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
1、最近,在抖音上刷到這樣一則短影片,影片中主要講述民政局結婚登記視窗與離婚登記視窗之間的對比。
曾記得有網友說路過民政局,看到離婚的視窗排了長隊,每個人都帶著憤怒,輕的夫妻二人頂多不說話,嚴重的都直接謾罵,眼神裡夾雜著不耐煩,動作上充滿了粗魯……
不知為何如今民政局的離婚視窗甚是熱鬧,難道他們是想趁著民法典還未實施,抓緊時間離婚嗎?
最近,我還在網路上看到兩對在民政局準備離婚的夫妻的事件,與大家分享一下。
結婚離婚登記室
2、第一對,夫妻雙方把離婚的所有資料都已經填好,就差最後的簽字按手印了。
可男的突然後悔了,說孩子還小,需要家的溫暖,不想離婚了。
而女的就開始苦口婆心地勸他簽字,大概意思就是平時你就沒管過孩子,現在為什麼拿孩子當藉口。
而且在家的時候你已經答應離婚,為什麼過來辦理又反悔,女的表示不想再這樣跟他耗下去。
女的就像哄小孩一樣勸男的簽字,而男的卻還是重複著孩子還小這句話,然後無動於衷……
最終是否離婚成功便不得而知了。
離婚證
3、第二對中的男的在民政局離婚視窗前和工作人員吵了起來,起因是男的簽字不清晰,工作人員讓他重新籤。
可男的死活就是不願意再簽字,說可以寫個保證書說這是他的簽字,但是就是不願意重新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
工作人員表示如果不重新簽字,出了什麼問題他要負責,不重籤手續無法繼續辦理。
然後男的就一直在那罵罵咧咧,一會說要找離婚視窗的負責人出來,一會說要向民政局領導投訴,一會還說工作人員是為人民群眾服務的,現在為什麼給人民群眾找麻煩……
離婚證
4、從這兩對準備離婚的夫妻當中可以看出,這兩對夫妻中的男性都不是很心甘情願離婚。
如果願意離婚,這兩對夫妻中的男性,直接簽字就了事了,何必在那找藉口拖延呢。
個人很同情這兩對夫妻中的女性,一個是要面對毫無責任感的辦離婚手續的時候還以孩子為理由拒絕簽字的巨嬰丈夫。
一個是要面對因為一點小事都能和別人當眾大吵,不願承認錯誤的偏執型丈夫。
突然覺得,那些走到離婚地步的夫妻,如果還能夠和平離婚也算是一個好的結局,至少比那些撕破臉皮對簿公堂好得多。
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