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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思浩有段話說:“兩個人在一起,合不合拍很重要,所謂的門當戶對,不一定是指物質上的,而指兩個人有相似的成長經歷,相似的人生觀和價值觀,能為了相似的目標並肩同行,說話總是要解釋半天或者跟本說不到一起那多煩心。合適真的太重要。”兩個人能夠在一起,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在於緣分二字,而能不能相守卻取決於兩個人合不合適。

當你遇到一個符合你擇偶標準的人的時候,不要著急,更不要緊抓著不放,你要等等看,你要相處一段時間試試,你的喜歡未必是合適。人總是會為自己匆忙做下的決定而後悔,就像結婚之後才發現彼此之間三觀不合,在一起之後多的是煩心,你無法忍受他的無趣,他也不願忍受你的強勢。可你要明白的是,做人,不回頭,也不將就,我們無法回到過去,為當時的自己改變決定,也不要去把時間浪費在一個早已經失望了的人身上選擇將就。

任何時候,我們都不要去為了愛情將就,不要覺得到了一定的年齡就該要結婚了,就像拼命想要逆流而上的魚一樣,明明不願意和大多數人一樣隨便找一個人草草的決定自己的一生,卻偏偏還是逃不開隨波逐流的命運,但你要知道,你不該為了父母去結婚,不該因為世俗的流言而結婚,你應該為了自己而結婚,你應該像是中了幾百萬的大獎一樣高興的去和那個真正值得你託付終身的人結婚。

我們一但為了某件事情放低了自己的原則,往後就還會因為其他的事情而再次改變自己的底線,慢慢的,你就會發現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選擇了將就,覺得差不多就好,自己要穿的衣服差不多就好,無所謂喜不喜歡,自己要吃的飯菜差不多就好,無所謂合不合口,自己要共度餘生的人差不多就好,無所謂愛不愛他,可有的時候,做人不能選擇將就,一旦你此刻選擇了將就,往後餘生就都成了將就,我們永遠都回不了頭。

《烏合之眾》裡說,“孤立的個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時,他不能焚燒宮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這樣做的誘惑,他也很容易抵制這種誘惑。但是在成為群體的一員時,他就會意識到人數賦予他的力量,這足以讓他生出殺人劫掠的念頭,並且會立刻屈從於這種誘惑。”你要做這個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勇士,不要去成為世俗群體中的一員,也不要因為那些美麗的誘惑而迷失自己,要為自己而活。

永遠都不要因為任何人而改變那個張揚驕傲的自己,過去是一條通向痛苦的道路,回憶是滿世界裡無法燃盡的野草,做人,不要回頭,更不要將就,在乎你的人不會捨得讓你一個人去面對這人間所有的世態炎涼,遲到的深情比草還賤,有時候,你一旦選擇的回頭,在對方的心裡就會覺得你的驕傲也不過如此,會覺得你也不過是一個稍微一鬨就能騙回來的人罷了。

所以啊,不要回頭,戴好屬於你自己的王冠,無論身後的呼喊表現的多麼的真誠,都不要輕易的去沉迷於那片盛開著謊言之花的原野之中,有些東西只是表面上看上去完美無瑕,深情款款,但那這一切不過都是假象罷了,破鏡無法重圓,人生說了離別就有可能是再也不見,你不是隻有他一個選擇,而你也可能不是他的唯一選擇。

《追風箏的人》裡有這樣一句話,“人就是這樣,會活在某個時限內,那裡的世界也許是幾年之後連自己都無法理解的,但這又是我們無法突破的,就算遍體鱗傷還是會義無反顧,也許這就是人生,人生不是隻做值得的事。”我們的人生或許不是隻要去做值得的事情,但一定不能去做明知道會傷害到自己的事情,過去是無法回頭的,無論你多麼的悲傷,也只能攜著一身的累累傷痕繼續前行。

做人,不回頭,不將就,因為回過頭去看到的只會是埋藏在陽光之下的陰影,在那裡是數不清的悲哀,因為將就下去只會發現這人生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沒了任何的意義,就好像成為了一個優秀的機器人,有著人類的思維,卻只能過著機械一般的生活。任何時候,你都要明白,不要委屈自己,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人有資格對你的人生指手畫腳,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討厭,不必去為了討好任何人而逼迫自己去做厭惡至極的事情。

村上春樹曾說,“不管全世界所有人怎麼說,我都認為自己的感受才是正確的。無論別人怎麼看,我絕不打亂自己的節奏。喜歡的事自然可以堅持,不喜歡怎麼也長久不了。”你要學會對自己的人生負責,而不是為了別人的人生負責,他們過得好與壞終究是與你無關的,所以你要過好自己的人生,不去回頭看曾經那些無法挽留的遺憾,也不去將就那些還未開始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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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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