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要定親了。
按當地的風俗,在定親當天,女方及女方親戚要回男方家,我們這裡叫回門。
兩家人在飯店吃過早飯 ,然後由男方把女方及她的親戚們接到男方家,兩方各自都很不自然的,坐在沙發上 ,說上幾句很客套的話 ,象徵性地在他家轉了一圈。可收穫還蠻大: 男方的家長、及親戚們送來了大大小小的紅包,以示對新人的祝福!!
緊接著,兩個介紹人帶著定親的禮物,來到女方家。
女方家的客廳裡也擁滿了好多親戚,七大姑八大姨的,還有女兒的外婆和奶奶。
接下來,因送不送女兒物件紅包,意見發生了分歧:
女兒的奶奶——也就是我的婆婆說,“不能給!”
理由是:我一個月好耐還有幾千塊錢呢,我不是捨不得,主要是我大孫女(女兒的堂姐)定親(2015年8月)時就沒有給,這次如果給你物件的話,你大伯,大媽,還有你堂姐知道了的話,顯得我不公平。我想給,但不好意思,不能給呀!
老公的姊妹都迎合了婆婆。
女兒的外婆——也就是我的母親說,“我要給!”
理由是:我女兒就這一個獨生女,還是收養的,其他子女都是兩個孩子,並且都已成家,我已88高齡了,親眼看到這個外孫女訂婚,我高興的,我雖是個農婦,沒多少錢,但要表達一下心意❤️!主要目的還是想讓我女兒高興高興!!
我的姊妹幾個都迎合了母親!
這就是婆婆和媽媽!
她們各自為政,都有各自的理由和道理。父母慈愛,子女孝親。給女兒物件發紅包,它只代表了親人們對一對新人的認可與祝福!
我和老公不管他們怎麼做,也左右不了他們,畢竟她們都已上了年紀,我笑呵呵地把所有親人的紅包都墊付上,連同我們的紅包一起向女婿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