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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妻是自由戀愛,我們一起生活了23年,也一樣從情竇初開到為人父母,我們一起經歷了風風雨雨!

可能是生活在一起時間太長的緣故還是生意上的波折,我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變得容易吵架了!其實我們彼此之間都知道,如果不在乎,不會以此傷心,她愛我,我也愛她。以前她在生活上給我無微不至的照顧,我愛她不予語言上的甜蜜,而是用心用行動去實現。

我相信在現實生活中像我們這樣的夫妻不在少數,如此下去不僅傷害的是雙方,更傷害孩子。所以2018年尾最後第二天,前妻給我說“我們離婚吧!”我答應了她的要求,一起走進了婚姻辦證中心,一別兩寬。

也許我和前妻走的路不同於別人的鞋,分手不等於翻臉,我們就是給對方一個平和的生活空間。我和前妻約定我們以後是濃濃的親情,最好最好的朋友一起把孩子管大,送父母百年歸山。是啊!一起生活了23年,生活早已把我們的愛情關係變成了親情,在這個世界上誰還能更瞭解我們雙方呢?離異何嘗不是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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