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晚情
先生一大早就甩來一個連結:
如何看待江浙地區興起的“兩頭婚”:男不娶女不嫁,一孩隨父姓由男方撫養,二孩隨母姓由女方撫養?
說的是,近年來,在江浙一帶悄然興起一種新的婚姻形式——兩頭婚。
這種婚姻既不屬於男娶女嫁,也不屬於女招男入贅。
他們一般會生育兩個小孩,第一個隨父姓,由男方撫養為主,第二個隨母姓,由女方撫養為主。
在兩頭婚家庭裡,沒有外公外婆的概念,小孩對爸爸媽媽的父母都叫爺爺奶奶。
即“不來不去”“不進不出”“不嫁不娶”“兩家拼拼”,意味著“我家不是嫁女兒,你家也不是娶媳婦”,小夫妻成家後依舊與雙方原生家庭保持一定“黏性”。
我剛點開不到一分鐘,這傢伙的電話就追過來了,興奮地問我:你怎麼看?
我意興闌珊地問:怎麼,你想以後靈寶兩頭婚嗎?
他說,多瞭解瞭解嘛!
自從有了靈寶,先生對這方面的新聞就特別敏感,他很早就說不希望靈寶出國,後面不希望靈寶離開江浙滬,再後來也不希望她遠嫁。
目前已經發展到,最好在我們同小區找一個,這樣喊一聲就回家吃飯了。
所以他最近研究的就是如何留住靈寶,看到這樣的新聞立刻就眼前一亮。
然而,我看到這個新聞的第一反應是:
納尼?本來我只需要生一個,現在我需要生兩個?
我沒看出這個做法對女人而言,有多麼進步或者有多少好處。
要是說從女性爭取權益的角度上而言,多了一個跟自己姓的孩子而已。
這點可能是觀念不同吧。
對我而言,我從不在意我的孩子姓什麼,反正只要她是我親生的就行。
但可能對很多女性或者養女兒的家庭來說,這是很大的不同吧!
本來不管生多少孩子,都是隨父姓的,現在起碼有一個孩子跟自己姓了,她們認為姓是非常重要的事。
但真要說什麼權益的話,男方獲得的權益不是更多嗎?
不用出彩禮,什麼都不用付出,就多了一個親生孩子,而女人得承受兩次生育之苦。
如果自己很喜歡生那還好,如果自己不喜歡生,卻要為了一個姓,生兩次孩子。
在我看來,怎麼看怎麼不划算,真的那麼想要一個跟自己姓的孩子,其他辦法多了去了。
因為是浙江人,其實我身邊倒也看見過這種做法。
大概故事情況和新聞裡差不多,兩家約定第一個孩子和男方姓,第二個孩子和女方姓。
結果,第一個孩子生出來是女兒,和男方姓,第二個孩子生出來是兒子,跟女方姓。
女方家挺高興,畢竟傳統觀念認為兒子才是傳承的,女兒嘛,哪怕隨了自己姓,她以後生的孩子很大一機率也是跟男方姓的。
但男方家不樂意了,提出兩個孩子的姓換一下,兒子隨父姓,女兒隨母姓。
為了補償女方,男方家願意出50萬。
但女方家不幹,好好的孫子幹嘛要換成孫女啊?
男方家繼續加碼,只要女方同意,50萬加一套房子。
女方家條件也不錯,不答應。
於是,兩家就因為這個姓氏問題鬧僵了,最後選擇了離婚,兒子歸女方,女兒歸男方。
兩家不再往來,姐弟倆從此成了陌路人。
我一直在想,為了一個姓,真的值得嗎?
很多時候,爭往往意味著失去,不爭既是爭。
我有位閨蜜就是如此,她和老公都是獨生子女,兩個家庭可以說天南地北。
商量婚事時,閨蜜父母提出來說,我們家就這一個女兒,只要她幸福,彩禮我們一分錢都不要,另外我們給她準備了不少陪嫁,我們就一個要求:對她好就行。
當時男方家庭剛剛送走了重症病人,經濟確實不太樂觀,但也是竭盡所能表現了誠意。
結婚一年後,兩家人就為過年問題煩惱,最後一合計,乾脆都搬到一個小區住吧!
生第一個孩子時,媽媽和婆婆一起照顧的,後來又懷了一個孩子,男方主動提出來說第二個孩子隨母姓吧,你家也只有一個女兒。
現在三戶家庭住得很近,兩個媽媽幫忙帶兩個孩子,一家人過得其樂融融。
我覺得這種做法,更讓人感覺到溫情。
任何事,尤其是婚姻感情上的事,一旦做成了條條框框就變得冷冰冰的了。
就好比自己認識談戀愛感覺會很好,一旦走到相親桌上,你收入多少,我收入多少,馬上就覺得索然無味。
其實說一千,道一萬,婚姻的本質不在於任何形式,而在於你選的那個男人和婆家人品如何,待你如何。
小時候看臺灣電視劇《婉君》,講的就是一個出身貧窮的8歲女孩婉君被賣去有錢人家沖喜,她的身份就是俗稱的童養媳。
童養媳的日子有多慘,看過電視看過一些文學著作的人,大家多多少少都知道一些。
但婉君到了周家以後,婆婆立刻給她撥了一個大幾歲的貼身丫鬟,專門伺候她。
平時什麼粗活細活都沒她什麼事,她每天的任務就是在周家當大小姐,周家三個少爺天天陪著她玩,哄她開心。
這待遇比大小姐更大小姐,公公婆婆更是視她為親生女兒,對她好到什麼程度呢?
因為她出身貧寒,和周家門當戶對的望族看上了周家大少爺,也就是婉君的丈夫,意思就是自己的女兒當正室,讓婉君做個妾。
結果周家母子的反應亮了。
做婆婆的一點也沒有想給兒子找個門當戶對的媳婦,第一反應就是:
絕對不允許,我把婉君當成我的親生女兒,疼她都來不及,他們居然叫她做妾,虧他們想得出來,我絕對不答應。
一向溫順的大兒子聽到這個訊息,立刻衝到父母房裡大發脾氣:
我不要什麼小姐,我就要婉君一人,我只要她!
如果不是婉君自己太拎不清,在3個兒子中搖擺不定的話,她這輩子做周家大少奶奶不要太開心,丈夫愛重,公婆喜愛,妥妥的人生贏家啊!
你看,哪怕是童養媳,只要對方對你好,你的日子不要太逍遙。
所以,婚姻真的不在於彩禮和形式,只在於要和你共度此生的人怎麼樣,你要進入的那個家族怎麼樣,其他都是次要的。
如果對方人品很渣,哪怕他願意給你做上門女婿,生的孩子全部跟你家姓,你也感受不到來自婚姻的一絲一毫的樂趣。
有人說我們作為新時代的人,其實根本不在意這些,但是父母在乎,為了父母,只能按照他們的心意做,不然太傷父母的心了。
我覺得父母對子女的愛,只有一種表現,那就是真心希望自己的子女幸福美滿,而不是以自己的觀念來裹挾子女的人生。
子女更不必為了父母,去做些影響自己幸福的事。
因為你真正的不孝只有一種,就是讓父母為你的幸福擔憂,盲目聽從父母,陷父母於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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