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浙一帶興起了一種新的婚姻形式——“兩頭婚”。
這種婚姻實行AA制,男方不付彩禮,女方不出嫁妝,結婚時男女雙方家中都辦喜事,結婚後在兩邊居住,需要的房子、車等由雙方共同花錢買,同贍養雙方家中的老人等。
“兩頭婚”盛行的浙江水村
最大、最明顯的特點是生兩個孩子,一個隨男方的姓,一個隨女方的姓。結婚以後夫妻倆兩頭走。
聽起來很平等是嗎?但凡認真分析一下,就會發現這裡最核心的問題是:
從妻子的口袋裡掏出兩張一百塊,一百塊給丈夫,一百塊留給自己。你說這叫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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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新聞裡都連篇累牘地表揚這種“兩頭婚”,意思是對雙方家庭都很公平。
報道的由頭,是基於一位學者趙春蘭(復旦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博士、浙江外國語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的田野調查。據瞭解,2016年年底到2017年年初,她就關注到了“兩頭婚”的現象。2020年7月,她與其博士生導師——復旦大學社會發展政策學院教授範麗珠合作的論文《論婚姻與生育的社會屬性——少子化背景下浙北鄉村婚育模式嬗變的田野觀察》(《河北學刊》2020年第4期)對此更詳細地作了調研。
《中國青年網》對趙春蘭進行了採訪,裡面有一些要點:
1. “兩頭婚”中提到“兩頭”是指兩邊都有婚房,都有生活的空間。
2. “男不叫娶、女不叫嫁”,兩邊都沒有聘禮上的往來。
3. 生兩個孩子,硬性標準,因為兩邊都需要子嗣的延續。
4. 孩子的姓氏也基本上一邊一個姓。兩邊住也是比較典型的特徵。
5. 為什麼“兩頭婚”興起在江浙一帶?年輕人的經濟條件相對較好,父母有點錢,不願離開家。
6. “兩頭婚”的家庭中大部分都是拆遷戶,最起碼是相當一部分。“兩頭婚”的家庭可能有很多套房,而且房子只是他們財富其中的一個部分。
7. 現在女性的話語權很大,所以才有“兩頭婚”。
趙春蘭承認,“傳宗接代的觀念”是有“兩頭婚”的最重要原因。
《娘道》
從她在浙江水村的調查來看:
“到了2000年左右出現了夫妻‘兩頭婚’和孩子‘兩頭姓’的婚育方式,意在化解無男嗣家庭傳宗接代的困境。目前,這種婚育方式在水村被越來越多的人接受,儼然成為該區域的主流婚姻形式,在80後人群中,以‘兩頭’形式結婚的比例達到70%~80%。除非當地男子娶了水鄉片外的女子。”
說明,水村的“兩頭婚”並不是某個村子的孤例,而是一種在一定情形下的普遍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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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家庭裡,無非就是主流的“男娶女嫁”,和少部分男性的“入贅婚”。本質就是,只有男性才有繼承權,女兒從父權家族裡,透過“嫁人”,轉移到夫權家族裡,併為男方家庭生育和服務,才能分享到男方的財產。當然,男方不與你分享,你也沒辦法。
女兒是無法從父系家庭裡那裡繼承財產的,頂多是以嫁妝的形式做一點彌補,但往往與父母家庭的財產不成比例。
《知否》
這種情況下,連妻子本身都是夫系家庭的附庸,孩子當然也是夫系家庭裡的,你只有“撫養權”,但不具有“所有權”。以前的農村裡,如果女性堅持要離婚,不管是因為被打得很慘,還是什麼原因,基本上都是光溜溜地淨身出戶的,不僅帶不走孩子,還不允許探望孩子。——相當於“逃奴”身份。
