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
我和丈夫經親戚介紹認識並結婚。我和丈夫結婚的時候,他31歲,我27歲。
我被剩下,是因為讀書太多,耽誤了戀愛,丈夫有關他被剩下的解釋是,太能挑了。
我倆的婚姻其實就是合適,沒有太多感情基礎,畢竟屬於閃婚。
丈夫對我滿意的點:應該是我有穩定工作。我對丈夫滿意的點:他賺錢能力強,人也帥。丈夫的硬傷在於:沒有上過大學。
結婚之後,丈夫對我的態度算是不冷不熱,但是,夫妻之間該盡的義務,他也都在履行。
可笑的是,自從我生了兒子後,丈夫對我似乎態度大變:不再和我履行夫妻之事;晚歸以及醉酒次數也越來越多。
因為受不了丈夫的冷落,於是,我開始單方面和他爭吵,使得,我們的婚姻進入了一個死迴圈。
有時候,我們冷戰都可以維繫一個多月。
在此情況下,我有了離婚想法並付出了實際行動。
最終商議的結果:丈夫一次性給我一百萬,我捲鋪蓋走人。
更可笑的事情是:在我和丈夫離婚後,他竟然和一個男生火速同居了。
雖然我和丈夫離婚了,但是,我依然擁有兒子的探望權。每次去探望孩子的時候,都會在他們家看到對方的身影。
我似乎突然明白了很多事情,真是活久見啊。
在我身邊,也有一些同性戀者,並發現,這些同性戀者會有一些共性:長相都不錯;工作能力也很強;面對父母逼婚會非常糾結。
他們也曾和我探討過這樣一個問題:到底應該忠於自己,不走進傳統婚姻的圍城呢;還是成全世俗和父母,和一個壓根無愛的女人結婚呢?
我能告訴他們的現實是:無論怎樣選擇,都會很痛苦。
主要原因:找一個能夠陪伴一生的同性愛人太難了;如果結婚了,對父母和世俗交代了,但是,對和自己結婚的那個女人又不公平。
很顯然,你前夫也曾因為這件事抗爭過,只是到最後,還是沒能抵擋住世俗的偏見以及父母的逼婚,於是,草率的和你戀愛結婚了。但是,結婚之後,他需要承認一個現實:他對異性真的沒有興趣。於是,在忽悠著和你有了孩子之後,他露出了他最真實的面目。
可能,這也是很多同性戀者選擇和異性結婚後的基本宿命。當然,也會有一些同性戀者,會把和異性的這段婚姻維繫到白頭偕老,只是,在此期間,他們一定會瞞著老婆和同類接觸。
事已至此,除了偶爾會覺得有那麼一點點噁心,還能怎樣?
這樣安慰自己吧:至少離婚的時候,還拿到了一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