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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人與人之間的交往,不論何種情感,都是有“條件”的。

有人會覺得,父母對子女的好,是無私的,是毫無條件的。其實細想會發現,他們的愛和付出,也是有條件的。

比如希望子女聽話,有出息,不闖禍,孝順,給予自己陪伴和理解。在一定程度上,這些條件雖然比不上其他,但仍然算是“條件”,只不過相對溫和。

也有人認為,發自內心地愛一個人,是不論條件的。其實,恰恰是這樣的感情,最是講“條件”。

因為一個人愛另一個人,他愛的,是那個人當時身上的全部。在兩人交往之後,這個人若是因為過於沉溺愛情,放縱了自己的任性,改變了最初的心境,失去了之前的光芒,對對方的吸引力,勢必會削弱很多。

人與人之間的感情,都是有“條件”的。沒有人願意和一個五體不勤,只會成為自己人生負累的人相處,將其引為知己,陪著吃喝玩樂。

兩個人的感情越好,越需要看清楚,彼此之間這段關係維持下去的條件,到底是什麼?

有的是互利共贏,有的,是互相引領,共擔風雨,一起成長。

有的是互相溫暖,有的,是性情相投,對未來的規劃一致,有共同的目標和夢想。

也有的,是互為臂膀,互為抵擋。路上並肩前行,彼此慰藉,互相身上都有令各自羨慕和著迷的地方。

當我們看清了這些“條件”之後,才能知道,如何讓彼此的這段關係,更為穩固,更加持久。

而且,與人相處,不要害怕“談條件”。

正所謂,“親兄弟都要明算賬”,再好的關係之間,在涉及彼此利益,或者在乎的事情時,先把“條件”談好,才是更明智的方法。

不要總想著打“感情牌”,讓他人白幫忙,總是佔別人的便宜。更不要為了一點小事,傷了互相間的情分。

尊重每個人的生活,理解他人的難處,找人幫忙時,主動與人“談條件”,往往會讓對方對你刮目相看。這樣,既顧及了互相的情分,也考慮到了彼此的利益。

越親密的關係之間,越不能害怕“談條件”。

因為,只有將一些敏感的,涉及彼此利益的地方,提前溝通清楚,達成一致,才不會造成雙方之後的矛盾。而且,這些之後的矛盾,往往會更加傷感情。

就像朋友阿寮(化名),曾因為想要投資,向當時的女朋友借錢一樣。他沒想到,這件事後來竟然會成為導致彼此分手的導火線。

女朋友借錢給他,因為當時正值熱戀期,也沒多問,也顯得非常乾脆利索。可半年後,他的這筆投資掙了點小錢,他將錢還給女友時,花了幾百塊給她買了個小禮物,以示感謝,並告訴了她事情的所有。

後來他才知道,原來從那時起,女友心裡就開始有些悶悶不樂。

一方面是責怪他,拿著她的錢去投資,結果只小氣地給自己買了幾百塊的禮物。另一方面,是他將這樣的事情一直瞞著她,她總覺得事情並不簡單。

之後的他們,幾乎每次一有爭吵,這件事就會成為兩人爭執的“常客”。朋友解釋起來愈發有心無力,而對方也在一次次累積的情緒中,選擇了離開。

可見,即使在這樣親密的關係之間,在一些較敏感的事情上,雙方事先“談好條件”,不含糊地,把利益問題擺在明面上說清楚,其實會有效地避免之後可能的誤會和麻煩。

要知道,越是在乎的人,有時候眼睛裡越是容不得沙子。事發後的彌補,總比不上事先彼此的通透。

現實中,學會在與人交往中“談條件”,與其說是尊重彼此私心,兼顧雙方利益,不如說,它是一種有效維護彼此感情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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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好好活著,生命不是為了別人的渣而浪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