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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大家都跟隨父姓,但現在好像有不少父母選擇讓孩子跟隨母親姓,由此引發了一些家庭矛盾。我的一個朋友莉莉現在就面臨這種情況。

莉莉是個獨生女,小的時候就特別羨慕別人家有姐妹的家庭,所以她想以後一定要生兩個孩子,讓孩子體驗到兄弟姐妹之間的感情。

正巧她剛懷第1個孩子的時候,國家放開了二胎政策,她跟老公商量說:“以後咱生兩個孩子,一個跟你姓,一個跟我姓。”老公很爽快地答應了。

莉莉第1胎生了個兒子,自然跟老公姓了。公婆住在農村,家裡種著地,還有老人需要伺候,莉莉媽正好剛退休,所以就幫莉莉帶孩子。

莉莉從一些育兒文章裡看到:三歲是兩個孩子的最佳年齡差,所以等兒子上了幼兒園就打算再生一個。父母因為自己沒有兩個孩子一直是個遺憾,莉莉想生兩個自然很支援她,而且許諾:他們不僅出力,還出錢僱一個保姆。

麗麗很順利懷上了二胎,在這期間她又跟老公提:第2胎不管是男是女,一定要跟我姓哦。但是這次老公卻沒吱聲。

第2個孩子生出來又是個兒子,莉莉很自然的認為這個孩子肯定是跟自己姓了,辦出生證明的時候就起了一個跟自己同姓的名字,沒想到老公卻堅決不同意。

這下莉莉不高興了:“哎,咱們之前都商量好的事情,現在怎麼又不同意了呢?我們家又出錢又出力的,孩子跟我們姓都不行?你也太自私了!”

老公理直氣壯地反駁:“別人家孩子都是跟爸爸姓的,憑什麼咱家的孩子要跟你姓,我帶孩子出去別人會怎麼看我?”

於是,兩個人就這件事吵起來,越吵越兇,後來老公撂下一句話:“要是想讓孩子跟你姓那就直接離婚算了,孩子一人一個。”然後甩門走了。

莉莉就非常鬱悶:早就說好的事情,老公卻反悔了,難道我真的要為這件事情離婚嗎?

孩子跟媽媽姓到底可不可以呢?老公反對到底對不對呢?

其實,我國的《婚姻法》和即將施行的《民法典》中,都規定孩子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由夫妻協商決定。

現實生活中,絕大多數人都隨父姓,這成為一個約定俗成的事情,很多人根本想不到也接受不了孩子跟母親姓這件事。

但是,現在的女性獨立意識逐漸增強,而且法律並沒有要求孩子必須隨父姓,所以,有些媽媽便想讓孩子隨自己姓,好像這也是老公足夠愛自己的一份證明。

我在懷孕的時候,也曾經跟老公開過玩笑:等孩子生出來跟我姓。他當時也是同意了,但是,孩子生出來我並沒有這樣做,一是我知道如果我真的這樣做,老公還好說,公婆肯定不同意。為了這個去搞得家庭關係烏煙瘴氣沒有必要;二是不管孩子跟誰姓,孩子都有一半的基因是我的,這個是無法更改的客觀事實。

我的朋友中,有的夫妻為了爭取到孩子的冠姓權、又不想鬧得不可開交,於是將兩個姓氏都帶上,給孩子起四個字的名字。

在網上,我們不時看到有些比較有想法的女性,或者是女方是獨生女,或者女方家庭條件有絕對優勢的家庭會堅決選擇讓孩子隨母姓,即便離婚也要堅持。

前幾天,浙江的一對年輕夫婦就因為“孩子跟誰姓”鬧上法院,孩子還未滿月就協議離婚了。

林麗(化名)是獨女,與陳軍(化名)戀愛三年,今年6月領證結婚,此時林麗已有身孕。戀愛期間,林麗曾向陳軍表示其父母有意讓第一個孩子跟女方姓,當時陳某考慮到可以生兩個,一個跟爸姓一個跟媽姓,就答應了。

9月份,林麗生下一名男嬰,落戶口用了林姓。但是,陳軍的父母不願意,雖未明確反對,但不斷給兒子施壓,稱“你又不是'上門女婿',第一胎就跟女方姓要被別人笑話,可以第二胎再跟女方姓”。陳軍於是向林麗提出第一胎跟父姓,林麗惱了,孩子出生三天獨自回了孃家。

陳軍父母堅持要孩子跟男方姓,林麗和她的父母堅決不同意,所以兩人最後只能協議離婚,兩個多月的孩子由男方撫養。

父母雙方直至雙方的家庭為了自己的面子問題,根本不管幼小的孩子如何健康成長,就這樣較起勁來,為孩子的姓名鬧到離婚的地步,最可憐的是成為單親家庭的孩子!

讓孩子跟父親姓有一個比較優勢的地方就是:讓父親在心理上感受到“這是我的孩子”。

母親透過懷孕和生產,已經逐漸適應了母親的身份,也與孩子建立起了一定的感情,所以母親對孩子有一種天然的愛。但是,男人並沒有孕育和生產這個過程,他們跟孩子之間的連線比母親要差得多,所以把冠姓權給父親可以讓父親在心理上認為“他/她是我的孩子”,這對孩子和母親都是有利的:因為孩子需要父親的愛,母親需要孩子的父親付出精力和經濟與她共同來撫養孩子。

有的網友說“姓”這個字拆開了是“女”和“生”兩個字,按我們老祖宗造象形字的規律,孩子應該是跟隨母親姓才對呀。

我認為是這樣的:大家都知道人類進化史上首先經歷的是母系社會,孩子只知道母親是誰不知道父親是誰,那個時候孩子肯定跟母親姓。所以“姓”這個字就是“女,生”。後來,男人們的地位慢慢比女人高了,人類社會演變為父系社會,男人們要求孩子跟父親姓了,但是字沒有改過來。當然,我不懂姓氏學,也不懂象形字的研究,純屬猜測。

幾千年的封建社會中,男人統治女人,女人要三從四德、要以夫為綱,自己懷胎十月、歷盡艱辛生出的孩子也要跟男人姓,其實是很不公平的一件事。

近100年來,女性走上社會,經濟獨立,但終究還是以父權為主。我覺得,爭取孩子的冠姓權,也是女性抗爭男權的一種表現。

無論母系社會也好,父系社會也好,都是人類進化史上的一個階段,人類再向前進化幾百年,真不一定發展到哪一個階段。

真正有格局的男人,理解女性、尊重女性的男人,根本不會計較自己的孩子跟誰姓的問題。我覺得只有那些從骨子裡面有男權思想的男人,需要用姓氏來證明自己的男人才會不惜付出一切代價爭取自己的姓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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