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情感>

聽到這件事我是震驚的,一個女孩子,在父母精心的呵護下成長為讓其他父母羨慕的“別人家孩子”,一路學霸過來,已經讀到“研三”,眼瞅著就要畢業,找到好的工作不成問題,生活才剛剛要開始,就戛然而止了。

據悉,這個90後女孩晚風和男朋友高某已經戀愛8年,在老家準備了婚房,即將把結婚提上日程。晚風讀完研究生就打算回老家去找工作,可她卻發現了高某和其在某短影片平臺上的女粉絲有問題。

女人的第六感總是敏感又準確的,晚風在和於某取得聯絡之後,確定了自己男朋友和於某的關係。是的,高某出軌了。

不僅如此,第三者於某非但沒覺得自己在做不道德的事,還給晚風發了很多圖片和話來刺激她,其中還包括自己和高某的親密照。

當男人沉迷在第三者的溫柔鄉里時真的是什麼都敢說,高某把晚風為自己流產過三次的事也告訴了於某,結果,變成了於某嘲諷晚風的強有力武器!

這還不算完,於某發來了一張自己在高某老家的照片,而照片中正是兩人準備好的婚房。於某一邊挖苦晚風是個被人玩爛了的、打過胎的壞女人,一邊炫耀自己現在深得高某的心,就算是研究生又怎樣,不會放在眼裡,根本不配跟自己爭。

就這樣,晚風被刺激的不能自已,想到了自殺,就在收到這些照片和言語兩個小時後,她從樓上一躍而下。也許你要說,光聽第三者的話不夠全面,應該先去跟男朋友核實下情況,問問到底是怎麼回事?

晚風何嘗不想呢,只是當她看到自己男朋友高某和於某的對話時,就徹底絕望了。

在高某的內心,晚風恐怕只是一隻狗,還是一隻聽話且不會亂叫和咬人的狗。你讓晚風還能從男朋友那裡得到什麼呢?

最讓人心酸的是,晚風在跳樓前,還給自己的父母發去了資訊,稱自己很難受,本不想死,但是太累了,已經沒有活著的意義了。

此事引起了廣泛的關注,本來以為這件事,晚風是受害者,大家都會向著她說話,可沒想到很多網友都在指責她,斥其活該:

有的說,究其根源,還是女孩兒付出太多,竟然為渣男打胎三次!如果說,不要同居,即使同居,不要懷孕,那麼在分離的時候是不是不會那麼痛,至於尋短見?不是說什麼守身如玉之類的,也不是說讓大家情到深處也不能去想那一步,只是覺得,如果年少的時候就有身體的糾纏,真的會早早的就膩了,而那個時候又沒有其他可以牽絆的人或事,一拍兩散,太可能。有人會說,結了婚,也是有可能離婚的,確實是這樣,所以人要有風險預估。有的說,珍愛生命,遠離渣男!這已經不是一句玩笑話了,遇到渣男,再痛苦再放不下也要迅速轉身離開。雖然自己之前的付出已經收不回來了,從內心到面子,甚至到錢都吃了虧,但至少還能止損。付出生命的代價,才真的是虧到了極致,被人傷害了,還要幹這種親者痛仇者快的事,愚蠢至極!都不想同情。有的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跳樓的一瞬間想過自己的家人嗎?想過生養自己的父母嗎?渣男值得你這麼奮不顧身嗎?這個真的沒有辦法,即便死者家屬糾纏不休,也不會有什麼說法,畢竟沒有人慫恿她自殺,也沒有人逼她。你要說讓背叛她的男友和介入者受到良心上的譴責,我覺得要是有良心的人根本不會做出這樣的事來,壓根兒就沒良心的人又何談譴責呢,只能為死者說一句不值。還有的說,現在是不是讀書越多遇到事情時越容易走極端?書讀多了,承受能力卻越來越差。第三者不停的騷擾,不斷的刺激女孩,她幹嘛不拉黑?真是自找麻煩,現在死了,活該!始亂終棄,談戀愛就談戀愛,非要過夫妻生活,換哪個男人來都是這結果,自己選擇的路,死了都要走完!被男人辜負了,就說對方是渣男,夫妻還有七年之癢呢,何況同居的男女?何況你還流過三次產,以後還能不能生都不一定。

大家說的似乎有這麼一點道理,但我還是想說,人都死了,留點口德吧!

晚風是奔著結婚去的,八年了,感情深會自然而然發生那些的,就算是聖人8年也很難堅持吧。都21世紀了,同居又怎麼了呢?犯法麼?為什麼在大家的嘴裡是那麼的不堪。

真是覺得可笑,沒人去指責第三者,卻去指責一個用了心去生活的姑娘,這世道,好人註定沒有好結局嗎?

深以為然。沒有任何人值得你為了他放棄生命,你過得不好,只有父母、親人、朋友會心疼,而渣男不會有一點自責。

無論是戀愛還是結婚,只要發現對方劈腿,無論選擇什麼樣的結果都不要去打探她們的細節,不知道細節是對自己最好的保護。如果小三刺激你,直接拉黑就好,找上門就直接報警,保護好自己,把傷害儘量減到最低。好好愛自己,才能讓自己儘快從這段感情裡走出來,切記,不要拿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

所以說,女孩子啊,婚前最好不要同居,遇到渣男就真的完蛋了,同居後渣男能把女孩吃的死死的。而女孩子如果不幸遇到了,一定要懂得及時止損,要知道戀愛結婚都得按順序來,真正愛你的男人,是不會強迫你的,他會尊重你,等待洞房花燭夜那個美妙的時刻。

總而言之,女孩子要學會自尊、自愛、自重,如果能堅持住自己最後的底線,戀愛八年也一樣能全身而退。更何況為一個不值得愛的人結束生命,除了爸媽、兄弟姐妹,不會有人為你的死惋惜掉淚,而渣男照樣結婚生子,瀟灑的活著。原來,最好的報復,就是比渣男過得好!

刑法裡面有一條過失殺人罪,簡單地說就像一群人一起喝酒,你大量敬酒,結果這個人飲酒過量死了,敬酒者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而於某作為第三者,搶了晚風的愛人,還大言不慚、毫無廉恥的言語刺激死者。死者是在於某的刺激下想不開,才選擇離開這個世界的。作為導火索的於某,是不是該承擔相應責任呢?

如果第三者不道德的行為不被追究刑事責任,那以後這種事情就會更多,社會風氣就更沒救了。建議女孩家屬起訴第三者,因為她一直在用語言和圖片刺激誘導,女孩的自殺心態是被她激起的。如果沒有她的步步相逼,很大可能女孩不會想到死。如果我是她的家長,那個男的這輩子別想順利的結婚,談一家破壞一家,婚禮都要去鬧去曝光,辛辛苦苦養大的孩子因他而死,他還有什麼資格過正常的生活?

6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為什麼被身邊人撬走愛人?姑娘,你輸給她是有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