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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問我,錯過一個人,是什麼感受?

我說,會很難過很難過吧!那種難過,足以打亂你的生活。

可能,你走在街上時,心裡突然就傷感起來,想起你們曾經牽手走過的那一幕幕;

可能,你看到某一處風景時,記憶突然就重現,你們曾經相依相偎在此景中;

可能,聽著某一首歌時,你突然就溼了眼眶,因為歌裡唱的就是你倆的故事;

……

那一段時間,你會一遍一遍地想起他,走路想,吃飯想,睡覺前想,睡著了他還在夢裡。

你總是會下意識的想,如果他還在就好了。

可是,有些愛,你當下沒抓住,它就再也不會屬於你了。有些人,一轉身,就是老死不相往來。

每一段感情,都曾是一場盛大且深情的相遇。你抓緊了,就是一室馨香,一世情緣;你錯過了,就是一束煙花,一地殘末。

網上有句話說:“喜歡一個人需要三天,愛上一個人需要三個月,忘記一個人需要三年,再一次遇見一個人需要三生。”

三生有幸遇見你。

多希望你能懂得珍惜,沒錯過,那個深愛你的人。

在這個世界上,不是誰非得等著誰的。當一顆心累了,就會想要放棄。

維繫一段感情,靠的就是一顆真心。你若有心,我怎會無情?你若無情,我又何必珍惜?

如果有一天,心被徹底傷了,我就不會再心存希望,更不會再一廂情願,我只會悄無聲息的,頭也不回地離開。

雖然轉身的那一瞬間,會有些落寞,會有些不甘,但這並不是狼狽逃離,而是我終於接受了事實。

當一個人真正成熟的時候,就是認清現實而不逃避,明知痛苦,但依然坦然面對。

所謂堅強,從來都不是佯裝大度,而是勇於丟掉過去,重新開始。

其實,所有的故事,在開篇就已經寫好了結局,只是自己執念至深,不願相信罷了。

愛情裡的不合適,說到底就是不夠愛而已。萬般挑剔,諸多不滿,無非也就是為自己的離開尋求一個藉口。

遇上你,不由我把握,愛上你,也不由我掌控,可是離開你,卻全憑我選擇。

曾經的“我愛你”,因為你的不珍惜,到最後就變成了“我曾經愛過你”。

當我圍著你轉時,我失去的是自我;當我不再打擾你時,你失去的是滿眼都是你的我。

我知道,我不是最好的那一個,但卻沒人能比我對你更好。

人生在世,難免都會經歷一段很傻,很笨,甚至有點偏執的時光,勇敢的走過去,我才能成為更好的自己,餘生,讓你高不可攀。

曾經以為,沒有你的日子會暗無天日,後來我終於明白,沒有了你,我的生活依然充滿陽光。

我把自由還給你,也把快樂贖回給自己。

我終於熬過了那段,看誰都像你,做什麼都會想起你,聽歌也都是你的日子。

就如村上春樹所說的:“曾以為走不出的日子,現在都回不去了。”

有些愛,註定會愛而不得,有些人,也註定會各自天涯。

不是年少守不住深情,終究是歲月荒了人心。

向來情深,奈何緣淺。

我盡力愛過,但聚散不由我,你我終究還是有始無終。

我雖然還愛著你,但我更不能委屈了自己。

所有的一切都到此為止吧!

我曾等過你,很久很久,但是很遺憾,你還是錯過我了。

倦鳥歸林,一別兩寬,我終於不用再擔心你會離開我。

我想以後的我,一定會幸福,只是我的幸福再與你無關。

如果哪天你記起了我的好,別悔,別想,更別回頭,因為我早已不在。

如果此生還能有幸得見,與你,可以談天說地,可以談笑風生,就是不會再談情。

希望你以後遇見的人值得你錯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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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愛不曾消失,只是尚未被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