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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我跟男朋友分手半個月了,現在他有了新的戀愛目標,但還沒有去追,我一直想挽回,這種情況下我是不是沒機會了?還有就是我還跟他保持著斷斷續續的聯絡。”

其實,關於複合有時候並不是對方有了新的目標,你就徹底沒戲了。

我以前常說,你要自己去思考能給對方帶去什麼價值,你自己有什麼價值是別人替代不了的。

對方有了新的戀愛目標,並不代表複合就徹底沒戲,你得抓準對方的心理狀態才行。

01

一般來講,一個人從一段戀情裡走出來的時間至少是三個月,感受性比較強的人則需要更長時間。

那麼,你自己就可以做一個判斷,如果對方在三個月之內就已經有了新的戀愛物件,很可能這個新目標是用來排解戀愛空窗的。

比如在某個案例中,A和B經常會由於一些生活的瑣事和習慣問題發生爭吵,但因為彼此又都深愛著對方,所以會出現一種特殊的情況:拉鋸戰。在面對這些生活問題的時候,常常是這一次A選擇主動退讓之後,兩個人關係穩定一段時間;下一次B做出一定的讓步,然後關係再穩定一段時間。就在這樣的一來一往之中,形成了來回撕扯的狀態。在A找到我的時候,已經和B分手一個多月,並且對方已經另有新歡了。

那麼,在這個案例中,B的新歡就是“給他療愈情感傷口的物件而已”。我們只要認清這一點,首先應該感到高興。為什麼?因為如果對方的新歡只是“療傷物件”,那麼就代表TA在跟你相處時積壓的這些負面因子,有了一個可以排出和化解的渠道,負面情緒的消散,對於之後的挽回是有極大利好作用的。

除了療傷之外,還有一種狀況,是對方借用新的戀愛目標當做你的替代。

比如說,A和B因為感情出現了爭吵問題而分手了,但是分手之後呢,A並沒有拉黑B的聯絡方式。之後B得知對方找到了新歡,並且發現這個新歡跟自己在性格和習慣上都有些相似之處。這種情況,就是A找到了一個B的“替代品”。

如果對方和上述情況一致的話,首先說明了第一點:TA是很喜歡跟你在一起的,至少TA覺得跟你在一起的狀態很舒服。不然TA也不會找一個和你這麼相似的人,在對方看來,這是一種象徵意義上的“戀愛延續”。

但不管對方是哪一種狀態,背後的原因只有一個——認為下一個總會比你好。

有個概念叫被愛滿足。

“被愛滿足”得不到填充的時候,有些人的第一反應是想法設法的來補充感覺,另一部分人的第一反應則是換一種方式來填充滿足感。而那些感情一遭遇不順就換新歡的人,正是後者。

但是,當對方想用“更換”的方式替代“解決問題”的時候,這些東西就被積壓了下來,並且逐漸蘊化變成更難處理的問題。最終的結果就是:即便TA找了新歡,有了新的關係,但還是會因為同一個問題栽跟頭。最後陷入到“出問題——換人——再出問題——再換人”的無限迴圈之中。

02

那麼,當對方開始尋覓甚至已經有了新的戀愛目標時,你應該做些什麼呢?

01.保持存在。

就像我剛才說的:在你們的關係中沒有得到解決的問題,還會同樣的發生在TA和新歡的身上。

02.價值獨特性。

如果對方是想要找一個人來替代你,那麼說明TA是對你這樣的人有好感的,並且會有一些東西是隻有你能給的。

TA這樣做只是為了試試看,想要在其他人身上找回跟你的那種感覺。

所以,你需要把自己積極正面的狀態展示給TA看,也不要急於去“求複合”,只需要保持住自己有活力的這種狀態。這是為了讓對方發現你是“無法複製和替代的”,只要TA能明確你和“新歡”之間的差異,並且從你的身上看到更多相處的價值和幸福感,通常來講也會比較容易挽回。

所以,新歡不是關鍵,接下來你如何去處理你們之間的關係,如何去洞察並且抓住對方的需求才是關鍵。

我是Joney,一個從事情感那行業十多年的諮詢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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