,我賭氣又回到孃家。
結語:
夫妻之間的事有些是可以坦白的,有些事不可以說的,這兩位女士因為說了不該說的事情,造成婚姻的困擾。
雖然現在是男女平等,開放的時代,但是有些男人,總是對女人另眼相看,男人可以找好幾任女朋友就正常。
女人有前男友就認為不正經,如果和前男友有過孩子,他就無法容忍,無法接受,從骨子裡歧視女同胞。
有些事情,比如給父母買禮物,送紅包,雙方要商量好送多少,兩方父母,一視同仁,不能厚彼薄此。
如果一方父母身體不好,或者是生活困難,也可以偷偷的多給一些,但是隻能是自己的私房錢,不能動用夫妻共同財產,起碼要商量好,否則的話很容易造成雙方矛盾爭執。
總而言之,夫妻之間有許多事情也是不能坦白的,這不是隱瞞,而是保護自己,保護對方,給對方一個面子,給自己一個臺階,如果對方接受不了,產生爭執,撕破臉皮,對雙方都沒有好處。#「閃光時刻」主題徵文+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