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是朋友介紹認識的,是之前和一個朋友在一起吃飯,後來見面感覺還不錯,就在一起相處了,物件是南邊的人,小巧玲瓏,長得也白白淨淨,很招人喜歡,我是做物流生意的,平時會比較忙,下班也沒點,但每次下班物件不管多晚都會等我,做好飯菜等我,讓我一度感覺很幸福,認定他就是我的唯一,這沒過多久,我們就安排雙方父母見面了,都也對對方比較滿意,我家我是有個姐姐,已經結婚了,父母雖然是農民,家裡務農,但好在生活幸福,無病無災,除了經濟相對緊張些,其他都還不錯,所以家裡對我們也是很支援,能給的儘量都滿足,也對我物件滿意,善良懂事,勤儉節約,唯一一點就是稍微有點懶,不太愛幹活,但對我很好。
物件之前在一個私企上班,後期工作,不太忙,後來我們準備結婚,忙著結婚的事,物件就把工作辭了,專心準備結婚的事,很快,我們定了婚,安排好結婚的時間,我在大學畢業父母給在本地付了首付,買了房子,80平,小兩居,當時買的時候價格不高,貸款也不多,每月還款不到3000,後來為了上下班方便,就貸款買了輛7萬左右的車,月供1300,對方的父母也沒有要求別的,只是結婚要求給彩禮18.8萬,另外準備三金,我們也都同意,認為現在都是這個行情,也沒有提別的,對方的陪嫁對方自己安排就可以,我們這邊都接受。我們開心的去拍了婚紗照,去定了蜜月旅行,訂好了酒店,也告了所有的親朋好友,就在結婚前一週,陪著物件去了他家,出了檔事。
物件有個弟弟,比物件小的四歲,他最近正好交了個女朋友,也談挺好,可是倆人認識六七個月,他的女朋友懷孕了,倆人也是年輕,遇到事就趕緊找小舅子的父母了,既然懷孕了,那就辦事吧!問題就這出來了,小舅子的女朋友家也同意結婚,但結婚要彩禮30萬,不然不嫁,還需要準備房子和車,小舅子家在當地鎮上有房子,車是物件他爸爸開了十來年的桑塔納,也算是有房有車,但就是這30萬彩禮。
第二天,物件和我發微信,說出了他父母的要求,除了18.8萬的彩禮,還得再多給10萬,這18.8萬嫁妝給帶回來,但是那十萬需要留下,給小舅子準備彩禮。我當時就驚了,這是玩呢?搞我嗎?多這十萬,給他弟弟結婚,我當時沒有開口,心想這真的是,絕了!我回去和父母說了,父母氣得夠嗆,這本來就沒錢,還借了一堆錢,這不是雪上加霜嗎?父母不同意,我也不同意。
其實物件家裡條件還可以,家裡有兩輛大車,做貨運,條件應該不差,這也不能這要要求我們給當冤大頭,留下10萬給小兒子辦結婚。
雙方父母見了,在距離婚禮還剩7天,談崩了,最後的結局,婚禮退訂,告知酒店,親朋好友,所有的工作人員,訂的婚車,還要求物件把買的金手鐲,金耳環,金戒指,新買的蘋果手機退回來,把剛取回來的婚紗照也都燒了。真的是服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