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結婚不過兩個月,當初的時候我們也說好的,房子我們兩個人一人一把米,房產證上兩個人的名字都寫上。
彩禮我們家給了老婆家18萬,在我們那邊其實已經很多了,這也是應了老婆那邊的要求,面子上算是給足了。
給了那麼多錢,本就是為了讓老婆能夠好好的過日子,但是結婚才不過半個月,老婆就提出要買房。房子要買,但是也不急著一時吧,而且老婆連商量都沒和我商量一下,就已經把房子看好,說是就等交首付了。
我後來跟著老婆去看了房子,其實我是不太滿意的,主要位置太偏,但是離老婆娘家較近。老婆和我介紹那裡有多好多好,我也就隨了她了。
那陣子正好我要被外派出差,老婆就回孃家去了。然後她和我說人家催著她交房款,讓我抓緊湊錢。
我身邊卡里還有大概10萬,老婆既然提出了,我也就把錢提了出來給了她,委託她去辦理。等我出差回來的時候,我發現老婆不在家裡。電話過去問她,她說在孃家,於是我又趕到了老婆娘家,當我問起她房子的時候,她告訴我房子是她的我沒有份,氣的我就想上去打她。
我讓老婆把彩禮拿出來,她死活不肯,還說彩禮給了她,她就帶回孃家了,那就是她們的。
我越來越感覺這是騙婚,但是不敢和我父母說,因為我媽有心臟病。唉,頭大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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