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迴應兩頭婚:可避免彩禮等矛盾#
網上說最近有一種在江浙一帶稱為“兩頭婚”的婚姻模式,引起了人們的關注。
“兩頭婚”就是夫妻兩頭走,小孩對爸媽的父母都叫爺爺奶奶,不管男孩女孩,夫妻生的第1個孩子隨父姓,第2個孩子隨母姓,雙方4位老人夫妻共同照顧,既不是男方入贅,也不是女方出嫁。
這樣的”兩頭婚”顛覆了自古以來的婚姻模式,我認為這是40年來計劃生育的產物,因為男女雙方都是獨生子女,雙方父母都捨不得自己的孩子離開自己,老了更是如此。
這種婚姻弊大於利,為什麼這麼說呢?
1、一般是女方提出這種要求,因為這樣她家的姓氏可以得以延續,家族不出現斷層,不絕門戶。
2、男方省去了彩禮,也少了一半兒酒席錢,因為酒席各方負責自己的親戚朋友。
如果上述兩條算“利”,那麼“弊”就不止兩條了:
1、兩家人併為一家,表面看不錯,其實人多事多摩擦多。小兩口相戀了,兩個原本不相干的家庭怎麼能 融為一體而不矛盾叢生呢?
2、兩個孩子兩個姓,雙方老人很容易偏心與自己同姓的那個孩子,兩個孩子間的親情也會減弱。
3、孩子對雙方親戚的稱呼也會亂套,不知道該叫姑還是叫姨,該叫叔還是叫舅?
4、孩子隨母姓,長大後上學、工作容易引起別人的誤會,就要解釋不斷。等等,不一而足。
姓氏有那麼重要嗎?這是老祖宗留下來的傳統,家譜姓氏人們還是很在乎的。台州三門一位年輕媽媽,因和丈夫在孩子姓氏上達不成共識,起訴到法院。我國婚姻法規定:子女既可隨父姓,又可隨母姓。多方調解不成,小兩口最終還是在長輩們激烈的爭吵中選擇了協議離婚,一個姓氏問題就拆散了一個家庭。
我認為“兩頭婚”是計劃生育使獨生子女家庭想出的招兒,隨著二胎政策的出臺,過些年這種“兩頭婚”的需求會逐漸下降,不會成為永久格局。
其實如果小兩口結婚後有獨立的住房,獨立生活,沒有與雙方父母同住,就無所謂是誰嫁給誰?小兩口的小家與雙方父母家庭呈三邊狀態,既互相獨立又互相依存。彩禮是暫時的,婚姻才是永久的,更沒必要因彩禮而遷就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