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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歡他,但是我們不合適了。”

跟他在一起兩年,比不上別人四五年的愛情長跑,也不像一部分人一兩個月的“快餐式戀愛”。但是他陪我度過我高中最艱難的時刻。其實相比較二十多歲相遇的愛情,學生時代的愛情更讓人難以忘懷。很大機率是因為擁有過,但是沒能一直擁有。

小時候覺得,兩個人喜歡就夠了,喜歡會大過一切磨難。長大以後逐漸發現,談戀愛好像並不只是喜歡,還需要合適。我很喜歡他,但是我們不合適了,所以我們分手了。

小時候覺得大人們好膚淺,談戀愛糾結門當戶對,在乎對方的家庭環境。長大以後會發現,家庭環境和生活水平會影響到兩個人日後的相處。

小時候覺得,如果遇到了真正很喜歡的物件,哪怕爸爸媽媽不支援也一定要嫁給他,嫁給我的愛情。長大以後才發現,爸爸媽媽看了幾十年的人,合不合適考不考得住都在爸爸媽媽的眼裡。

小時候還覺得,爸爸媽媽不想讓我遠嫁,萬一我喜歡的人真的離得很遠,那我還是會嫁,現在交通這麼便利,回個家多方便。越長大越發現,離家遠真的很容易想家。讀書、工作、生活,有爸爸媽媽在的地方,才真的有家的味道。除非你嫁的人,能給你像爸爸媽媽一樣的溫暖,能給你家一樣的味道。小時候真的好單純,但是現實往往真的跟我們想象的完全不一樣。我們可以保留小時候的那一份單純和童真,但不要一直抱著單純的想法讓自己顯得無知。

喜歡很重要,但生活會告訴我們,合適更重要。希望每一個善良的女孩子都能嫁給自己合適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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