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離婚,都是因為這樣那樣的問題。
有些屬於原則性問題,有些屬於激情離婚,我就是屬於後者,離婚後也見過前妻一次,那次相見作了簡短溝通,得知前妻再婚不幸福,我是特別心痛。
但是又愛莫能助,理智告訴我不能越軌,否則傷害的是兩個家庭。
那次相見時,前妻撲進我懷裡痛哭不止,我能做的只有用心聆聽,待哭過十幾分鍾後,她說再婚後,內心不快樂,曾經有多次想離家出走。我也只能適當的安慰她,讓她耐心過好當下的日子。
當時她還表明是經期,否則會與我一同開房,我也不置可否,我後來才徹底明白,但凡與前任待在一起,應該有90%的人會越線,因為前任與自己是那麼的熟悉。
前妻告訴我,她再婚這個男人,是她姑媽包辦的,男人是泥水工,性格內向,做工作還算合格,但作為丈夫則嚴重不合格,平時兩人一天講不到十句話,男人是個榆木疙瘩,又不會哄女人,又不懂情調,像個老古董一樣,她特別後悔離開我。
後悔有用嗎?如果讓我重新選擇,我會毫不猶豫的選前妻,因為前妻更適合我。
世上沒有那麼多“如果”,努力過好當下,才是明智的選擇,我會將對前妻的情,永遠深埋於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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