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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真的是一個令人傷心的字。有人說四肢健全怎麼可能會窮,但是有一種窮確實是無法避免,那就是生下來就窮。那時候,自己還沒有掙錢的能力,只能仰仗父母,靠父母的能力來生存,所以無奈應運而生。

周女士今天給我們分享了她的過往:

我偷吃過店裡客人的剩菜,因為窮,因為餓,因為我是農民工的女兒。

周女士/29歲/未婚/教育機構老師

彼時,我還在上大學,那時候靠家裡沒什麼錢,是真的沒什麼錢。父母不認識字,身體還弱,只能在家務農,平時給別人做做幫工,但是爸媽對我卻是非常的寵愛,大學期間,每天給我10元的生活費,一個月320元。可能你們覺得很低,但是對於我,很好了,何況弟弟還在上高中。

大二的時候,我為了有更多的生活費,我就用不多的生活費去進了些襪子、圍巾、小首飾之類的,想著可以錢滾錢,可是賠了。我的積蓄都賠完了,我為了能生活下去,只能去大學周圍的一家炸雞店當服務員,因為是小時工,所以工資是10元每小時,夜晚去的話,就包一頓晚飯,但是前提是店裡有剩餘。最坑的是他們基本上都是夜裡11點多吃,那時候宿舍已經關門了,所以與我無緣。

就這樣,小時工的工資彌補上了我的伙食費。可是北方的冬天真的很冷,一般情況,我都不願意踏出寢室(大學寢室有暖氣)。我想攢錢買一套羽絨服,好一點的需要500多,我看過,很喜歡,我真的想買,於是我就扣下了自己的伙食費,一天只花5塊錢,剩餘的用來積攢,用來買羽絨服。

一天5塊錢的伙食,其實來說不夠,每天我都很餓,實在餓極了就多吃點米飯,因為菜很貴。米飯吃飽了,還是很餓,有時候我會把客人走後沒吃完的泡菜偷偷打包起來,被店長髮現了幾次,說我太會生活了,其實我只是單純想在吃飯的時候,有個菜。

就這樣,那段時間,我看見肉就流口水,好想吃肉,但是後廚裡的炸雞,我不能碰,因為良心過不去。但是後廚每每飄來的香氣,讓我口水直流。直到那天,我上二樓收拾桌子,意外發現桌子上有一塊完整的炸雞,很意外,但是不能帶下去,會被店長扣下,當做大家晚上的晚餐,而晚餐的時候基本都是夜裡11點多,我們宿舍都已經鎖門了。所以沒忍住,鬼使神差地坐了下來,沒帶手套,直接拿著炸雞就往嘴裡塞。

那塊炸雞真的很香。肉是雞肋骨那塊,微涼的肉已經有些硬了,肉和骨頭一起塞進嘴裡,我使勁的嚼,把骨頭咬碎混著肉一起嚥下去,有點劃嗓子,但是很香。嚼著嚼著我的眼淚就不知不覺流了出來。

這一幕被對面的一對情侶看見了,我依稀中看見他們對我憐憫的眼神,那個女的看我更像是看乞丐。我眼淚流的更多,我匆忙的收拾的桌子,跑了下去。

沒錢,真的好苦。從那以後我就拼命做兼職,拒絕生意,因為窮,因為窮會餓的,因為我只是農民的女兒。我大學做家教,畢業做老師,輔導機構的老師。儘管現在我不富裕,但是我不再貧窮。炸雞,想吃就吃,真的很幸福。

這些經歷也讓我有了一個習慣,那就是凡是帶骨頭的肉,必須啃乾淨。有點強迫症了,但是那種感覺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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