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式父母有個共同之處,但凡孩子適婚年齡沒結婚,必然會催婚。
主持人王冠生於1983年,早已年過三十,所以是長輩們催婚的重火力。
由於被催婚催得著急,她在節目中喊話:“媽,你放心,我一定會結婚。”
算是當著全國人民的面迴應家中長輩催婚,並且保證自己會結婚的決心。
我身邊也有很多朋友或者同學跟我報怨過,被家裡催婚的煩惱。
那些年被催婚的同學(一)
同學文文二十出頭家裡就催上了。她會被催婚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她在外上班時談了外地男朋友。
父母的意識裡,都不希望女兒外嫁。所以在她過年回家探親時,趕緊張羅著相親。
文文是個非常有主見的人,對父母的安排真的打心底排斥。道理講不通就開啟辯論,無奈父母執念太深,拗不過。
探親假完了,父母不讓她回去上班,電話給她辭了工作,連工資都沒要。
看父母心意已決,文文鬧了絕食。父母稍稍有點心軟,她趕緊從家中逃出來,就帶了手機身份證和200塊錢。
出來後給男朋友打電話,兩人一起私奔去了東莞。
不過她們最後還是分開了,回來的時候文文跟我說這輩子最討厭的地方就是東莞。
之後她找了個本地的小夥結婚,一開始家裡也反對,說對方是市區,自己家是農村,會被看輕。
不過小夥子表現很好,一段時間後,父母放心送女兒出嫁,現在孩子都上小學一年級了。
被催婚的同學(二)
同學小菊二十五歲後,遭到了媽媽強烈的催婚。
她曾是一個特別戀家的女孩,只要有兩天休息時間就會回家。
隨著年齡越來越大,她回家就要遭受媽媽毫無情面的催婚。
連家中比她小十歲的弟弟,都催她趕緊嫁出去,不然沒人要丟家裡的臉。
所以她很多時候在家待上一會就去老房子和奶奶住,奶奶從來不說她,所以在奶奶那裡會很安心。
小菊在我的印象中,好像對男生並不排斥。她的性格好,認識這麼多年,沒見她在外和人有過矛盾,非常好相處。
趕在三十歲前,她接受了家裡安排的結婚物件,結婚了。
媽媽對小菊還是有愛的,給她找了個在縣城有房的本地人,而且工作穩定。
結婚後,小菊還是說服不了自己,所以對夫家並不關心,甚至排斥。
努力了半年發現自己真的接受不了已婚新身份和新的家庭,她決定和老公說實話。然後兩人協議離婚,她淨身出戶。
離婚的時候小菊和我說:結婚這件事是我做錯了,害別人在我身上投入了那麼多的時間和精力,這些我還不了。但是為我花的錢我算了一下,要還給他的。他也不容易,掙的都是血汗錢。
知道她離婚的訊息,媽媽很生氣,把她臭罵了一頓,叫她以後別回家了。所以她離婚後就去了深圳打工,這兩年都沒回來過。
她曾經和我說過她對結婚一點興趣都沒有。這麼多年,我也確實沒有看過她喜歡誰,和誰談戀愛。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爺忘記把情根給她了。
父母催婚是為了愛的延續,但不是誰都可以延續這份愛
都說結婚是要找個人繼續愛你,所以父母非常熱衷對適婚年齡未婚的子女催婚。
因為父母到了知天命的年紀,很怕自己不在了孩子孤苦無依,所以想找個人照顧自己的孩子。
可是兩個沒有血緣關係卻彼此相愛的異性真的不容易找到,真的是需要花費時間和耐心慢慢來的。
要是不小心找了個不對的,哪來的愛,每天都是無休止的戰爭和博弈。
父母的確是最愛孩子也最愛干涉孩子的人。你人生的每個階段,對父母來說是一個可以干涉的新的開始。
小時候管著吃飯睡覺成績單,長大了催婚,結婚了催生,孩子出生了干涉你們夫妻對孩子的撫養教育……
只是他們不會明白,任何一個階段,總替孩子操心著急,讓孩子照自己的期待活。孩子也有自己的思想,也會想自己給自己做主。
婚姻不是自由美好的嗎?從什麼時候開始變成了在外在影響下才會修成正果。
還沒結婚的人無非就兩個原因:沒有與自己結婚的物件和對婚姻沒有安全感。
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沒有結婚物件,只能繼續努力再找找。
侯佩岑說結婚是她做過最冒險的事,結婚是需要勇氣的。
勇氣雖然不花錢,但是不花錢的東西就無法讓人心安。
其實不管結婚還是單身,都只是一種生活方式而已。
不要把別人的意見看得那麼重要,說的再好只是參考,決定權還是在自己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