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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會過什麼樣的生活,跟他的思想意識有很大的關係。
擁有一種正確積極的思想意識,會幫助自己在生活矛盾衝突中,不被打倒,不被同化。
正如宋朝的周敦頤在《愛蓮說》裡寫到的:“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人應該像蓮花一樣,在汙濁的環境下,能夠保持獨立不移的思想,並且能夠高潔的操守和正直的品德。
就好比婚姻,如果嫁的人是勤快踏實,有明確的生活目標和奮鬥目標,和這樣的人一起生活,自己可以被他好的品質影響,從而也督促自己一同進步。
就算是不小心嫁入了一個好吃懶做的家庭,但是敢於衝破那個死氣沉沉的原生家庭,向著美好生活去奮鬥,一樣可以收穫舒適的家庭生活,而不會讓自己原地踏步。
怕就怕,自己本身就是一個懶惰不堪,無目標無進取心的人,然後又嫁入了一個跟自己一樣懶惰的家庭,心裡卻還暗自慶幸遇到“知音”。
殊不知,這樣的“美好生活”只會持續很短暫的日子,而真實的生活將會是充滿矛盾,貧困不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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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的張麗,自己倒貼了5萬元嫁了一個二婚男人李強,而李強只花了3萬,其中包括彩禮,酒席和所有的花銷。
身邊很多朋友都說,張麗這婚結得有些虧了,嫁得老公不但是個二婚男人,還要自己倒貼錢。
誰知,張麗卻笑嘻嘻地說,這婚一點也不虧,自己還嫁值了呢。
在外人眼中,張麗是一個長得挺漂亮的女人,嘴巴也很會說,但卻是一個又懶又饞,喜歡占親戚便宜的人。
張麗一直都有戀愛物件,但是卻遲遲不願意結婚。
後來才知道,她怕一結婚,要給人做妻子做媳婦,又要生兒育女的,事情太多,不想去過那種苦日子。
所以,她一直仗著自己好看的外表,享受著各種男人對她的好。
在家裡,張麗也是個甩手掌櫃,父母七老八十了,都還要幫她洗衣服做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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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那年,張麗的父母雙雙病倒住院了,需要陪床。
張麗為了不照顧父母,讓自己姊妹去照顧,而自己卻匆忙相親,認識了二婚男人李強。
幾天時間相處下來,張麗和李強聊得很投緣。而兩人都是奔著結婚目的去的,就很快領了證,成了夫妻。
張麗為了讓婚期儘快進行,她自己拿出多年攢下來的5萬積蓄,對自己家人說是李強給的。然後她又讓李強出3萬來辦婚禮。
張麗嫁到李家後,李強父母知道張麗自己出了5萬元,對她格外的熱情。
在李家生活,張麗感覺如魚得水,公公婆婆也不讓她洗衣做飯,只讓她好好養身體,儘快給他們生個孫子。
結婚後,張麗一直都在家,什麼也不幹。李強也沒有什麼正式的工作,平時就打打零工。而多數時間,李強和張麗都是在家打發日子的。
面對這樣的生活,張麗卻感到很滿意。因為公公婆婆會幫他們操辦家務事,也不會給她工作賺錢的壓力。雖然李強的工資不高,但是也夠他們零花了,家裡的開支,都是公公婆婆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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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張麗不覺得自己倒貼5萬元是虧的。
可是,這樣的“好日子”卻沒有持續很久。
婚後的張麗生了兩個孩子。剛開始的時候,公公婆婆還歡歡喜喜地,覺得多子多孫是福氣。
可是,張麗和李強一直都沒有去打工賺錢,他們一家四口的生活費用都是公公婆婆在承擔。
時間久了,兩個老人開始吃不消了,矛盾也漸漸多了起來。
但張麗已經懶惰成性,每次找的工作都只幹個三天五天,就說累得做不了。李強也很不上進,完全沒有男人的擔當。
婚後多年,張麗的生活水平倒退不少。但他們依舊不懂得去努力,去奮鬥,而是想著怎麼住更廉價的出租房,怎麼去爭取低保,怎麼讓自己更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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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語。對張麗而言,不讓她去工作,家裡有人伺候洗衣煮飯的事情,就是“好日子”,就是賺到的。
這種不思進取的思想,只會讓自己的生活變得更加糟糕。
美好的生活,都是靠一個人不斷去努力,去奮鬥,才可以獲取的。如果一個人心安理得地享受別人給予的東西,卻不會學著自己去創造,去爭取。那麼,一直在付出的那個人會有累的那天,他的能力也是有限的。
所以,想要過上好的生活,重要的,還是要讓自己保持一顆奮鬥的心。只有當自己有能力去創造幸福的時候,這樣的幸福才會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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