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應該坦誠相待,互相信任。只有如此,你們的婚姻,才能走得更長久更穩定。一旦夫妻之間,有任何一方撒謊或者算計,那麼這段婚姻都會面臨著瓦解。
俗話說,升米恩鬥米仇。幫人也要適可而止,而不是一味地付出。因為當你付出多了,別人就會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1和老公結婚時,婆家並沒有給彩禮和買婚房。父母不忍心我受苦,就給我買了一套婚前房子,結婚時給我陪嫁了過來。有了這套房子,我和老公這才得以過上了舒適的婚後生活。
不過在我們婚後第三年,我和老公又再次買了一套學區房。為了方便孩子讀書,我們就搬到了新的房子裡。而我的這套陪嫁房,自然而然就閒置了下來。
只是還沒等我打算好是出租還是賣掉時,婆婆和小叔子卻登門來求助了。原來小叔子最近談了一個女朋友,雙方發展很快,才三個月時間,女方就懷孕了。
2雖然女方懷孕了,但對方卻恃寵而驕,要求必須有婚房才能結婚。可公婆的家庭條件就擺在這裡,幾萬塊錢可以拿得出來,但一下子拿幾十萬首付款,對於他們而言,這就是天文數字。
公婆為了婚房的事情,愁了好多天。看著父母發愁,老公就動了惻隱之心,就跟父母建議先讓小叔子借我的陪嫁房結婚,等以後他們買房了,再還回來。
而公婆和小叔子明顯動心了,我的陪嫁房,前後也才住了三年,加上自己比較愛護,也維護得很好,跟新房沒有什麼差別。
3看到公婆說的那麼可憐,而小叔子也在旁邊懇求幫忙,我就心軟了,同意了把陪嫁房借給小叔子結婚。當時小叔子還口口聲聲道謝,說等他們買了房子,馬上就歸還房子。
後來小叔子就在我的陪嫁房裡,結婚生下了孩子。原以為他們很快就會買房搬出去,但我等了一年又一年,小叔子絲毫沒有要搬走的意思。
我有些焦急,就讓老公去催促。但老公不願意去,說都是一家人,兄弟之間沒必要為了一套房子撕破臉皮。再說了他弟弟一個人又要養家養老婆孩子,經濟壓力也很大,讓我別去逼他。
4我再次選擇了妥協,直到五年後,我爸爸生病,急需一筆錢看病。家裡一時半會也拿不出這麼多錢,於是我就想賣掉陪嫁房籌錢。
可等我讓小叔子歸還陪嫁房時,小叔子卻有些生氣地說,歸還什麼房子?我哥明明說好房是送,不是借。現在我們一家人住得好好的,你讓我們搬到哪裡去?
小叔子的拒絕,出乎了我的意料。我可是從來沒說過這套陪嫁房,是直接送給小叔子。可小叔子不同意搬走,我無奈之下,又找老公當面對質。
5直到此刻,老公才跟我說了實話。在他弟弟結婚第二年,他就禁不住公婆的哀求,在沒有經過我同意的情況下,就私下承諾了這套陪嫁房送給他弟弟。所以這些年來,他弟弟一直沒有買房,因為他們都認為這套房子是他們自己的了。
老公的這番話,讓我差點吐血。我沒想到,他竟然這樣揹著我,把我的陪嫁房送給了他弟弟。雖然還沒辦手續,但現在小叔子就是認定了房子是他的,所以全家人都賴在那裡,不肯走。
我越想越生氣,越覺得老公沒有尊重過我。陪嫁房是我父母出錢買的,老公和婆家都沒出錢,他有什麼資格把我的陪嫁房送走?即使他再孝順,但也不該拿我的房子去孝敬他父母吧?
我氣得當場跟老公提出離婚,並讓他淨身出戶。既然他如此喜歡補貼婆家,那就離婚後補貼個夠吧。可老公不願意離婚,說他沒做錯,是我無理取鬧,不近人情。可大家來說說,我的陪嫁房都被人送走了,我提出離婚過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