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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是一件很燒錢的事,要買婚房,要出彩禮,還要辦酒席等等。單單買婚房就是一大筆開支,眾所周知現在房價很高,有些父母就是拿出一生的積蓄,也不一定能買得起一套稱心如意的房子。
彩禮和酒席也是很費錢的事,有的女方還會提出高價彩禮,喜歡跟人家攀比。其實,結婚只是一段婚姻的開始,不應該鋪張浪費的。過日子是要細水長流的,又不是隻過了婚禮這一天,後面的日子不過了。
但結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適當地花些錢也是應該的,該有的禮節還是要有的。只是凡事都要注意一個分寸,不能太奢侈,也不能太摳門。
除了彩禮、嫁妝和酒席等,婚禮上還要給紅包,而且紅包的名目很多。如果你是新娘,婆婆只給了你200塊錢的紅包,她卻對外聲稱給了6000,你會怎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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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的羅小姐就遇到了這種事,她拆開紅包的那一刻,簡直驚呆了!她質問老公怎麼回事,老公先是打馬虎眼,後來糊弄不過去,就責罵羅小姐,說羅小姐啃老。於是,兩個人剛結婚就離婚了,中間只隔了一天。
羅小姐和老公是朋友介紹認識的,羅小姐是醫院裡的護士,老公是做IT行業的。兩家的家庭情況差不多,都屬於經濟條件一般的家庭,雙方的父母對這門親事很滿意。
羅小姐和老公交往了一年半後,就準備結婚了。雙方家長便坐在一起談婚論嫁了,婆婆的意思是不給彩禮了,酒席也簡單辦一下,她不想浪費錢。
但羅小姐家這邊覺得彩禮是必須要的,錢少一點倒沒關係,但禮數是要的,免得結婚後羅小姐被婆家看輕。婆婆沒辦法,最後只能答應給1萬塊錢,羅小姐家雖然覺得這些錢太少,但還是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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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小姐家想,反正婆家就一個兒子,公婆的錢將來還不是都要給兒子兒媳的,所以沒什麼好多爭的。在辦酒席的問題上,羅小姐家的意思是按一般水平辦,如果辦得太寒酸的話,臉上過不去。
但婆婆覺得在酒店裡隨便叫幾桌就可以了。婚慶公司也不用請了,婚紗照也別拍了,這些純粹是浪費錢。但羅小姐堅持要請婚慶公司,也堅持要拍婚紗照,所以雙方僵持住了。
後來,羅小姐的父母答應拍婚紗照的錢由他們出,婆婆才做出讓步。羅小姐的老公是全程都沒發表意見,事後他解釋說,自己是夾在中間左右為難,才沒有發表意見的。
雖說老公家的條件一般,但羅小姐家提出的這些要求,老公家還是有能力辦到的。婆婆之所以不願意花錢,完全是摳門,她是守財奴型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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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婚論嫁過後,雙方就按商量好的辦了,一切都很順利。婚禮上,在敬茶的環節時,羅小姐畢恭畢敬地給公婆敬茶,還改口稱他們“爸媽”,婆婆也把一個大大的紅包給了羅小姐。
那時羅小姐挺意外的,談婚論嫁時婆婆那麼摳門,現在給改口費時倒是很大方,看紅包很鼓,估計金額不小。敬完茶後,婆婆跟人家說她包了6000塊,希望小兩口婚後六六大順。
新婚之夜,因為白天折騰了一天,羅小姐覺得很累,就沒有整理紅包。第二天早上,他才打開了婆婆給的那個紅包,竟然發現是20張10元的錢,還有一些疊成長方形的紅紙片。
羅小姐簡直沒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問老公怎麼回事,婆婆不是跟人家說包了6000嘛?老公先是支支吾吾的,後來就直接說,她媽說包了6000是為了面子,實際多少又沒關係的,反正已經是一家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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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小姐很生氣,這時她倒並不是生氣這錢少了,而是生氣婆婆這樣的做法。現在所有的人都知道她拿了6000,而事實上她只拿了200。小夫妻倆立刻吵了起來,老公說羅小姐小題大做,還說羅小姐是啃老。
按老規矩,婚禮後第二天是要回門的,羅小姐和老公因為吵了架,老公就不願意去丈母孃家了。羅小姐獨自回孃家後越想越生氣,晚上就不回婆家了,她給老公發了資訊:明天去辦離婚手續,誰不去誰是孫子?
於是,婚禮後第三天,兩個人真的去辦離婚手續了。婆婆是在他們辦完手續後才知道的,她一下子就傻眼了!婆婆原以為自己很聰明,辦了一件既有面子,又有裡子的事,現在卻成了竹籃打水一場空。
所以做人還是坦誠一些好,一是一,二是二,誰都不是傻瓜。你白白佔別人的便宜,別人也會反抗的,那就弄得誰都不開心了。男人決定要成家了,就要有自己的主見,媽寶男的婚姻是不會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