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小夥小林(化名),他今年28歲,標準的90後,他一直在濟南工作,雖然工資不是很高,但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生活過得也算安逸。
半年前他談了一名女友,兩個人在相處了半年之後,就是彼此感覺雙方就都還不錯,於是小林在買完房子之後,就準備和女友商量一下,雙方結婚的事宜,可就在這個節骨眼上,卻發生了一件讓人始料未及的事情。
原來,當小林給女友提出了自己的結婚要求的時候,小林的女友就來了一句:“我媽說了要30萬的彩禮”,小林當時就非常的生氣,他就就跟著來了一句:“哈哈,先問你值嗎?”,緊接著兩個人就又打了幾句“嘴仗”,而之後,他就被昔日的女友徹底的拉黑。
現在的彩禮錢為什麼會處於一種“瘋漲”的狀態?1.虛榮心和攀比心在作祟;人普遍情況下,就都有一種好面子的心理,就像我們現在很多人在外打工,回家過年的時候,有沒有掙到錢不要緊,先把自己打扮的“溜光水滑”再說,那麼具體到我們結婚當中的彩禮也是這樣,作為我們女方來說,好像男方給自己拿的彩禮越多,自己在街坊四鄰面前就更有面子。
2.男多女少的現象;我們大家就都知道,現在的人口比例就是男多女少,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女方就要更多的話語權,說白了現在的女方就是,只有不想嫁的,而沒有嫁不出去的,越來越多的男人在娶不到媳婦的情況下,彩禮錢肯定就會是越來越高。
3.女方就只是想要男方的一個態度;我們有的女方之所以給男方要很多的彩禮,她們就只是想要看看,這個男方的態度和男方誠意,到底有多大罷了,而真正的在女方在嫁人的時候,女方家也會把這筆錢陪嫁給自己的女兒,甚至於有的女方家給的陪嫁,比男方拿的彩禮錢還要高出好多倍。
4.把女兒嫁人當作自己“藉機斂財”的工具;我們有的女方父母,就覺得自己辛辛苦苦把女兒拉扯長大成人,花費了很多的時間、精力、金錢等,按照現在普遍增高的物價水平,自己讓男方多拿點彩禮錢,算作對自己的一種補償,也是一種合情合理,並不什麼不妥之處。
為什麼有些男方會對給女方拿彩禮錢,有一種牴觸和不滿情緒?1.男方感覺到有失公允;我們有的男方就覺得,這個結婚的房子和車子等,就都是自己掏錢買的,而女方就是一分錢都沒有出,這也就算了,可現在反倒就是還要讓自己,再額外的給女方拿一筆彩禮錢,這於情於理來說,就都是說不過去的,他們自然就不願意給女方拿彩禮。
2.女方給男方要的彩禮太多;我們有的男方,本身就是願意給女方拿彩禮錢的,可我們有的女方就是要的彩禮也太多了,它已經遠遠超出了我們男方所能承受的範圍,男方拿不出這筆彩禮錢,他們肯定就會非常牴觸給女方拿彩禮錢。
3.女方不想拿一分錢的陪嫁;在我們有的男方看來,自己也可以按照女方的要求,去支付相應的彩禮錢,這是一種禮數,而與之相對應的就是,我們的女方也應該要拿一些陪嫁的東西才對,可是我們有的女方,就是並不願意這麼做,那麼我們的男方肯定就不願意支付這筆彩禮錢了。
4.男方逼於無奈拿的彩禮錢;我們有的男方,即便是後來給女方拿了彩禮錢,但這並非就是他們最初的本意,只是當時他們被逼無奈才拿的彩禮錢,而事後,他們肯定就會對給女方拿彩禮錢這件事情,耿耿於懷或者是非常的不滿。
男方在面對女方要彩禮錢這種局面的時候,到底該如何的取捨?一.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擇
男方到底該不該給女方拿彩禮錢?這個並沒有什麼統一具體的規定和答案,或許在我們有的人看來,男方就應該給女方拿彩禮錢,而我們有的人覺得,女方就不應該給男方要彩禮錢,這其實更多的就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因此,我們的男方要是覺得自己,和女方彼此就都很相愛,而且對於女方提出的彩禮要求,自己的經濟條件也能夠承受得起的話,那男方就完全可以答應,女方所提出的彩禮錢的要求,可要是反之的話,男方就要慎重考慮和選擇。
二.雙方可以坐下來有商有量
即便是說,女方給男方要彩禮錢,那是她們當地的一種普遍做法和習俗,可男方就是因為經濟能力有限,並不能完全滿足女方的要求,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男方也不能就此“一走了之”,或者是“知難而退”,而是要學會和對方好好的坐下來商量一番。
俗話說:“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雖然說我們男方自己,並不能完全滿足女方所提出的彩禮錢要求,但是如果說我們的男方,這時能把自己的實際家庭情況,就都和盤托出的話,或許我們的女方或者是女方的家人,心裡面就會有所改變,從而讓男方少拿一點彩禮錢或者是不拿一分彩禮錢等,這都是有可能的。
三.找有正確擇偶觀的女人結婚
我們都知道,我們男女兩個人之所以要結婚成家,就是想要組成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既然這是我們男女雙方的最終目的,那麼此時我們的女方,就不要還在糾結於這個彩禮錢多少的俗套問題上面,這才是我們遵循的正確擇偶觀。
所以說,我們的男方想要避免以後因為彩禮錢,而和女方發生一系列的矛盾和衝突,就要在找女人結婚的這個問題上面,儘可能的去找一個人品好、家風正、識大體、明事理等的女人,來作為自己今後的人生伴侶,凡事“打好提前量”說的就是這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