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現在都想不明白,我花自己的錢盡孝怎麼就是我的錯了?
我母親先天腳就不好,一個長一個短,走路都是一瘸一拐的。但是我母親真的是個很好的人,村上誰家需要幫忙,母親都會第一時間趕去,所以母親人緣一直都很好,鄰居家有好吃的,總是第一個想到我們家。
長大後,我和哥哥都離開了家鄉,去了外地打拼,母親不願離開家鄉,獨自一人守著家裡的老屋。
我們做子女的不能常伴身邊,那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外讓父母放心,有空多聯絡聯絡,買點父母喜歡的東西。
我現在已經做到了經理的位置,不算年終獎一個月也能拿八千的工資,雖然老公比我賺的多,但是這畢竟是我自食其力,辛苦所得。
老公不知道為什麼,總是對我母親有看法,還嫌棄我母親殘疾丟人,我幾次想要把母親接到家裡一起住都被他拒絕了。
今年冬天天冷,老家那邊更是比往年要冷的多。我擔心母親受凍,於是去店裡買了一件兩千元的羽絨服給母親寄了回去。
回家後,我去了趟衛生間準備吃飯的時候,發現老公板著臉坐在沙發上。這是唱的哪出?
老公把我剛郵寄拿回的快遞底單朝我甩了甩,說:“又給你媽寄東西,你怎麼不知道給我媽買東西呢?敢情我媽就不是媽了吧。”
我怒了,我給我媽寄衣服又怎麼了?礙到他了?當即我就懟他說:“我自己賺錢自己花,用你一分錢了麼?別說這羽絨服兩千,就算是八九千我也樂意!”
“兩千?你是不是瘋了!那麼貴的衣服都要買?我從頭到腳都不過三五百,你到底是不是想好好過日子,不想好好過,那離婚算了!”
我剛回來就挑我的刺,我真的是無語。我直接摔門出去,連看都不願多看老公一眼。這樣的日子真的是過的憋屈,幸虧我沒有用他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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