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我這一篇文章的夥伴們先悠著點,否則你們和我一樣會“吐血”。真的!話說我的一個表弟,做中藥材銷售生意,在一家公司任區域經理,年賺12~13左右,媳婦做點其他事情年收入3萬左右,因為要帶孩子。所以我幫他們保守估計一年收入15萬左右,按道理來說,我們一個普通家庭,夫妻倆一家三口人用5萬左右,可以存款10萬塊錢,何況小孩的費用他爺爺奶奶包了80%以上。5年時間積蓄50萬左右,應該是人之常情,也是正常想法和做法。但是,他們不一樣啊!前段時間兩人離婚了,原因是兩夫妻信用卡逾期,他們倆過不下去了,欠債高達38萬元!真的是:可憐人必有可恨之處,怒其不爭啊!
這啥情況啊?我是怎麼都想不通啊!最後,中間調解我參加了多次,原因是我還有點說的上話,雙方都請我出面,我也是想著幫幫忙。
透過第3次調解,我才知道,弟媳婦也是相當會享受的人,很會用錢,信用卡、支付寶、花唄使用的如火純青,呀,7、8張信用卡透支,並且全部逾期,她認為老公沒有阻止她,說明老公開支得了,賺了不少錢,她花點錢沒有關係。表弟就做老好人,信用卡還款“拆東牆補西牆”,最後“牆倒”離婚,父母幫忙借親朋好友的錢幫他們還債38萬元,兩個小孩跟著爺爺奶奶,爺爺奶奶50歲的人了,這結局讓我非常非常意外。
我分析了一下,5年兩夫妻儲蓄的50萬+欠債38萬=88萬元,在我們這個小地方就是一套三房兩廳兩衛的房子,可他們什麼都沒有,住的房子還是父母的,情何以堪啊?按我的想法,就是一分錢沒有存,至少不會有欠債吧?吐血了我都,真的,啥子人嘛!痛定思痛,我認為原因教訓有以下幾點,當然,應該還有其他的,但是我認為主要是這幾點:
原因1.年輕人喜歡“啃老”,認為有父母做後盾,無後顧之憂。殊不知,這是個好後盾其實是經常出現不好情況的源頭。離婚後還想著把父母的房子賣了,分家,他們倆自己再買或者還債,我也是醉了。
原因2.超前消費的觀念已成為很多年輕人的時尚,但是卻沒有能力把控好“度”,不能夠“量力而行”,這讓很多年輕人最後“窮困潦倒”,頹廢到老。明明是普通家庭,非要搞的像“富二代”、“大老闆”或者“暴發戶”一樣,有意義麼?
原因3.花錢大手大腳,節衣縮食、勤儉持家等傳統美德在很多年輕人的觀念裡已經沒有了。弟媳婦給小孩的衣服鞋子包包全部名牌品牌,隨隨便便3歲小孩學個游泳3000元一年,有必要嗎?改革開放以來,一些老一輩總結出來的好傳統被衝擊太大,現在離婚率這麼高,我個人覺得與這個傳統美德丟失有非常大的關係。遺憾啊!
原因4.責任感嚴重缺乏,動不動就說離婚、辭職。而且說離婚就離婚,一點不耽誤,我要他們倆冷靜三個月再說,到時候真的過不下去了,再離婚也來得及,第二天上午一早給我說離婚了。離婚四個月中,弟媳婦沒有主動或者被動看過小孩一次,夠狠吧!
這個社會,誰都不能夠代替你生活。我們常常說,不管哪一個年代,生都比較容易,活是非常難的。而現在這個社會,生也不易,活也易,生活更加不容易啊!希望他們倆年輕人不服輸,各自重頭再來。真的,大家都要“且行且珍惜”,因為下輩子大家誰都不會遇到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