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是高中同學,她上完高中就去參軍了,我則繼續上大學,其實在高中我們沒啥交集,是在一次相親中,偶然看到對方,想想這可能就是緣分,要不然哪能這麼巧呢?
後來我約她出來見面啥的,她都表現的很溫柔、矜持,我們處了大概半年時間,兩家大人就見面商量著婚事,彩禮十萬,車房全,我家條件也不錯,這些都準備好了,所以沒過多久,就定下了結婚日子。
我朋友當中,我還是第一個娶當兵的老婆呢,為此我還挺自豪的,婚禮進行很順利,新婚夜很激動呀,看著她腳疼的,我就主動給她洗腳,她說不讓我來,我偏要表現一下我對她的好,結果剛一碰她腳,她就一下把我踹倒在地,水盆也打翻了,我很生氣,就說她幹嘛用這麼大勁。
她說不好意思,當兵這麼久習慣了,有人癢癢很難受,我真想翻白眼,聽著響動我媽就敲門了,當聽說這後我媽就哈哈大笑,說踹的好,我說你還是我親媽嘛?我媽卻說這下有人幫我治你了,看你還聽不聽話,老婆也不好意思笑了,娶老婆可別娶當兵的,媽呀,這以後我不得被兩個女人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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