入贅是少部分女性的父系家族佔主導的婚姻。這時候選的女婿,基本上都是家境和經濟條件極差的,與女性遠遠無法相配。但從近年來的一些新聞來看,這種婚姻危機非常大,輕則這些男性軟飯硬吃,花著女方家的錢還要作威作福,耍男權的威風,重則變成刑事案件上社會新聞。
因為這個社會就是認為男尊女卑。
《雙面膠》
“兩頭婚”比起傳統的這種嫁娶模式,是有一定的進步。
趙春蘭的論文裡寫到:
“今天的水村,在各個方面基本上實現“男女平等”,處於經濟發展機會較多的杭州郊區,在土地徵用、自建房立戶、房屋拆遷補償等各類國家、地方性政策上都是男女平等,一律有份。地方社會對於經濟分配( 補償) 上的男女性別平等的遵守,加之女性普遍接受教育、有更佳的工作機會等優勢,都有助於提升女性的社會地位。”
(《論婚姻與生育的社會屬性——少子化背景下浙北鄉村婚育模式嬗變的田野觀察》)
兩頭婚首先出現在江浙一帶,是因為這裡的農村較為富庶,而且拆遷戶多,房子多,有財產可繼承。此外,這裡的計劃生育執行得好,獨生子女都多,有一定的“男女平等”觀念,男女都可以繼承財產。因此,“獨女戶家庭透過婚姻的締結也得到了傳宗接代的機會,獨女戶不再被視為‘絕戶’。”
《都挺好》
這種情況下,獨生子家庭有財產,獨生女家庭也有財產,大家相對平等,也就帶來了協商的空間與可能。
跟傳統婚姻相比,這種摻雜了一點現代方式的“兩頭婚”,似乎提高了獨生女兒的地位;至少女兒不用去男方的家族裡成為對方的附庸了,女方也可以有一個自己的孩子了。
但且慢。這裡透著種種的詭異。
這段婚姻當中,男女雙方在金錢上,是完全平等的,就是互相不付出;OK,這個可以理解。但是,女方必須生一個孩子,送給男方的家裡,跟對方的姓,這樣自己才能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孩子?
諸位,你覺得這算是送一個孩子給男人呢,還是算代孕呢?
《娘道》
就不說生孩子的生命危險和巨大的痛苦了,妻子就不愛第一個孩子了嗎?明明家境優渥還要強行送一個孩子給別人(可以去探視),是什麼感受?還有,女人必須生兩個孩子,那她在職場上還有多少機會?
大家先想想代孕的價格吧。而且,學歷高、家境好的女性,因為生育而損失的金錢和精力,本來比貧困女性是多很多倍的。因為她有巨大的機會成本。
男方家庭淨賺,白撿了一個有自己血緣關係的娃,還有女方的好基因。
趙春蘭的論文裡證明了這一點:
“水村的年輕人對生育二孩的意願並不強,年輕母親常常這樣講:‘如果不是因為兩頭婚,要為兩家各生一個,我肯定是不會再生的。我有幾年的青春可以耗得起?’”(訪水村人阿阮,2017年9月11日)
女人何嘗不知道自己吃了大虧?必須生一個孩子送人,才能贖回自由身,這算什麼婚姻,又算什麼公平?她自己的人生呢?自己的事業呢?自己的意願呢?
《婚姻故事》
但她們也拗不過當地的風俗。正如實施幾千年來的婚姻制度一樣,那些夫婦們結婚的時候根本不懂、也不想懂,就沿著別人的路走就是了。
這種“兩頭婚”,把這種“從一個人口袋裡掏出兩百塊錢,你一百,我一百,我們很公平”,叫做平等?顯然,整個制度從頭到尾就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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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深層的問題是:
“兩頭婚”,是把傳統婚配中的夫權主導,改為了父權主導。
《女教皇》
兩個家族當中的父親確實平等了。就像是兩個家族的長老在商量分財產,並且為了獲得男方這種具備傳統優勢的家族的長老的首肯,必須讓自己的女兒生一個孩子送給他們家族,作為“投名狀”,才能贖回女兒和另一個孩子。
男方家族的長老啥也不用付出,笑納了。
女兒能表示反對嗎?不能。因為她必須服從父系的安排,這樣才能繼承來自父親的財產。你要說,這就是代價,那麼,為什麼男孩就無需代價,就能繼承他自己父親的財產呢?
