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播劇《了不起的女孩》中有這樣一個片段,“滬漂”女孩陸可跟男友準備在上海買房,卻因為房子選在哪裡鬧起了彆扭。
男友只買得起地方偏遠的“老破小”,而陸可的媽媽卻打電話貼心地表示,買房子的問題不能讓男孩家全掏,首付他們也會出一半,這樣就可以選個大房子,離市區近一點。
男友卻不同意,他認為這是女方家在嫌他窮,傷害了他的自尊心。
但是反過來說,他為了自己的自尊心,寧願讓女友吃苦,也不願意稍微變通一點。
陸可的媽媽說了一句話:“我們家小可,從小什麼都不缺。”
顯而易見,跟男友在一起之後,她會變得什麼都缺。
這就說明,女孩可以為愛犧牲,哪怕是降低生活質量,吃苦受累也是理所當然。
她們要做盡各種事兒為男人著想,就連結婚買房這類人生大事,也要“以男友為主”,更別說結婚後的生活了。
01結婚後,女人的災難,是從過度犧牲自己開始的電視劇裡的情節很顯然,女生即便再不願意,也是害怕男友生氣,進而幫著男友反對父母。
現實生活中也是如此,女人習慣犧牲自己,無論是為了孩子,還是為了家庭,她們習慣性將自己的喜好放在最後。
舉個例子來說,曾經有位讀者投稿她的聊天記錄,第一句話是來自丈夫的質問:“每個月給你七千塊錢,你究竟是怎麼花的,月月都沒有存款?能不能別亂買東西了?”
妻子回覆:“我來給你算算賬,房貸3600元,水電煤400元,孩子生病600元,買菜買肉1100元,給你父母600元,給你買衣服500元。”
丈夫說:“那還剩下200元呢?”
妻子說:“剩下二百,接孩子放學買個紅薯,買點零食,我連一杯奶茶都不捨得買,這就是一個月7000元的去向,你說我省哪個?”
丈夫回覆:“好吧,掙再多都不夠花。”
妻子嘲諷:“我出去上班也能掙7000元,讓你爸媽來看孩子,咱家一下子就夠花了。”
男人發了個憤怒的表情,再無言語。
私以為,這位讀者太可悲了,她犧牲了自己的工作,成為了全天候保姆,也犧牲了月薪7000元的社會價值和認可,還要忍受丈夫的質問和盤點。
她活得很累,甚至屢屢想逃離這個家庭,卻在看到孩子的那一刻軟了心腸,轉而勸自己“算了算了,再忍忍吧。”
可是,這樣日積月累的忍耐,只會讓自己越來越不開心,丈夫的漠視與理所當然,已經成了她的心頭刺,令她心緒難安。
02沒有賺錢能力,愛自己一點,就會被指責?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常常會看到類似讀者這樣的女人,遭到丈夫、公婆的白眼和怨言。
這都是源於,她們沒有賺錢能力,甘願為了家庭犧牲自己,甚至不懂得對自己好。
我有一個同事,之前也是女強人,生了孩子之後她決定迴歸家庭,但是沒過三個月,她就發現了丈夫的變化。
丈夫先是不願意跟她聊工作,也不願意跟她聊新聞動態,反而在她詢問時,總是洋洋不睬地說:“和你說你又不懂。”
然後她決定,要改變生活。
第一步,就是正大光明列出自己的消費需求,過去一個月買衣服買化妝品的錢,現在一樣不省,她堂而皇之跟丈夫說,“帶孩子的事我不能一個人做犧牲,你要麼多掙錢,要麼從你零花錢以及給你父母的錢里扣,我要繼續消費。”
第二步,她給自己報了鋼琴課,帶著孩子一起去學,一對一的那種,孩子在旁邊睡覺玩耍,她在一旁上課。
丈夫不解:“你一全職太太學什麼鋼琴?有錢沒地方花。”
她說:“意思是我不當全職太太就能學?那我明天就去找工作。”
丈夫無奈地一笑:“你找工作孩子怎麼看?誰來看?”
她直視丈夫說:“當然是你啊,你來看,看看在家裡你能忍得住不找點樂子嗎。”
從那以後,丈夫再也沒有置喙過她的決定,她也逐漸找回了家庭地位,她這樣告訴朋友們:“女人,別太為家庭犧牲了,到時候哪怕你想給自己買一塊錢的東西,別人都會認為你奢侈,倒不如你養成買一萬塊錢的東西的習慣,偶爾買個9999元,對方覺得你懂事了。”
說起來,如果不是男人將女人逼得太緊,也沒人真的願意用這樣的方式抗爭,可事實往往事與願違,總有人認為女人的犧牲是應該的。
03先愛己,後愛人身處於婚姻家庭,沒有人可以真正做到不做犧牲。
更何況有時候,男人也很難,就拿我個人的家庭來說,雖然沒有孩子,但是大家都在兢兢業業工作,認真為這個家勞心勞力。
只是有時候,女人總愛先人一步妥協而已,並不懂得正常表達自己的需求,她們誤以為“提出個人需求”是“自私”的表現,實際上每個人都有個人需求,難道讓女人做犧牲,自己獨善其身的人不自私嗎?
曾經有位婚姻情感老師說過這樣一句話,結婚後,女人的幸福,往往是從“自私”開始的。
因為這樣的女人,懂得自己想要什麼,不會盲目犧牲自己。
私以為,每個人的需求都是需要正視的,女人要懂得先愛己,後愛人的道理,才不會讓自己的生活越過越難。
今日話題:你在婚姻中是怎樣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