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承認的一點是,正如同《香蜜》當中錦覓在忘川尋找情郎魂魄之時,回答河畔老者的問詢:“何不惜取眼前人?”時給出的答案:“眼前人未必是心上人!”一樣。
現實生活當中,不乏存在男男女女並非遇到愛情,只是年齡到了,感覺適合一起過日子,就匆匆忙忙步入了婚姻。
然而,在婚姻進行過程當中,卻意外於某一階段遭遇了真正自己認為更加契合的異性,內心便蠢蠢欲動起來的這種情況存在。
當已婚女人遇到靈魂伴侶後,該如何相處?
順應內心的召喚,與對方親密自然接觸自然是不行,因為那樣一來,你的婚姻勢必就會告急了。
若是遇上,不如這樣做。
惺惺相惜,保持距離首先,惺惺相惜是可以被允許的一種行為。
漫長的人生當中,能夠遇到知己,是件小機率的事情。珍惜這種奇妙的緣分,對於所有人而言,都是一種不存在任何爭議的事情,就算是已婚男女,也是如此。
但是知己不代表就能自然而然發展成情人,只須保持住靈魂能在同一頻率共振即可.
現實生活當中,宜保持適當的距離,不要過於親密與親近,這對於雙方及雙方的婚姻與家庭來說,更加合適。
胡適的妻子就是個不認識幾個字的老派婦女,說起靈魂上面的交流,大學者胡適自然與她沒有什麼交集。
但就是這樣一對毫不般配可言的夫妻,卻在漫長的人生當中始終攜手同行,恩恩愛愛、相敬如賓過完了一生。
雖然一部分的功勞得歸功於江冬秀的精明與馭夫有術,也跟胡適頗有君子之風,能與那些在精神、文化、文學、思想與內涵方面顯然更匹配得多的異性知己們惺惺相惜、保持安全距離也有莫大的關係。
在這一點上,他比民國同時期的徐志摩、徐悲鴻等等才子,就做得好出太多了。
女人婚後遇到靈魂知己,可以效仿胡適。
可以與對方從詩詞歌賦,談到人生哲學,只要不談情說愛、眉來眼去就行。
相互尊重,共同成長建國之初,社會上流行的打招呼的稱呼,是見人就稱呼“同志”,指的是志同道合的意思。
說實話,這世上,真正志同道合、三觀一致的人,哪裡遍地都是?
真正能自然相融到這種程度,結為夫妻的男女,可以說就擁有了一個幸福且安穩婚姻的基調,比一般純粹湊合,又或者只有愛情,沒有精神層面共同屬性與追求的男女愛情的根基要扎得牢得多。
如果一個女人,在婚後數年才遇到堪稱志同道合的異性知己的話,需要保持冷靜與剋制,抱著欣賞的想法與之打交道。
不要在實際交往當中令雙方產生非分之想,宜保持一種相互尊重,共同成長的相處節奏,將對方當成良師益友,從對方的身上汲取精神與靈魂方面的營養。
豐富與提升自己的眼界與胸襟,但不必非得將對方這個人,據為己有。
如此一來,才能交往長久。
其實真正的友情,比愛情維持的長度要長得多,要真誠而恆久得多。
把這樣一種難得的友情,硬生生搞成婚外情,最終有可能使得雙方在某天厭倦了這樣一種關係之後,連同這種精神上的欣賞與景仰,一併丟棄,豈不可惜?
人生在世,遇到一個和你有精神共鳴的人不容易,不想失去,就別擁有。
這不是一種逃避而膽怯的內心表示,而是願意面對現實,願意尊重彼此,不將彼此的關係往庸俗化方向發展的一種高貴與純粹的清醒。
就像我們讀到了一本好書一樣,你沒有必要一定要結識這位作者;就像我們欣賞到了一幅好畫一樣,你也沒有必要一定要擁有這位畫家一樣!
只要自己的靈魂嗅到了對方靈魂的芳香,只要自己的內心得到了滋養、汲取到了自身需要的養分便好,這就是在俗世當中提升自身品味與格調的一種最簡單直接的方法。
男女打交道也是如此,遇到出色的、欣賞的、你認為從對方身上可以學到、吸收到許多養分的婚外異性。
只需要盡情吸收對方的這些有利於自己的人性精髓便好,為什麼一定要把問題搞複雜,將關係扭曲到最庸俗不堪、迴歸於人性最膚淺的慾望方面來汙辱自己與對方呢?
能做到這一點的,才是真正視對方為靈魂知己的男女。
假如不行,那麼,你們說穿了,也不過是屈從內心慾望,只貪圖一點短暫歡愉的凡夫俗子罷了。
結語:
誠然,俗世當中的男女,腦海當中始終纏繞著情情愛愛。
遇到自己真正喜歡與欣賞的異性,不管已婚與否,自然而然會產生親近之心、擁有之意,這可以理解。
尤其是已婚女性,愛與欲通常不能像男人那樣分得很清楚,如果將一顆真心託付給了婚外的靈魂知己的話,可能就很難剋制住自己的行為。
但是你得明白,婚外情這種東西,絕對是錯誤的,沒有任何正確可言。
就算遇到的是你認為此生最令自己崇拜與動心的靈魂伴侶,也是一樣,因為你們已經沒有了相愛的資格。
想要既保持從對方身上汲取營養與靈魂芳香的權利,又不破壞自己的家庭、傷害自己的伴侶,那麼記得讓雙方的關係純粹一點,不要摻雜進男女的慾望。
可能你將收穫可維持一生的珍貴情誼。
否則的話,估計這位靈魂伴侶,最終將成為破壞你的婚姻與家庭、導致你陷入萬丈深淵的“魔鬼”,別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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