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從頭說起,我爸兄弟三個,就一個妹妹,也就是我姑姑,我奶奶生了五個女兒就死了四個,就剩我姑姑一個,所以我爸他們就把我姑姑當寶一樣的寵著。
我姑沒女兒,就三個兒子!我從小姑姑就說要給她家做女兒,在我十二歲那年,在她家住了十幾天,我實在是受不了,不習慣她家的生活,整天都膽戰心驚的,吃飯都不敢上桌夾菜,怕我姑父,然後我就偷著跑回家了,我姑姑再到家接我,我就死活都不肯去,就這樣我姑一直都說我是她的女兒,我十九歲時,我姑就把我介紹給我姑父的堂侄子!也就是我前夫,當時我不同意,我爸媽全聽我姑姑的,沒我說話的餘地,二十歲時我去了江蘇無錫打工,那天我正在上班,突然我小哥哥來找我,說要接我回家,我知道不是什麼好事情,我當時在宿舍裡整整哭了三個多小時,我小哥就這麼看著我哭,後來我哭累了,小哥問我,是不是不想嫁,我說是,小哥要我給他一個不想嫁的理由,我卻說不出任何一個理由,只知道自己很委屈,也很無助,小哥讓我必須要跟他回家,嫁不嫁讓我跟爸媽當面說,我只好跟著小哥回家了,我一路上都在哭,回家後,我依然天天哭,沒人心疼我,也沒有一個人替我說一句公道話,後來我也想明白了,不就是嫁人嗎!又不是上刑場,後來我什麼也不說,什麼也不管,你們說了算,小哥比我大三歲,是爸媽派他來接我的,家裡什麼都安排好了,就等我回去辦喜事。
前夫家情況比較特殊,兄弟三個,一個姐姐一個妹妹,他是最老三,大哥娶了老婆,一家人都欺負她,一打她,一家人都上,後來腦子出現了問題,在她兒子四五歲時,她就離家出走了,再也了無音訊。二哥是單身漢,我姑認為他們家又窮,又娶不到兒媳婦,我嫁到他家,一家人肯定會好好的待我,事實上我姑想錯了,他們家娶不到媳婦是有原因的,他們家始終都把兒媳婦當外人,當仇人看待,我在他們家受盡了委屈,也吃了很多苦,我跟他們一家實在沒辦法相處,我想在其他地方建房子,前夫當時還是我老公,他說:有本事你自己想辦法,錢你自己去借,我也是個要強的人,我家在哥哥姐姐家借了幾兩三萬,當時我手裡也有兩萬多,我就在離老房子不遠處建了兩層樓房,2000年花了五萬左右,我以為那會是我永久的歸宿,當他跟我吵架時,他每次說讓我滾,我才意識到,那個家原來從來就不屬於我,他經常說,兒子是他的,房子是他的一切都是他的,我才真正明白,這麼多年,我是在為他家免費義務勞動。
我今年決定離婚,我要離開那個從來就不屬於我的那個所謂的家!於我一個多月前,回老家把離婚手續辦了,我想忘掉過去,從此所有的恩怨情仇都一筆勾銷,一別兩寬,各自安好!
這個事情一直都沒跟家裡人說,今天我想還是該告訴家人,必定離婚是件大事,我家的長輩就姑姑一個了,其他長輩都去逝了,所以我認為應該要告訴姑姑一聲,也算是對姑姑的尊重吧!姑姑在表弟家,我發微信給表弟讓他轉告姑姑一下,沒想到他們的態度跟三十年前一模一樣,我想說的是,我不在是三十年前的我了,憑什麼我的人生讓你們做主啊!既然你們不在乎我的死活,我又何必在乎你們的意見呢!從此,橋歸橋,路歸路,井水不犯河水。
從此!我的人生我做主,錯了我也不悔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