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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自由對一個人來說很重要,有的人為了自由,甚至不惜放棄生命和愛情。
但人活在這個世界上,是沒有絕對自由的,任何所謂的自由都是有條件的,是在一定範圍內的自由。如果你不管不顧,什麼都要自由,那不光會害了自己,也會害了別人。
看看現在國外的疫情,他們之所以情況很糟糕,原因之一就是他們太崇尚個人自由了,不願意被限制行動,結果就成現在這樣了。所以,有時候人是必須要放棄一些任性的自由的,才能更好地生活,才能更好地獲得自由。
婚姻也是如此,你想要獲得婚姻帶給你的好處,那也要放棄一些其他東西的。婚前你可以自由自在的,很多事可以想怎麼樣就怎麼樣,但結婚後就不行了,你必須要放棄一些自由,這也是你獲得婚姻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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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總有人既想要婚姻的好處,又不願意放棄單身時的好處。這些人活得很自我,他們想當然地認為,婚姻可以按自己的想法來過日子。
抱著這種想法走進婚姻的人,別想獲得婚姻的幸福,有時魚和熊掌是不能兼得的。25歲的陳小姐就是這樣的想法,所以結婚短短半年就離婚了,雖然她不想離婚,但老公沒有給她機會。
陳小姐是個很自我的人,從小就很任性,她是家裡的獨生女,父母什麼都順著她。她24歲時認識了男友,男友比她大5歲,是個外科醫生。
陳小姐只有高中學歷,在一家廣告公司做前臺。她認識男友後,覺得男友各方面條件都比她好,對她來說這就是金龜婿了。所以為了抓住男友,交往三個月後,她就主動提出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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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覺得有點快,又拖了兩個月,陳小姐不停地催著。後來,男友答應結婚了,雙方就馬上開始籌辦婚事。一個月後,認識半年的兩個人牽手走進婚姻了,婚禮辦得很隆重。
結婚後,陳小姐覺得老公已經被她抓住了,就有點高枕無憂了。結婚前,陳小姐是很自由的,經常去閨蜜家留宿等。有時和朋友去酒店吃飯、喝酒,或者去KTV唱歌等,如果太晚了,就索性住在酒店裡了。
對已婚人士來說,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那理所當然要回家過夜的。可陳小姐倒好,還是像結婚前那樣,經常和朋友出去吃喝玩樂,晚上就在酒店過,或者住到閨蜜家去了。
老公有時值夜班,會在醫院過,所以他們夫妻倆在一起的夜晚並不多。老公覺得自己是因為工作,可妻子卻不應該這樣,有家不回,這算怎麼回事?如果是單身的話,你在外留宿,這是你的自由,可現在結婚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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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事,老公意見很大,夫妻倆就老發生摩擦。陳小姐很生氣,覺得老公不信任她,她是自由的,在哪裡過夜是她的自由,反正她又沒做對不起老公的事。
結婚半年後,陳小姐又一次在外留宿後,回到家夫妻倆又吵架了。面對老公的質疑,陳小姐振振有詞地說:“我是嫁給你了,不是賣給你了,我是有人身自由的,你不能限制我的行動。”
老公反駁她說:“那我也這樣隨便在外面留宿,你會怎麼想?你結婚了,就要注意自己的行為,要為別人考慮。”
陳小姐又說:“你不也要在外面留宿的嗎?你說是值班,但實際上誰知道你住在哪裡?我是自由的,你別想用婚姻來束縛住我。”
老公突然冷靜了下來,然後一字一頓地說:“那就離婚吧,我給你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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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在老公的堅持下,陳小姐不得不同意離婚了。她很不明白,為什麼老公要這樣限制她的行動?她又沒有做對不起老公的事,為什麼她不能自由自在地生活呢?
陳小姐的認知真是有問題,她竟然離婚了還不明白為什麼。如果婚姻裡夫妻倆都像她這樣,那結婚跟不結婚又有什麼區別?夫妻倆都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這家怎麼經營得好?
現在陳小姐沒有做出格的事,但她老這樣在外留宿,誰能保證未來不會有事呢?陳小姐老公的想法,是任何一個正常人都會有的反應,除非他不尊重和珍惜婚姻。
婚姻會給人帶來某些好處,但也會讓人失去一些東西。單身是自由自在的,只要自己過得開心就行,但結婚後是必須要考慮配偶的感受的。在婚姻裡,誰也不能為所欲為,否則就像陳小姐這樣被動地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