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光時刻」主題徵文 二期#“
然而,何以為家?
有愛才是家,沒有愛那只是同一屋簷下的房客。
01看過一個新聞。女人不但被丈夫家暴,而且要隨時隨地滿足他的慾望,發洩時甚至都不迴避孩子。
有時候人的鄙陋會突破我們的想象。
她費盡九牛二虎之力離婚後,前夫拿著刀來到她的孃家逼她回去。直到最後她殺了前夫,噩夢才算終結。
但她提離婚的時候都勸她忍。她已經生了兩個孩子。為了給孩子一個所謂完整的家,為了面子,勸她忍。
是啊,一輩子,忍一忍也就過去了。
可是,忍得過去的能有幾個?!
02我們歷來勸和不勸分,這大概和我們的“和”文化是分不開的。政通人和,以和為貴,和氣生財,家和萬事興,裡裡外外講究一個“和”字。
但“和”到底是什麼?只是表面的一團和氣嗎?和也有真和假和,面和心不和。
我們幾千年來上至皇宮三千佳麗,下至百姓三妻四妾,“和”都是重中之重,為了和,崇尚忍。
然而在這種表象之下,背後到底是什麼?
宮裡盛行扎小人的厭勝之術,三妻四妾的日常更是爭風吃醋,夾槍帶棒不斷。
是,古代女人不用上班,但我覺得比上班更慘。
每天就巴掌大的地兒,心卻要掰成幾瓣地去揣摩去對抗去算計!想想都會長皺紋的吧?
封建思想那麼強大,仍然難以壓制,因為人,都有自己的意志,靠“硬來”是不行的。
03《論語·子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真正的“和”就是和而不同,是尊重異己的同時保有自我的獨立意志。
這樣的“和”才走的遠,才能碰撞出五彩斑斕的生命火花。若虛偽的“和”還不如充滿血性的決鬥!至少它透露著成人願賭服輸的儀式感。
記得曾經讀到一本普希金的自傳體小書,書的結局就是他死於和追求他妻子的丹特士的決鬥。我沒有覺得幼稚,反倒覺得有種光明磊落的敞亮。
他沒有上演捉姦的戲碼,沒有在街頭廝打得難看,更沒有背後捅刀子。
他光明正大表示自己的憤怒,哪怕全世界看見他的窘迫,他也要為自己站出來。決鬥,殘忍,但不猥瑣不粗暴。
所以,鬥爭才是“和”最重要的部分,就像死亡之於生命。
不會妥當處理分歧,帶刺的“和”只是假象,它不能通往幸福。
04對於一個家庭來說尤其如此。
完整重要還是健康重要?
就像我們的身體,是外表的完整重要還是心靈的健康重要?
生病的心靈會把外表健全的人引入深淵;反過來,健康的心靈卻可以讓殘缺的身體擁有自己的尊嚴。
像力克•胡哲,雖然出生就沒有四肢,但強大而健康的心靈卻可以帶他去任何他想去的地方,成為自己甚至全世界的英雄。
內在的健康永遠大於外在的完整。
05一個朋友,一直是我們眼裡的開心果,但一次聚會喝多之後號啕大哭。
她的家庭條件很好,但父母從小就爭吵不斷,父親出軌不止一次,她曾恨恨地跟我說女人讓讓就上炕的。
母親曾經對她說想和她的父親同歸於盡。
對於一個孩子來說經歷這一切要承受多大的壓力。
當年太年輕還看不清她的“玩偶之家”,但她一心想做出走的娜拉。
為了逃離那個家,很早就找男朋友想結婚出走。
但她發現很難跟別人建立真正親密的關係。
甚至覺得吵架打架是很正常的,把沒有不吵架的家庭當做吵架正當的理由。
直到曾經有一次去朋友家,置身那樣讓人安心的溫馨幸福,她卻渾身不自在,原來她早已習慣了冷漠、戰爭,溫暖成了她的過敏源,她才發現自己的家早就生病了。
她在別人看不到的地方和看不見的敵人戰鬥。
都看見她好好的,沒人看到她一直在溺水掙扎。
沒有人知道她要為治癒家庭的傷付出多大的代價。
06張愛玲說:“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上面爬滿了蝨子。”其實我們本不必為了人前的笑,去瘙那些別人看不見的癢。
一個病入膏肓的家解體是它最好的歸宿。完整是別人眼裡的,對於自己來說沒有蝨子才是最重要的。
什麼才叫完整?即使結婚的時候完整,沒多久生病或意外走了一個,不是一樣不完整?
能夠駕馭自己的人生,能夠教孩子認識並且學會快樂地接她受所經歷的人生,這才是合格的父母。有合格的父母才有健康的家庭。
幸福從來都是一種能力,它不必然來自完整的家庭,但一定來自健康的家庭。
每個人的生活其實就像她說的那樣:“我自己生一個孩子,沒有叨擾到社會上其他人,關上門來過我們自己的日子。”
只要見過她們的笑臉,就會相信,她們一定會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