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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浙江三門縣的陳軍和林麗領證結婚了。結婚前,林麗已經懷孕,她是獨生女,戀愛期間提出希望第1個孩子和自己姓的要求,陳軍考慮到可以生二胎,就答應了。

9月份,林麗生下一個男嬰。陳軍的父母明面上沒有反對冠姓權問題,但一直在給兒子施加壓力,他們和陳軍說:你可不是上門女婿,第一胎就和女方姓要被別人笑話!陳軍動搖了,將父母的要求轉告給了林麗,林麗很生氣,孩子出生三天後就獨自回了孃家。之後林麗給孩子上戶口,取名使用了“林”姓,雙方之間的關係惡化。

10月,女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官調解了很多次但沒有多大用處。11月底,兩人協議離婚,孩子由陳軍撫養,他想更改孩子的姓氏,但辦理改名手續得雙方同意,林麗不願意配合,目前還在僵持中。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孩子可以隨父親姓,也可以隨母親姓,只需要雙方協調好就行了。但新聞中的陳軍出爾反爾,本來商量好了卻不認賬,妻子生氣也很正常。

近些年來,由冠姓權引發的爭端非常多。有一對夫妻在準備生二胎期間,約定第二個孩子和女方姓,本來談妥了,結果二胎是個男孩,老公反悔,雙方鬧得不可開交。也有普通男孩娶了白富美老婆,覺得沒有尊嚴經常在家裡邊生悶氣,岳父還要求娃和自己姓,徹底鬧掰了。

有的未婚年輕人可能不明白,不就是一個姓氏嗎?有什麼好爭的?

冠姓權的本質核心訴求不是姓氏本身,而是所有權和話語權。現在的婚育主力軍多為80後、90後,受教育程度遠高於上一輩人,男女地位也不像以前那般懸殊。有的女性會認為,現在女性和男性一樣要賺錢養家,除了工作以外,女性還承擔著生孩子、帶孩子、做家務的任務,對家庭的付出更多,所以憑什麼孩子還要無條件跟父親姓?爭奪姓權,是對自己的付出一種肯定。

而有的獨生女原生家庭有著非常不錯的經濟條件,有房子,有股票,有產業,他們的父母會本能地想要把財富傳承給和自己姓氏相同的人,否則就會覺得自己的努力是在替男方的原生家庭做嫁衣,被吃了絕戶。其實他們還是被傳統的“傳宗接代”思想所影響。

調查資料顯示,第二個孩子隨媽媽姓的佔比為23%,這些人中,出於女方要求的佔比為38%,出於長輩要求的佔比為28%。但接近50%的人表示不能接受孩子隨母親姓,同意二胎隨母親姓,更多是一種妥協。

近些年來,江浙地區興起了“兩頭婚”新模式,對傳統的婚姻模式進行了變革,選擇這類婚姻模式的人,通常會生兩個孩子,老大隨母姓,老二隨父姓。這是人們對於冠姓權問題的新嘗試,暴露出了城市化、工業化對傳統價值觀造成的衝擊。

對於孩子來說,冠姓權真的沒有那麼重要,現在的社會不會因為某人隨母親姓而嘲笑他,爭端更多的是源自於成年人的利益紛爭。對待這個問題,我們應該有一個理性、寬容的態度。

對於男性來說,若是雙方對家庭的貢獻差不多的話,妻子提出這個要求也要給予其適當的理解,畢竟生育對女性身體造成的傷害真的非常大,她們想要透過這個方式來獲得更多的安全感其實也很正常。對於女性來說,可以要求冠姓權,但是不能將生育能力作為要挾對方的籌碼,否則不是物化自己嗎?

找和自己觀念相同的人結婚,其實就沒有這麼多煩惱了,傳統的大男子主義者,可以去找想法也比較傳統的女孩,而不是找更加獨立和強勢的女性。在孩子出生以前,對相關問題就要達成共識,不要孩子出生後因此爭吵離婚分手,剛出生就沒有了完整的家庭,會給孩子造成很大的傷害。

大家是如何看待這個問題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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