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的寶貝,不管孩子成什麼樣子,父母都不會嫌棄。但並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是這個樣子。我們西頭,有一對夫婦,他們不能生育。他們領養了一個孩子,想著將來可以為自己養老。孩子長的很可愛,非常討人喜歡。孩子十八歲的時候,在回家的路上出事了,腿一下子受傷了。從那以後,那對夫婦開始嫌棄孩子,想盡辦法把他趕了出去。
孩子叫小東,是從福利院出來的。領養他的時候,他只不過兩歲,什麼還不懂。到了養父母家裡,很快就適應了。養父母對他也像親生的一樣,讓他上學校,給他買新衣服。養父母也是真心的培養他,十八歲以前,根本看不出他是父母領養的。直到小東出事,父母對他的態度就改變了。養父母覺得他已經殘疾,沒有能力給他們養老,所以就讓他出去打工,還騙他說自己的親生父母就在他打工的地方。他走的時候,還抱著尋親的希望。他不知道這只是養父母拋棄他的理由。
小東在外闖蕩了十幾年,都沒有回家,給父母打電話,父母也不接。十幾年以後,小東回來了。此次到家,小東的身份已經不一樣了。小東換著一身農民裝,走在村裡的路上,看著十幾年的變化,心裡有很多感觸。小東敲開了自己家門,喊著父母。他的父母不僅不認他,還把他趕出了家門。他一直說這自己的身份,一直解釋自己是他們的兒子,但是養父母就是不肯認他。
他在門口和父母僵持的時候,路過的行人已經認出了他,知道他是那家的養子。還有人問:“小東回來了?這些年好不好?”養父母演不下去了,只能說出實話,他們說:“小東你快走吧,我們養不了你,你也沒有能力給我們送終。早些年都是我們騙你的,就是嫌棄你是個殘疾人。”這話像刀子一樣的紮在小東的心口,小東跪在地上,說出了這些年自己的成就。
小東打電話讓人開來豪車,取了一百萬現金,所有東西都來以後,養父母看見以後,才知道自己的養子已經是個土豪了。那時候,養父母臉上有著明顯的尷尬,他們大概覺得自己坦白的太早了,要是晚一點,估計也能跟著享福了。小東看在他們,像是知道他們的心思,小東明確的說:“爸媽,不管你們怎麼對我,兒子都只記得你們的養育恩情,至於讓我出去,那也是讓我歷練。”小東說自己會好好孝順養父母,他們也落下了一滴滴眼淚,有心酸遺憾,還有無限的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