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情感>

【1】教育了上千學生,偏偏教育不好自己的兒女

吳大爺有兩個孩子,一兒一女,女兒是老大。

吳大爺和愛人年輕的時候,都是學校普通教師,靠著一個月幾十塊錢的收入,養活一大家子人。那個時候吳大爺的父母也跟著在一塊兒住,幫忙帶孩子。

有老人幫忙,吳大爺和愛人可以有精力多忙單位工作,就是想著能多掙點錢,讓老人和孩子生活好一點。倆人除了在學校教書之外,還經常在外面夜大教課,就為了能多點收入。要知道,那個時候十來塊錢都夠一家人一個禮拜的伙食。

所以,孩子們小時候,絕大多數時間都是跟著爺爺奶奶。

慢慢地,孩子們長大、上學。或許是平時與孩子們溝通的少,疏於管教,女兒和兒子的學習成績都很一般。“文化人”又比較好面子,吳大爺教育孩子的方式比較簡單:說教為主,引導為輔。時間一久,鬧的父母與孩子的關係很緊張。

兩個孩子磕磕絆絆,最終總算有了學上。女兒爭點氣,考上了個普通大學;兒子相比較就差點,上了個大專。不管怎樣,把孩子供養成人,能有份工作、有份收入,吳大爺也不得不滿足了。

倆孩子畢業之後參加工作,與父母的關係一直比較一般,時不時會發生一些爭吵。吳大爺對孩子的表現一直都不滿意,看到孩子們在工作中的懶散、敷衍,總會叨叨幾句:

“工作哪能這麼幹?能偷懶就偷懶,能湊合就湊合。

當初我和你媽像你們這歲數的時候,一個月才掙幾十塊錢,養活一大家子人,我們是怎麼過來的?

現在這麼好的機會不珍惜,到老了後悔都來不及。”

孩子們卻不愛聽了:

“爸,你那都什麼時候的老黃曆了?別天天跟我們唸叨一個月幾十塊錢的時候。你咋不說那個時候的錢值錢呢?一斤菜才幾分錢?現在一個月幾百塊錢都不夠花。

你咋不說你們趕上好時候了?上班,有職工宿舍。後來單位還給你們分房。你們這套買下來才花了多少錢?要擱現在,讓我們掙著那點工資買套房試試?”

總之,看待問題的角度不一樣、思維方式不同,話總難說到一起。

想想和愛人搞了大半輩子的教育,不敢說桃李滿天下,至少教過的學生也有上千,偏偏教育不好自己的兩個孩子。

吳大爺和愛人,想想也挺寒心。

【2】對孩子的幫扶,卻引來子女的抱怨

吳大爺和愛人退休之前兩人已經是教授,收入不低。退休之後,拿的還是全額工資。兩個孩子參加工作多年,工資還沒他們退休金高。

二老嘴上雖然對兩個孩子很不滿意,但心裡頭一直惦記。哪個當父母的,忍心不管孩子?

閨女生完孩子,老兩口幫著帶大;兒子生了孩子,老兩口伺候著。但凡有點好吃好喝的,都惦記著孫子、外孫。

兩個孩子倒不以為然。想想他們自己,小時候不也是跟著爺爺奶奶長大的麼?再說了,父母反正也沒事,有個孫子帶,正好給他們添點樂趣。

吳大爺對孩子,屬於面冷心熱。雖然平時瞧得不上,孩子們有困難的時候,想也不想都會幫把手。

當初女兒結婚,住的是女婿家的房子。後來,有一回女兒嘟囔著買車的時候,吳大爺給了女兒10萬塊錢。

兒子結婚之前要買房,吳大爺和老伴兒也給了兒子首付錢,掂量了掂量,又加了幾萬塊錢裝修費,一併給了兒子。

給孩子們錢的時候,多少還是能讓孩子們心裡熱乎一陣子,只不過持續不了多久罷了。

讓老人生氣的是,本來出於好意是對孩子們的幫扶,卻惹來兩個孩子之間的爭吵。

女兒很氣憤:

“我結婚的時候,可沒朝你們要錢買房。現在房價漲多少了?給我弟的錢翻了不知道多少倍。早知道,我結婚的時候也買房了。”

兒子絲毫不讓:

“姐,話要這麼說就不對了。

當初爸媽也就是給了我點首付,後面的房貸還不是我自己還的?當初買房的時候房價才多少錢?

再說了,房子是來住的,漲不漲價,跟這個有什麼關係?”

看著孩子們為錢的事兒爭吵,吳大爺心裡既憤怒、又委屈。

在他心裡,沒有什麼重男輕女的觀念。當初給孩子錢,只是因為孩子在那個節骨眼需要錢,跟多少沒關係。本來好心,沒落好不說,反而引來爭鬧,這讓人怎麼能接受?

【3】老人住院,子女想著醫保卡的事情

經過一些事情之後,吳大爺和老伴兒對自己的錢財,“看”得格外緊。能讓他們大方的,無非就是花在外孫、孫子。

轉眼間,兩位老人都已七十多歲,孫子輩的孩子也長大成人。為防止之前兒女之爭的事情再發生,吳大爺每次給錢,外孫、孫子都是等份的給,省得再有什麼爭執。

七十九那年,吳大爺的老伴兒因病過世了。本就悲痛不已,誰知接下來的事情,讓吳大爺痛上加痛。

年紀大了,加上老伴兒過世,吳大爺身體一直很虛弱。兒女很少陪在身邊,相反,外孫子、孫子對老人特別親,天天晚上輪流陪護著。

一天晚上,吳大爺突發疾病,外孫一看情況,馬上叫了急救,同時給母親、小舅打了電話讓他們趕到醫院。

當吳大爺被推進病房的時候,只隱隱約約聽到一段對話:

女兒問外孫:

“你姥爺的醫保卡呢?”