《婚姻故事》
父權主導並不比夫權主導更優越。
另外,在“兩頭婚”裡,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都是父權制的傳宗接代的工具,養老的工具,不允許他們脫離自己的羽翼。
兩個家族是否能聯姻,主要看兩家的“長老”是不是好說話,是不是能商量。子或女,透過領結婚證這種形式,生下兩個合法的孩子之後,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媽。在這裡,從頭到尾考慮的,都是父母的利益:是不是門當戶對,姓氏能否得到權承,財產有沒有人繼承,有沒有人養老……就壓根兒不關兩個要結婚、要一起睡覺、要一起生娃的青年男女什麼事兒。
他們不過是長老意志的實現工具。
對下一輩來說,不限於男女,都應該及時建立自己的小家庭,可以是結婚,可以不婚,總之,脫離父母獨立生活,是人生的必修課。
《知否》
要知道,孝道和傳宗接代,這些都是反現代文明的。雖然因為強制的計生政策下多了一些獨生女,但是,傳統的大尾巴還在,女性想要財產繼承權,就必須生兩個孩子,一個送給夫權,一個送給父權。
這樣的婚姻,我覺得,就是形婚。
肯定有人說,為了家裡的幾套房子繼承權,價值兩三千萬,值得啊。但想一想,明明是家庭條件這麼好的女孩,她可以自由,可以放飛,可以實現無數種可能;但卻被鎖在父母身邊,成了他們的繁衍後代的工具和養老保險,這不比貧窮女性的迫不得己,更可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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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與愛情,光榮與夢想,血與淚,該如何堅持?
搜尋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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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再進一步,就是母系社會走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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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原來不管100元,還是200元,都歸男方,現在確實要公平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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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從夫權改成父權這句沒毛病,兩頭婚歸根結底是男父和女女以財產為條件進行的姓氏買賣。本來都是父母的骨肉,最後變成兩家延續香火的公具,聽起來是女性地位提高了,實際上是新婚夫妻作為父母權利的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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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那你的意思怎麼樣叫公平?只提問題沒有解決方案叫什麼?這是人工子宮出現之前最和諧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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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什麼叫送一個孩子給對方?難道孩子不隨自己姓不和自己一起住就不是自己的了嗎?作者這是什麼邏輯?國家法律明明白白地規定說孩子只要是父母雙方親生或者共同收養的,無論是隨父姓還是隨母姓,也無論父母是否結婚離婚,孩子都永遠是父母雙方共同的孩子,我完全贊同男女平等,可大自然只設定了女性有懷胎生子的能力,你讓男同胞不依賴女同胞自己生一個孩子這怎麼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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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怎麼突然來一句從妻子口袋掏出200,從哪裡來的結論??故意來製造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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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這種婚姻實行AA制,男方不付彩禮,女方不出嫁妝,結婚時男女雙方家中都辦喜事,結婚後在兩邊居住,需要的房子、車等由雙方共同花錢買,同贍養雙方家中的老人等。” 什麼叫男女雙方家中都辦喜事兒?這根本不算是兩頭婚特點啊!就是不 兩頭婚,傳統的男婚女嫁,不也都是雙方家中都要辦喜事兒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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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孩生兩個一個隨女方姓,一個隨男方姓,生育成本誰承擔,如果AA那女方的生育風險和成本就是自己在承擔,就很不公平了,月子,養育都是誰在承擔,隨男方姓的那個孩子男方會在他出生就負擔起養育和照料的責任嗎?所以公平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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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我就納悶了自己生的孩子怎麼就成了別人的了,孩子一起生一起長,雙方老人一起幫著帶,姓氏不過是雙方老人的一個安慰,有那麼重要嗎?孩子大了也許還自己改名呢,管得了嗎?累不累呀?當事人高興也不違法有你們什麼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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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反正比嫁給男方強,女人有家族使命感,可以光明正大繼承父母財產,不用被人說讓別人吃了絕戶。男女平等,生2個小孩雖然女方吃了苦,但沒有後顧之憂,父母全力支援。嫁出去生2個小孩的少了嗎?還不一定受人待見,還必須生兒子,哈哈!看來作者的思想觀念也不過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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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傳統婚姻你說女人吃虧,兩頭婚你也說女人吃虧,那請問咋辦?以後是不是非的男人嫁給女人你才覺得公平?