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權制度,女性淪為生兒子的機器,(女嬰多了,多的是不受待見的棄嬰)生不到兒子一直生,一直生不到兒子,就掃地出門!在外面找能生兒子女性來生。
在我村莊,有一戶人家。男子在二十幾年前的晚上與一網姓女子相親,晚上那時燈光不明,看這位女子感覺還好,當時同意了。後來白天去看,完全沒有晚上看到感覺的完美,立刻想反悔。但怯於網村是大村,那個時候不敢得罪,氣不過這個男人結婚證也一直故意不辦。就這樣勉強辦完結婚酒席同床睡到了一起。
十幾年間,到底給這位男子生了多少女兒外人不得而知。但一大一小,只養了兩個。我們同住在一個地方,經常看到這個女人長年大著肚子,卻不見孩子!(不知道孩子是不是一生下來就偷偷弄死了。這是件多麼讓人難以接受的不道德的行為,但一般的家庭,許多人都幹內似勾當)。
小女兒,在我們鄉鎮一個小醫院裡出生,也差一點就沒要。剛生下來好像是臍帶繞到了,沒氣。是一位護士小姐姐將這個孩子救了過來。這位護士小姐姐興高采烈對孩子父親邀功,沒想到救了孩子的命卻遭孩子父親的一陣毒罵!“你個婊子婆,老嗲已經有一個女的,還要格多女的做啥個?救活了就是,帶就帶這個——”
後來,這個女人還有沒有懷這個男人的孩子不得而知。但沒過兩年,這個男人就明目張膽的帶另外一個女人到家裡來睡覺。將以前沒有辦結婚證的結髮之妻晾在一旁。等於就是,一個男人兩個老婆。以前的老婆心裡的傷害有多大?
再過一段時間,後面這個女人跟這個男人生了個夢寐以求的兒子,別提多寶貝了。本來就不討男人喜歡又沒有兒子立身,以前的老婆還有留下來的必要嗎?
這個網姓的女子,為了這個男人,大著肚子懷孕7次以上,可結果是付出巨大犧牲什麼也沒有得到,灰溜溜掃地出門!
附:性別真的沒有罪,罪惡的是單向的男婚女嫁種姓傳承的制度更有利於男性。只有制定出新的婚姻制度,規定女兒也可以跟男人一樣女婚男嫁、種姓傳承、傳宗接代,重男輕女才會成為過去。
我一直堅定的認為,實行雙姓雙向婚姻是最好的制度。但當下只能一個人想想都感覺是奢望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