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如果缺乏責任感,放棄了婚姻與家庭,也沒有擔負起養育孩子的重任,那就等於也就此放棄了所有與此相關的權利。
沒有說人生在世,可以只享受、不付出的!誰也沒有這種特權。
分享一位讀者女士的氣憤,聽過她的訴說之後,想必大家都會理解她的心情,也能理解她的憤怒。
01
我個人是覺得,任何一段感情,沒有兩個人的共同努力,就算一方付出再多也是徒勞。
不懂得珍惜與感激的另一方一旦遇上所謂的真愛,就容易為愛放下一切。
我有一位關係比較好的女性朋友,最近攤上了一樁麻煩事,情緒低迷。
本來還以為是她跟她老公吵架了,但是打電話問過她老公之後,得到和答覆卻是沒有。
他也覺得妻子情緒不對,可是對方也沒有告訴他理由,所以自己也在納悶之中。她個性比較內向,屬於那種遇到麻煩事,不愛向別人表達的型別。
我怕萬一真有什麼大事瞭解不及時,帶來特別難以想象的後果,於是便聯絡了朋友的母親。
結果從老人那裡得知,是她那個25年沒有管過家裡任何大小事情,扔在她們母女倆自生自滅、不聞不問的老公(也就是我朋友的父親)最近回來了,要求女兒給自己養老。
02
朋友的母親跟她的父親並沒有真正離婚,對於這一點,我感到很驚訝。
因為這麼大的事也不可能瞞住,朋友很早的時候就跟我私下裡說過,自己父親不負責任,在外面遇到了更喜歡的女人,跑回來吵著要離婚,她母親不願意,後來對方就丟下妻子,以及當時還只有7歲的女兒走了。
從此之後杳無音訊,再也沒有回來過……
如果換作是另外一個女人,已經確定無誤遭到了對方的拋棄,總該死心向法院提出離婚的申請,就算對方不露面,也能強判解決吧?
再認為之前這麼多年,自己在婚姻當中曾經全心付出不甘心又如何,完全換不來珍惜的話,就要懂得及時撤退,這是常識。
但是她媽媽卻不是這樣做的,那時候她依舊抱著僥倖,覺得自己老公不過是暫時鬼迷心竅,總有一天想明白了,後悔了,就會回來。
所以,依舊獨自守著這個家。
這一守,就是整整25年。守到後來,她是明白自己的希望只是奢望,這個男人再也不會回頭了。
但是時間又拖得太長久了,她早已當對方已經死了,也沒有了想要離婚的念頭,就拿自己當寡婦看待,事情就變成現在這個樣子了。
03
朋友就是由母親含辛茹苦獨自撫養長大的,對於父親的印象,早已模糊。
不過卻記得對方拋棄她們母女時的決絕,因而她對這個給了自己生命,但是卻沒有養育過自己幾天的生物學上的父親,真的沒有什麼感情,只有一腔恨意。
現在她已經32歲了,結了婚,有了自己的孩子。
當了母親之後,更加感受到了自己媽媽當年獨自撫養自己長大的艱辛與不易,所以一直跟我講,以後要好好孝順她,讓她有個幸福安逸的晚年。
可是現在,那個消失了25年,已經60歲的父親卻突然之間出現了。
聽她母親講,對方和同居了這麼長時間的真愛因為沒辦法有後代。
就在去年,那個女人因病過世了,由於害怕年紀大了之後沒人管他,所以這才想回到妻子身邊,只不過遭到了朋友媽媽堅決的反對,才作罷。
但是臨走的時候,他一再聲稱,自己依舊是女兒的父親。法律上規定子女得贍養父母。
所以,如果女兒不同意的話,他到時候會向法院提出起訴,告她棄養!
由於當年沒有及時跟這個男人辦理離婚手續,自然也就沒有分割孩子的撫養權,才造成了現在這種局面。
朋友的母親很後悔,感覺連累了女兒,但又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想讓大家幫忙給拿個主意。
結語:
一個有家有室的男人,能夠出軌,已經就相當缺乏責任感了。
不懂得回頭也就算了,反而能夠一走了之,扔下妻女不管不顧,這樣的絕情與狠心,也是相當少見的。
既然已經遭到了對方的拋棄,就算當時沒有及時整理掉雙方的婚姻關係,這位妻子也不需要害怕。
如果對方胡攪蠻纏,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告對方婚內長期出軌及沒有盡丈夫與父親的基本責任,相信法律會還你們母女一個公道!這一點不需要害怕。
天性自私自利,毫無道德底線跟責任感可言的男人,在拋棄婚姻、伴侶與子女的那一天開始,也就喪失了享受婚姻與家庭帶來的一切權益的機會了,這是常識。
如果還有一點點羞恥心,他也不會老了之後還有臉提讓女兒養老。
面對對方的這種索取,建議這對母女一定不要心軟與害怕,要懂得果斷拒絕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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