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馬上過去了,要說今年讓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那就是意識到“吵架”的重要性。
上次放假回家,因為一件事有分歧,和物件吵了一架。
吵架的時候精神比較集中,只顧著兩人爭論出個對錯,沒注意公公婆婆在外面,兩位老人聽到了,但啥也沒問,預設讓我們自己解決。
這事過了兩天,有一次飯後閒聊,婆婆說:
他(物件)脾氣擰,有事別和他吵。
我一聽,心裡不太贊同,說:
媽,不行,有事就得吵,得說開才行,不然凡事悶著,下次遇到這事還是過不去。
婆婆聽了沒說啥。
其實,這不是我要故意抬槓,真是肺腑之言。
也不往太絕對了說,夫妻不吵架的,可說萬中無一。
即便同一個家庭長大的兄弟姐妹,觀點也有不一致的時候,更何況來自於不同家庭的一對男女。
所以,吵架是肯定要吵的,既然遲早要吵,那還不如趁早,以免婚後出現不可調和的矛盾。
(僅限有分寸的吵架)
一、對於自己堅決不能退讓的事,提前溝通如果兩人意見不一的是雞毛蒜皮的小事,無關大局,那即便以後真遇到了也沒什麼。
但如果意見不一的是原則性的問題,一定要提前溝通。
舉一個極端的例子,有一個朋友,婚前和物件愛的死去活來,一個非卿不娶,一個非君不嫁,連體嬰一樣,身邊的朋友看了都覺得肉麻,覺得這一對估計死都拆不開了。
可讓人意外的是,兩人結婚一年就離婚了,而且還鬧得很僵,老死不相往來的那種。
原因就是因為兩人在一件事上的意見不一致,並且無論如何統一不了。
女方覺得婚姻是一種很嚴肅的契約關係,既然結婚了,就要對對方絕對忠誠,不管肉體還是精神。
而男方覺得偶爾發生了實質性關係也不算什麼不可饒恕的事,還把渡邊淳一的《男人這東西》一書搬出來,說作家都說了,這是人類的本能,控制不了。
男方把他的想法踐行了,女方無法接受,從最開始的大吵大鬧,最後終至分道揚鑣。
朋友後悔地說,如果早知道他對待婚姻是這個態度,一開始就不會跟他結婚了。
只是當時正是濃情蜜意,雙方也是眼裡都沒有別人,不特意說起的話,誰又會想到這一點呢?
所以說,事關原則性問題,一定要提前瞭解,以免因婚後三觀不合導致婚姻破裂。
之前有個同事,是獨生女,在談物件的時候就很明確地問對方:
因為我爸媽就我一個女兒,所以過年的時候輪流去婆家和孃家過,同意嗎?
還別說,就因為這個要求,勸退了很多人,這就體現了提前溝通的必要性。
二、意見有分歧一定說出來,不要因怕吵架避而不談人一生中會遇到無數的事,不可能把所有的問題都提前想到,生活中大大小小的矛盾不可避免,很多時候都是逢山開路,遇水搭橋。
朋友的物件有一個壞毛病,一遇到觀念衝突的地方,就想避而不談,說:
我們不說這個問題了,別吵了吧。
可說到有分歧的地方了,怎麼能就此打住呢?那豈不是如鯁在喉,再說也解決不了問題啊。
休戰的提議當然是拒絕,朋友說:
我總得問清楚他具體怎麼想的,然後闡述我的想法,最後分析一下誰的辦法更好一些。
當然,分析完了朋友也會很民主的問對方,覺得說的有沒有道理,如果有道理就照她說的做,如果沒有道理就說他的理由。
一般情況下,問題總會解決,實在統一不了意見,那也可以用事實來驗證。
有問題積壓在心裡不說,心裡的結便會越來越大,與其到最後忍無可忍爆發,不如遇到問題就當場了結。
吵架總比冷戰好。
三、要有分寸的吵架中國人的傳統想法是和氣生財,氣大傷身。
常言說得好:燈,不撥不亮;理,不辯不明。
但既然是辯論,想要辯明白,頭腦就要清晰,如果感覺實在生氣,已經要被怒火衝昏頭腦,那還是先彼此冷靜一下比較好。
吵架需要有分寸,切忌以下兩點:
一是口出惡言。氣到極致,往往容易口不擇言,但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說出去的話就像潑出去的水,收不回來的。
言語給人造成的傷害,其實不亞於拳腳。
所以,吵架的時候要保持理智,注意分寸,不要一時衝動說出傷害雙方感情的話。
吵架也是為了更好的相處,只要不是原則性問題,吵完架該在一起過還是一起過,如果造成了不可彌補的裂痕,那就得不償失了。
二是翻舊賬吵架的時候其實有一個大家都很討厭的行為,就是翻舊賬。
你上次還怎麼怎麼樣,上上次又怎麼怎麼樣……
過去的事,解決完就過去了,翻舊賬通常對眼下面臨的問題無濟於事,還會激怒對方,讓其無法理智地做出正確的選擇。
所以,吵架最好就事論事,不要拿以前的事舉例。
寫在最後緣起緣散,往往是一念之間。
2020年的一點小收穫,分享給大家,願我們都能珍惜身邊人,珍惜好時光。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