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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這標題,你肯定覺得莫名其妙:兒媳如果不是嫁給兒子,那還叫兒媳嗎?

可這點,很多婆婆就是不明白,她們跨越千山萬水,穿越數個時代,仍舊認定,兒媳是嫁給包括自己和老伴在內的整個家庭,甚至整個家族的。

這想法,擱從前,至少100多年前,可能確實有道理。

那時的女人基本不能工作,沒法養活自己,又不能指望爹孃白養一輩子。那怎麼辦?嫁人唄!

古時也有你儂我儂的浪漫愛情,也有忠貞不二的模範夫婦。可這層漂亮紗幕後面,還有一個簡單粗暴但千真萬確的硬道理:嫁漢嫁漢,穿衣吃飯!

可女人憑什麼讓夫家管她一輩子的穿衣吃飯呢?!

一是憑勤快!操持家務,伺候丈夫,讓夫家上上下下全都滿意。而對丈夫影響最大、最能決定自己命運的婆婆,自然要百般順從。

那時也有悍婦,但前提是孃家有勢力,或者婆家太怯弱。若是後者,一旦丈夫發狠要休妻,她立馬犯慫,因為被趕出婆家她幾乎就沒了活路。

其實,生兒還是生女100%都由男方決定,與女人的肚子一分錢關係都沒有

二是憑身體,這當中,生兒子傳香火,是女人的終極目標,也是在夫家安身立命的根本。

洗衣做飯打掃庭院,女傭也能幹;床上伺候男人,妓女做得更在行。只有生孩子——通常專指生兒子,是媳婦遠超女傭與妓女的本事。

雖然那兩種女人也有生育能力,但生出來的孩子畢竟名不正言不順,而且養孩子和教育孩子方面很不方便。

因此,某種程度上講,生兒子對女人比對男人更重要。沒兒子,男人可以罵老婆肚子不爭氣,可以休妻納妾,繼續努力。但女人,生出兒子揚眉吐氣,終生有靠;生不出,則可能日日受氣,甚至被掃地出門。一個天堂一個地獄啊!

古代惡婆婆多,與做媳婦時的卑下無助關係密切。媳婦終於熬成婆,多年的壓抑,總得找人發洩;自己受過的苦,要變本加厲地轉移給兒媳。

但這些,都是從前。

現在,仍有很多女人獨立意識差,總想靠著男人少辛苦多享受。但她們要嫁的是有錢人。而且,“嫁漢”也不再是解決“穿衣吃飯”的唯一途徑,至少如果這個“漢”解決不好,換個“漢”再嫁也是可以的。

尤其在城市,女人幾乎都能養活自己,更沒有必要靠在夫家辛苦勞作、忍氣吞聲來換取一日三餐。

常有婆婆抱怨兒媳不懂事,其實不懂事的是她們自己。

從前,媳婦進門,就是打工掙飯錢,不僅要兢兢業業,還得戰戰兢兢。因為這幾乎是唯一一份工作,萬一被辭了,二手“員工”想再找工作,尤其再找份像樣的工作,簡直比登天還難。你兒子是老闆,你是老闆的老闆,自然有資格對“員工”指手劃腳。

可現在,兒媳本來就有工作,即使現在沒有,想找也能找到,不需要你家恩賜也能穿衣吃飯。那她憑什麼還要像從前的小媳婦兒那樣起早貪晚,辛苦伺候你們一大家子。

其實,女人與丈夫一樣在外面打拼,回到家裡往往還要承擔大部分的家務及生育撫養子女的重擔,這已經很不公平,婆婆如果還要百般挑剔,你說誰不懂事!

再者說,兒媳是親家母辛苦生養的,婆婆一點付出都沒有。而且依照法律,兒媳對公婆的財產沒有繼承權,從這個角度講,她也沒有伺候公婆的義務。給你煮一鍋熱粥,那都是情份。

歸根到底,兒媳是嫁給你兒子的,他們兩口子相親相愛,這是最重要的。婆婆嫁的是公公,那就應該你們老兩口踏實過日子。

兒媳能把公婆當作長輩,以禮相待,公婆就該知足,別再拿過去的老黃曆套現在的新時代,那樣只能自找沒趣,自尋煩惱,自討苦吃!

中國人重男輕女的積習數千年也改不了,除了認為女兒不能傳承香火,還因為:生兒子,將來兒子和兒媳能一起給自己養老;而生丫頭,養大後卻要嫁出去伺候別人的爹媽,虧!

因此,如果國人能夠改變觀念,女人嫁夫,男人娶妻,都只是兩個人的結合,不再是誰進誰家門,誰成了誰家人。

父母更依賴的,應該是自己生養的兒子與女兒。兒媳更該關心照顧的,是把她撫養成人的父母。這樣才公平,對所有的父母,也對所有的子女。當然子女最終也會成為父母。

當然,這也要求作父母的對兒女一視同仁,不要辛苦伺候的活兒全扔給女兒,財產都留給寶貝兒子。

如果更多人接受這個觀念,不僅家庭會少許多摩擦,幾千年重男輕女的惡俗也會從根本上改變。

只是,這需要很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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