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能追求絕對的公平。因為感情,本來就不能完全公平。如果你要求完全公平,你會對婚姻很失望。
結婚前男人買房子裝修,女人陪嫁是合理的事情,也是雙方約定的事情。
但是結婚前,男人買房子,不寫女人的名字,要求女方負責裝修和家電傢俱,該怎麼處理?
事實上,感情深的時候,夫妻雙方不會計較誰出錢多,誰出錢少。感情不夠深,互相防備的時候,可以衡量誰付出得多,誰付出得少。
所以,即使是婚前房子,也要遵守規定,不要讓付錢的人吃虧,不付錢或少付錢的人不要受益。這樣做可能比較公平,也可能使夫妻之間更加明亮無私。
雯雯和現在的男朋友是相親認識的。兩人雖然只談了半年戀愛,但多次被雙方父母催婚,彼此也不太熟悉,但不反感,想深入瞭解。所以兩個人同意結婚。
在工作中,雯雯拼命工作,在她的人生詞典中,只要做,就必須做得更好。對於結婚,她也是這麼要求的。雖然這段婚姻不是自己很滿意,但她也願意為此嘗試和努力。
雙方父母談婚論嫁的時候,男方父母說他們已經為兒子買了婚房,而且是全款買了房子。結婚後年輕夫婦也沒有經濟負擔,只要照顧好自己就輕鬆了。
當父母聽到男方有一套房時,眼睛立刻亮起來了。不管父母多麼明事理,他們心裡都希望女兒能嫁給條件好的婆家,至少不要再經歷自己吃過的痛苦。
男人全款買了房子,那雯雯父母當然也不落後。典禮和嫁妝也不能疏忽。雯雯父母提出,男人給10萬彩禮,女人陪20萬,比男人彩禮多一倍,還陪一輛車。
聽說女方的嫁妝增加了一倍,男方父母都很快地答應了10萬彩禮的事。但是雙方協商後不久,男朋友突然換了口。他家不想要雯雯20萬嫁妝,希望女方能拿著20萬嫁妝裝飾婚房和置辦家電。
從男人的角度來看,房子是自己全款買的,女方負責裝修和家電傢俱是合理的,誰也不佔誰的便宜。
只是雯雯覺得男朋友在算計自己,男人結婚前買的房子跟她沒關係,連她名字都沒寫,那麼裝修不能讓她出錢。畢竟這是男人的婚前財產。
而且,她的父母還能負擔得起一輛車和20萬嫁妝,對得起他婚前買的房和10萬彩禮的心。只是男朋友和他的父母也不同意,堅持要女方花20萬嫁妝錢來佈置婚房。雯雯很不高興,“不好意思,我不是慈善家。你家全款買房,跟我沒半毛錢關係,我寧願帶著20萬嫁妝和買車的錢去買房子,也不想用這錢給外人做嫁衣。”
雯雯和男朋友沒能達成協議,彼此陷入僵局,沒有人願意讓步。雯雯認為男朋友算計自己。如果婚後感情不和或婆媳關係不好,到時候要離婚,自己該怎麼收場?
不是她隱瞞私心,她不想和男朋友的婚前財產扯上關係,她不肯倒貼貧窮。也許一切都是因為沒有太多的感情基礎,感情不夠深而缺乏信任。
她相信人性是善良的,但人心很難推測,誰也無法預測未來。而且她更加要小心提防,沒有什麼錯。對此,你認為雯雯的做法是對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