外孫回道:

“出來太急了,沒來得及找。先緊著我姥爺的病吧!抽空我再回去找。”

似乎又傳來兒子的聲音:

“辦個事丟三落四的。沒有醫保卡,到時候怎麼結賬?你記著回去好好找找!”

……

一張醫保卡,這時候本就不需要,最重要的事情是抓緊搶救,可兒女們卻還在惦記這個事情……這是吳大爺失去意識之前,聽到的最後一段話。

好在並無大礙。吳大爺只是因為近期老伴兒去世,精神不佳,又想起這件事情,急火攻心。

【4】我走之前,我的財產誰也別想動

吳大爺出院了。

出院之後,吳大爺精神萎靡。除了身體原因之外,更大來自於對子女們的失望。老伴兒走了,有兒有女,對自己好的卻是孫子輩,想想就不是滋味。

吳大爺曾經想過找自己的原因:小時候確實沒怎麼照顧孩子,全靠孩子的爺爺奶奶,一直在外面拼命掙錢,為的是什麼?孩子們長大了,需要錢的時候支援了,孩子之間卻覺得不公平;自己這次因病住院,孩子們惦記的第一件事不是身體情況怎麼樣,而是想著治療費從哪出的事情……

一件一件事情,讓吳大爺倍感煎熬和痛心。

這一天,吳大爺把倆孩子、孫子外孫都叫過來了。上了年紀,已經沒有那麼大力氣說話,也沒有精力對孩子進行說教。

吳大爺只是很平靜的說了兩句話:

“錢,我走之前,不分。我走了,留給孫子、外孫,一人一半。”

女兒、兒子面面相覷。雖然父親還在世、誰也不敢提分錢的事兒,但是心裡都想的很明白:一共就他們兩個子女,萬一哪天父親走了,還不是他們姐弟倆的?

但是父親今天的話語,已經明顯說明了幾個意思:錢,是我的,誰也別動;我走了,是孫子外孫的,沒你們份。

說完這些話,吳大爺轉過頭去,不再搭理倆孩子。兒子剛想張嘴說什麼,女兒一個表情制止了。

姐弟倆從房間出來之後,誰也沒說話。後來弟弟先開口了:

“姐,你什麼意思?當時我一看你表情,有些話沒說。為什麼不讓我說?”

姐姐說道:

“你看爸這個情況,別再招惹老人了。萬一身體再有個好歹怎麼辦?爸的話,咱們聽著就是了。”

【5】結語

吳大爺的交待,應該是極度失望情況下的意思表達。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想法?

對於吳大爺而言,最痛心的事情恐怕就是沒有教育好兩個孩子。加上期間關於錢財事情引起的爭吵、就醫期間孩子們的表現等諸多事情,讓吳大爺意識到:在這個階段,從經濟上,真正的養老,還得靠自己。

現實中存在很多這樣的情況:老人在生前將自己的財產提前過戶給子女。對於子女孝順的家庭,早點、晚點給孩子,問題不大;但是,對於子女不太孝順的老人,把錢都給到孩子,估計後面就有風險了。

雖然吳大爺的家庭不是普適情況,但是,畢竟現實中存在,藉著這個事情,僅僅對老年朋友做一個提示和提醒:經濟上的保障,對於步入晚年的人來講,很重要。

回到吳大爺這個事情中。有幾個點再延伸說明一下:

1.錢財,吳大爺不能全握在自己手裡。

因為老伴兒過世了,所以吳大爺的兩個孩子有財產的繼承權。

我們以吳大爺的房子為例。這套房子,屬於吳大爺夫妻共同財產,他自有一半份額。另外一半因老伴過世,成為遺產,由吳大爺、兩個孩子法定繼承,各自繼承遺產部分的1/3,即整個房產的1/6。所以,吳大爺能掌握在自己手中支配的財產,是4/6,而不是全部。

2.財產,按照吳大爺的意思,留不給孫子輩。

吳大爺表達的另外一個意思是,要把財產留給孫輩。

如果吳大爺百年,在法定繼承情況下,孫子輩是無法繼承的——他們不是法定繼承人。

按照《民法典》關於繼承人範圍的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是子女,所以他的兩個子女將繼承全部財產。

雖然還有規定: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

但是:並不能嚴格界定他的兩個孩子沒有扶養老人。所以,女兒和兒子具有合法的法定繼承權。

真正能給到孫子輩,只能透過遺囑的方式。

3.口頭表述是老人的真實意思,難道還不行麼?

有人說了:吳大爺在口頭表述意思的時候,兩個孩子、孫子外孫子均在場。這就是老人的遺囑,而且所有人都聽到了,難道不行麼?

不行。

確實有口頭遺囑這種形式。但是,口頭遺囑有特定的適用條件:適用於危急時刻,例如病危;必須要求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見證人在場見證。

吳大爺的口頭表達,不符合上述兩個必要條件。退一步講,只是假設,如果女兒、兒子到時候不承認父親表達過這個意思,外孫、孫子一點辦法都沒有。

遺囑形式有多種,包括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列印遺囑、錄音錄影遺囑、公證遺囑、口頭遺囑等六種形式。

對於吳大爺這種情況,年過八十,如果還能夠自行書寫,完全可以訂立自書遺囑;如果寫字困難了、能夠找到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見證人的,列印、錄音錄影遺囑會是相對較佳的選擇;當然,如果能出門行動,也可以選擇公證遺囑。

13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周迅離婚:“戀愛腦”的她,為什麼從不慘兮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