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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結婚了就是一家人了,這夫妻之間對待兩邊的親人就應該是一樣的,就算是有那麼一點點的偏差,也不會有很大的區別。可是,我丈夫卻不是這樣的,我總感覺,在我丈夫眼裡,只有他的家人才算是家人,而我的家人就連客人都算不上。我叫李婷,和丈夫張強,結婚有十年了,丈夫的事業也是比較成功的那一種,你們可能都覺得,這男人有錢,對待別人應該是很大方的,但是在我看來,丈夫只對他的家裡人大方。

平時,我要是回孃家一趟,給父母一點錢,或者是買點東西的時候,丈夫總是說,回去看看就行了,你買那麼多東西幹嘛!對於,丈夫這樣的話,我聽著很不習慣,要是說,我們經濟情況比較緊張,那麼小氣一點也是可以的,但是,我們家經濟條件很好啊,在經濟條件好的情況下,我多給我父母一點又怎麼了,再說了,我給我父母的錢,是我自己掙得。

雖然我很看不慣丈夫這麼小氣,但是日子還是要過下去的,反正,我自己有工作,我花我自己的錢,我也不怕丈夫說我什麼。去年母親生日的時候,我沒能回去,今年我一早就跟丈夫說了,我母親生日的時候,我是一定要回去的,我就這麼一個母親,說什麼也要回去陪母親過生日,再說了,母親現在年紀大了,我現在能多陪陪母親就陪陪母親,畢竟世事無常,就好像我們隔壁家的張大嬸,剛好五十歲,就不幸去世了。

母親生日的時候,丈夫居然跟我一起去了,丈夫還說,我的母親也是他的母親,當時丈夫這話,我聽著心裡倒是美滋滋的。這次母親生日,我本來是打算給兩千塊錢的,但是丈夫說,他給了我就不用給了,反正我們誰給都是一樣的。可是,當我看到丈夫居然只給了五百紅包的時候,我有些生氣了,好歹是我母親生日啊,他作為一個事業有成的女婿,只給五百紅包,未免也太少了吧,我也不好意思當著我父母的面和丈夫爭吵。

回家之後,我也就質問丈夫,怎麼那麼小氣,我說我自己給兩千,他倒好,直接五百就算了。當時丈夫就回我說,不就是一個生日,有必要那麼重視嗎,五百足夠了。我也知道,這樣和丈夫吵架也是不會有什麼結果的,丈夫就是那種小氣的人,可是,想不到一個星期後,婆婆生日,丈夫卻直接給了五千的紅包。我母親生日,給五百,婆婆生日,直接給五千,這未免區別太大了吧!我當時就不高興了,我直接和丈夫吵起來了,我罵丈夫不公平,最後丈夫居然說,我自己的媽,我多給一點我願意,你媽有的給就不錯了。

丈夫這話真是太讓我傷心了,我當時氣不過直接就提出離婚,母親生日,丈夫給五百紅包,一個星期後我卻結束了十年的婚姻。我不奢求丈夫像對待婆婆那樣對待我的母親,但是,一半總該是可以的吧,但是這樣對比一下,丈夫對待我母親,還沒有對待婆婆一半好,我不需要這樣,對我家人不好的男人做我的丈夫!

結語:個人觀點,對於男人來說,不管是岳父母還是自己的父母,都要好好孝順,岳父母把自己養大的女兒嫁給你,難道你不該和你的妻子好好孝順他們嗎?再說了,岳父母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你,就相當於岳父母失去了這麼一個女兒,這樣的情況下男人作為女婿不應該孝順岳父母嗎?李女士,你丈夫這樣區別對待兩邊的老人,確實不對,但是,夫妻之間凡事都是可以商量的,要是你們之間十年的婚姻,就這樣結束了,未免太草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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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這錢我們留著養老,你想給你親生父母蓋房子那就用你自己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